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際經驗來看,面向農業產業鏈的生產性服務業(簡稱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日益成為發展現代農業的戰略引擎。通過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促進其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甚至網絡化發展,可以更好地拓展農業發展與產品市場、要素市場甚至產權市場對接的通道,形成農業組織結構創新、新型主體發育與農產品市場、農業要素市場創新聯動發展機制,拓展農產品市場空間和農業要素結構優化升級的空間,更好地搶占現代農業發展的制高點。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還可以借助城鄉服務業的有機聯系和城市高端服務業密集的優勢,更好地促進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城鄉互惠、城鄉一體。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還有利于增強信息化對農業現代化的引領作用,通過促進三次產業在農業產業鏈的融合發展,更好地帶動城鄉協同發展,支撐農業更好地引進高級、專業性生產要素,緩解農業資源要素流失,培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機制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
需要指出是,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與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既有密切聯系,又有一定不同。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較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范圍更廣、內涵更豐富。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和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都強調服務主體多元化、服務專業化和運行社會化。但是,相對而言,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在繼續重視公益性農業服務體系的同時,更多地強調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產業化,更多地重視專業化、市場化農業生產性服務主體的成長發育,借此增強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優化其可持續發展機制。因此,在立足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運行特點的基礎上,諸多有利于服務業產業化的措施,如推進專業化、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網絡化和信息化,以及引導領軍人才、優質要素進入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等,都是在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過程中需要更加重視的。相對于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更加有利于持續增加和優化農業社會化服務供給,從而有效引領并強力支撐現代農業發展。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更容易形成網絡發展的農業服務供給格局和農業服務能力格局,促進農業與服務業融合發展,增進農業服務鏈對農業產業鏈轉型升級的引領支撐能力。
形成分工協作、優勢互補、鏈接高效的現代農業產業組織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過程,以及推進現代農業的組織創新,一方面表現為各類農業產業化組織為節本增效、降低風險和優勢互補,為增強競爭能力、抗風險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而采取的追求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的努力;另一方面,表現為各類農業產業化組織之間為增強協同效應和網絡效應,更好地對接要素市場、產品市場和增強競爭優勢,而采取的橫向一體化或縱向一體化努力。隨著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數量的增加,這些新型主體自身的問題和局限也會日益凸顯。較為突出的共性局限主要是組織規模小、層次低、功能弱、服務能力差,甚至同質性強。隨著對外開放的擴大和國際競爭國內化、國內競爭國際化的發展,面對橫向一體化或縱向一體化程度較高的跨國公司,增強我國農業產業組織的競爭力日趨迫切。因為,隨著農業對內對外開放的擴大與深化,農業產業組織如果沒有競爭力,農業就不可能有競爭力,建設現代農業更是無從談起。發達國家的農業跨國公司,往往經歷了長達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發展。在農業的大多數領域,我國難以在短期內形成能與跨國公司競爭的大型企業或企業集團。但通過引導農業產業組織的分工協作和優勢互補,通過促進農業產業鏈不同環節的有效合作,仍然有望形成可與發達國家農業跨國公司有效競爭的農業產業組織體系。因此,加快形成分工協作、優勢互補、鏈接高效的現代農業產業組織體系,應該是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建設的主要任務之一。
按照構建新型農業產業體系的要求加快制度創新和政策創新。構建新型農業產業體系,完善制度和政策環境至關重要。如從近年現實和可以預見的趨勢來看,形成分工協作、優勢互補、鏈接高效的現代農業產業組織體系,除培育新型農業經營或服務主體之外,可供優選的路徑主要有以下幾條:首先,通過創新商業模式及聯結農戶的方式,增強對農戶或現代農業發展的服務功能。其次,引導新型農業經營或服務主體之間加強聯合合作,培育農業產業鏈合作伙伴關系,實現農業組織創新的規模經濟、范圍經濟和協同效應、網絡效應,推進農業組織功能的轉型升級。第三,通過成立行業協會或產業聯盟,不但可以增進行業共同利益或解決特定農業產業(鏈)的共性問題,而且可以為發揮核心企業在現代農業產業鏈整合中的作用提供平臺。第四,通過支持發展現代農業集群或農業產業化產業區,促進現代農業產業鏈的一體化,推進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集群化和網絡化發展,培育農業產業鏈的競爭優勢④,提升農業的品牌效應和農業產前、產后環節的集聚效應。
但是,這些可供選擇的路徑能否有效轉換為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現實,主要取決于能否通過深化改革和政策創新,形成有效的制度和政策環境。如在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過程中,完善利益聯結機制至關重要。這包括在與農戶有直接利益關系的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農民專業協會與農戶之間健全利益聯結機制,為農民更好地分享發展現代農業的增值收益創造條件;也包括健全農業產業化行業協會、農業產業化聯盟、龍頭企業集團甚至農業產業化集群、產業區與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農民專業協會、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之間的利益聯結機制,以及健全農民合作社等對農業產業鏈壟斷現象的制衡機制,為農業產業鏈不同環節之間更好地分享農業產業鏈、價值鏈升級的成果創造條件。在這些方面實現突破,必須有良好的制度環境和政策環節作為支撐。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產業鏈視角下的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批準號:12&ZD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