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當前,隨著我國的社會轉型,客觀上要求政府職能向公共服務轉變,政府全面控制社會的局面隨著政府的相對退出而改變。從理論上看,這一改變將產生兩個后果:一是隨著政府不斷退出市場,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經營發展,將更多地獲得政府間接的政策支持,而不是直接依靠政府公信力的替代式經營,這要求企業必須以其自有的品牌和技術獲得真正的“自主”;二是隨著政府從經濟領域的不斷退出,介于政府和社會之間的經濟自治組織的產生和不斷壯大成為必然,行業協會(行業協會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行業協會包括職業協會,行業協會和商會等,狹義的行業協會僅指企業間形成的自治組織。本文采用廣義上的概念)即是這種經濟自治組織最為集中的體現。而與此同時,品牌時代悄然來臨,關于競爭與規模經濟的矛盾,即“馬歇爾難題”更多地表征在中小企業身上。凝聚品牌價值和創新自主技術,是中小企業從弱小走向強大發展道路上的兩個引擎。但也正是這兩點使中小企業難以承擔的巨額成本。目前理論界關于中小企業發展現狀與現實問題—發展困局—的討論,在很大程度上應歸因于此。解困的關鍵不能寄希望于政府職能的“還原”,而應當考量隨著政府職能轉變而產生的兩個后果之間的關系,亦即,在政府退出市場之后,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與行業協會的關系。
然而,從我國社會發展的歷史來看,行業協會在其自然發展過程中經歷了多次的壓制和扭斷。這就意味著,一方面,行業協會并未得到應有的發展,另一方面,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又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身的要求,這種內在的矛盾要求我們必須運用歷史和比較的方法重新審視行業協會產生發展的條件和制度背景,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為切入點,探究我國行業協會的運行機制與存在的問題,厘定行業協會的功能定位,進而探討行業協會法律調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如何運用法律手段而不是政府的行政控制,以實現行業協會的自律與良性運行。
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困局透視
概括我國目前中小企業的發展現狀,可謂是“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一方面,政府職能的轉變,放松了對企業(包括中小企業)的市場管制,為企業的自主經營拓展了廣闊的空間;另一方面,企業失去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直接助力,在應對市場挑戰和獲得交易機會方面準備不足,難以自立。近幾年被作為焦點問題的“中小企業融資難”即是其典型寫照。造成中小企業發展困局的成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中小企業融資難。在客觀情況下,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來源于中小企業規模的有限性和以獲得交易機會為發展目標的拓展性的矛盾。中小企業投資者對經營成本和收益的理性預期,以及我國企業法律對企業規模的放松管制,使大量的小規模經營的中小企業紛紛設立,但過多的中小企業又造成企業間爭奪交易機會的競爭日益劇烈。在這種情況下,通過融資以擴大經營規模,進而獲得更多的交易機會,是許多中小企業最直接的選擇。但也正因如此,過小的規模、過高的融資成本和過大的融資風險,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最根本的障礙。
第二,中小企業交易成本高。作為市場的基本單元,根據科斯定理,企業—無論是大企業還是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進行交易,都存在一定的交易成本。在政府放松管制的背景下,相比較而言,中小企業的交易成本顯著提高。這是因為,一方面中小企業雖然規模較小,但尋求交易機會以及為完成交易而支付的成本是不可或缺的;另一方面,中小企業的關聯面較窄,欠缺大企業降低交易成本的諸多條件。而且,大量的中小企業并不具備獲得交易機會的獨特優勢,交易機會的獲得需要付出更高的交易成本。
第三,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不完善。市場中過多的經營者加劇了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大企業通過不斷的技術更新提升了社會勞動生產率,在客觀上壓縮了中小企業的利潤空間。在交易成本居高不下的情況下,中小企業只有不斷地壓縮組織成本以獲取微薄利潤。這也是中小企業組織機構不健全、組織管理混亂、經營風險較高的根本原因。
