做好新時期群眾工作,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這兩個不同工作主體承擔著不同的職責任務。對于黨組織而言,應當做好基礎性、鋪墊性的工作。對于領導干部而言,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需要著力提高如下七項能力。
提高與群眾溝通和協商對話的能力
溝通的實質是平等交流,尋求共同利益,各方面互相妥協。現代溝通的方式是互為主體,上下溝通。社會對話協商是常態化的、蘊含在日常工作中的溝通,就是圍繞公眾關心的重大問題,由黨委政府有關機構的負責人,與有關的公眾群體或團體進行平等的、直接的、公開的對話,促使各方達成共識。近年來,各地探索的民怨調解室,基層干部接訪、下訪群眾,黨代會代表接待群眾,諸如此類的溝通、對話協商機制對政治運行產生了良好效果。讓權力與權利平等對話、政府與公眾良性互動,才能打掉“把我們黨和人民群眾隔開”這堵無形之墻。
提高聯系服務群眾的能力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必須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提高聯系服務群眾的能力,要求領導干部要選取以下適當方式直接聯系群眾。直接聯系群眾的形式包括走訪調研、接訪下訪、蹲點聯系、結對幫扶、掛職任職、志愿服務等等。直接聯系群眾的內容:一是走村入戶了解民情。走訪困難戶、村(社區)離任干部、老黨員、專業大戶、孤寡老人、留守兒童,了解群眾意見建議。二是深入調研指導發展。實地察看村社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情況,幫助村“兩委”理清發展思路,制定完善發展規劃。三是宣講政策釋疑解惑。幫助基層群眾理解各項政策,增強群眾的法制意識。四是盡心盡力排憂解難。立足自身實際,從資金幫扶、信息傳遞、溝通協調等方面,協助村社盡可能幫助解決出行、就學、治病、飲水和社會矛盾等群眾關心的具體問題。這種“直接聯系”能增進黨員干部對群眾感情、歷練干部作風、了解基層實際、解決突出問題、推進機關工作,促使群眾工作落地生根。
提高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能力
領導干部在思想上把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內化為執政理念,尤其要樹立依法執政觀。當公權力與民眾發生沖突的時候,通過法制手段解決問題。還要樹立民眾權利本位觀。在維護公共利益的同時要盡可能尊重群眾私人利益。領導干部在行動上要把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提上議事日程: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各項惠民政策,使改革發展的成果盡可能惠及廣大群眾;二是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要認真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三是不搞擾民、傷民、害民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四是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
提高引導非正式小群體的能力
對積極型的非正式小群體要給予支持,讓他們擔負起技術攻關、管理創新、文化建設、群團班組工作等方面的任務,以充分發揮他們的潛力、利用他們的智力資源,使之納入組織的正能量。對消極型的非正式小群體要進行引導和改造。領導干部要為他們排難解憂,在寬容中感化和轉變他們。要對他們進行目標導向,使之與組織的目標一致。要廣開言路,在決策中傾聽他們的呼聲,淡化、消除他們唱對臺戲的欲望。對破壞型的非正式小群體要分化瓦解,要用組織的規章制度約束他們,如果違反黨紀國法要恰當懲罰他們,對其中的成員進行人事和工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