第四,中小企業品牌價值低、欠缺技術優勢。在諸多的文獻中,中小企業的發展困局往往被歸結為融資難、交易成本高以及組織管理不完善等方面,而企業的品牌問題和技術問題被有意無意地忽略了。概因為在當前的市場狀態下,品牌和技術需要巨額的成本投入,對大多數小規模的中小企業來說,不具有現實可操作性。其實,中小企業品牌價值低和欠缺技術優勢,才是中小企業發展困局存在的最根本原因。
透視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困局的成因與表現,旨在重新厘定行業協會基于政府職能轉變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行業協會的發展進路,重構行業協會的功能定位,并通過行業協會而不是政府解決中小企業的發展困局。
行業協會的歷史演變及其制度背景
從行業協會的形成歷史看,最初的行業協會(即行會)主要存在于職業者之間的自治聯合。就我國的情形而言,行會一般出現在手工業和商業領域,是行業自律組織。與歐洲相比,行會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對社會經濟的影響,中國的行會要小得多。其原因既有社會制度層面的因素,又有行會的成立宗旨、目的、結構及運行機制的不同。
在中國歷史上,最重要的手工業部門、較大規模的手工業企業一般都由政府官營,而民營手工業由于生產資料、設備和技術條件等限制,一般規模不大,其生產發展受到制約,因此,作為民營手工業經濟組織形式的手工業行會,面對強大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專制國家,沒有完全的獨立性,它們在經濟領域的職能非常有限,不但只能管理一些民營手工業,還經常受到官府的諸多干預。而在中世紀的歐洲,“個體業主間的正式聯盟的確能夠通過聯合提高共同利益的可能性。對行業難題的共同協商能夠導致明確而持續的政策的出臺。他會使行業同政府間的關系得到改善,并通過協商得到一些特權。”①這就從根源上區分了中國的行會和歐洲行會,并導致了兩種不同的發展道路和發展趨勢。
在強大的中央集權制度背景之下,中國古代的行會從未取得廣泛的自治權,更沒有與政府討價還價的可能性。而中世紀的歐洲行會本身就是基于自治而產生的,與政府保持一定的距離,有較大的自治空間。在法國,行會還被授予了司法權,雖然條件是必須按照商定的習俗運用這些權力。在德國,貴族的優勢并未壓倒過作為一種社會運動的工匠組織的優勢。在低地國家,推翻了貴族統治的政治革命允許行會官員不再由市政官任命,代之以選舉產生,并給予行會一定程度的法律自治權。在英國,行會被允許對他們行業整體收稅。
行會的進一步發展必然涉及到其在一定程度上是否限制競爭的問題。在行會內部,競爭性的標價通常被處以罰款的協議和以原價分享另外一名成員所購買的貨物的權利所遏制。但由于存在來自行會外的競爭,對于價格的競爭就必須有某種程度的容忍。行會對工作時間也有規定,這進一步限制了競爭。最為嚴厲的限制來自對勞工的競爭。行會同受雇的勞工的關系中唯一確定的原則是對工錢所表現出的堅定態度。勞工的數目也有限制,除了行會官員和前行會官員之外,其他工頭超越規定的學徒數將會受到法律處罰。從資料分析來看,中世紀的行會類型并不適宜投資的快速增加,這與中世紀后期資本主義萌芽的出現形成鮮明對照。總而言之,手工業行會在早期對手工業的發展起了保護的作用,但到晚期卻束縛了手工業的發展,因此,資本主義萌芽時期,沖破行會的束縛成為一個歷史使命。在歐洲,首先在行會發展薄弱的農村地區出現了資本主義經濟,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行會最終走向消亡,資本主義才迅速發展起來。明清時期,中國的行會規模開始壯大,開始有一定的工商業管理權,但是,這一時期正是中國資本主義萌芽時期,行會的壟斷性和平均主義反而束縛了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發展。因此,行會在中國和歐洲扮演了不同的歷史角色。
十四世紀末十五世紀初,隨著英國封建制度經濟的解體和資本主義制度經濟的形成,在社會制度和經濟體制變革的背景下,行會制度為公會制度所取代。這種更替,不是名稱的任意改變,而是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商人支配生產關系的變革,是市場經濟機制作用下的必然結果。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我國行會制度雖然產生早于西歐行會制度,但這種轉變的完成卻比西歐要晚得多。只是在清末民初,在西方商會、華洋商會發展的影響下,才出現了行業性、區域性、全國性的各個層面的整合,開始向現代行業協會、商會方向邁進。1902年,上海首先成立商業會議公所,這是近代中國商會的雛形。建立商會的目的主要是聯絡商情,保護商利,促進商業共同繁榮。但由于商會與政府的關系密切,客觀上并不是獨立自治的機構,而且需要幫助官府收取苛捐雜稅,商會在某種程度上成了政府的附屬機關。②
發達國家行業協會的現代模式及我國行業協會的功能定位
發達國家行業協會的現代模式。由于世界各國人文環境與經濟基礎存在著較大的差別,行業協會的模式選擇和功能設定形態各異。大致來說,主要表現為德法模式和英美模式。
以法德為代表的大陸法系國家,在與政府的關系上,行業協會是政府領導下的服務機構,但一般不由政府操作,具有相對獨立性。如德國行業協會的首要目標就是促進經濟的發展與繁榮,并就經濟和商務政策向政府和立法機構提供建設性意見和建議,配合政府和立法機構的工作,有時也承擔政府下達的任務。在與企業的關系上,行業協會主要向企業提供由于成本過高而企業自身難以獨自完成的服務。如德國行業協會對當地工商企業或本行業企業的發展狀況定期做出書面報告,并提供相關的統計資料;開具原產地證明;對企業產品質量進行認證,協助新開辦的工商企業到法院辦理企業登記等。
從歷史淵源上看,英美國家的行業協會主要是企業間的自治組織,各行從業人員將加入協會作為確保社會地位和經濟安全的手段。當然,隨著現代國家和政府職能的演變,英美國家行政權出現了極大擴張,行業協會亦及時轉變角色,其職能也今非昔比。如在英國,如今各行業協會已成為權威性社會中介機構,在企業管理、溝通政府與企業之間關系、幫助政府了解行業情況、為企業代言和服務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③在美國,組成行業協會來爭取利益是一個由來已久的傳統。全國各地的不同行業協會具有各自的利益,它們之間的利益經常是互相沖突的。加入行業協會,可以利用協會的力量更好地維護企業的利益。個體企業的力量小,但是各個企業通過協會可以向國會和政府傳達它們強有力的呼聲,反映共同面臨的問題和困難,使它們的意見得到了解和重視,從而有可能爭取獲得較為有益的政策、法規環境。因此,個體企業普遍樂于參加協會,愿意通過交納入會費來承擔協會運作的費用。④
需求與供給:行業協會功能定位的理性分析。從行業協會的發展進路與現代模式可以看出,行業協會的存在目的,從總體上看,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為解決因市場機制而產生但又是市場和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自身所無法解決的市場失靈問題。
由于法國、德國和日本等市場經濟運行的模式與英國和美國等市場經濟運行的模式(主要表征為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存在差異性,故而市場或企業對行業協會的需求亦是不同。德國、日本的行業協會受政府的影響較大,這是因為德日等國政府一向采取較為積極的應對市場失靈的政策,并在一定程度上通過行業協會予以實施;英國、美國的行業協會受政府的影響較小,甚至在某種程度上試圖影響政府,這是因為英美過于相信市場的力量,在應對市場失靈問題上政策較為消極,即使干預經濟,也往往是“危機對策”這種不得已而為之的理念。對于市場失靈問題,交由企業自發形成的行業協會去解決,政府很少主動出面干涉。
相比較而言,在我國既往的經濟運行模式中,政府發揮了全面而無比強大的影響力,在頂層政府和底層經濟個體之間,客觀上不需要、事實上也不存在分散政府管制力量滿足底層經濟個體需要的中間層經濟組織體。然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客觀上拉遠了頂層政府與底層經濟個體(企業)的距離,松動了政府對企業—尤其是對中小企業(通過“抓大放小”)—的管制,企業在獲得前所未有的自主權的同時,也產生了對替代政府管制職能的中間層經濟組織體的強烈需要。所以,我國行業協會應以滿足中小企業的需要為切入點,以化解中小企業的發展困局為發展思路,并以中小企業的現實問題為研究對象,重構行業協會的功能定位。
我國行業協會的功能定位。針對我國目前中小企業的發展現狀和存在的現實問題,本文認為,我國的行業協會應提供入會會員資格審查、會員交易信息的提供與交易平臺的搭建、會員間技術的合作開發與共享以及行業協會集體品牌的凝聚等能夠滿足中小企業迫切需要的服務,大體上可以概括為規范企業的經營管理和解決企業規模經濟效益兩個基本功能。首先,入會會員的資格審查應是行業協會最基本的功能。不論是法德模式的強制入會,還是英美模式的自發入會,入會會員的資格審查都是必不可少的。因為通過入會會員資格審查,一方面能夠明確申請入會的企業的現實需要,有助于行業協會開展針對性服務;另一方面,通過資格審查可以指導企業規范化經營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企業經營管理混亂的問題。其次,提供會員需要的宏觀市場信息和微觀交易信息、搭建企業間技術共同研發平臺以及提升行業品牌的公信力,旨在降低企業的市場交易成本,分薄單個會員技術研發的成本,解決規模經濟效益低下的問題。中小企業宏觀經濟信息與微觀交易信息的相對匱乏、交易信息的風險確認成本相對較高、品牌價值的凝聚和自主技術的開發能力薄弱,在某種程度上都與單個的中小企業規模小有關,通過行業協會,能夠實現一定程度上的資源共享,是化解中小企業當前問題的關鍵。
(作者為河南工業大學經濟貿易學院副教授)
【注釋】
①[英]M·M·波斯坦等主編:《劍橋歐洲經濟史》,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2年,第196頁。
②吳申元主編:《中國近代經濟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93頁。
③④“英美西匈日行業協會概覽”,《經濟參考報》,2003年6月21日。
責編/ 王坤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