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認為,兩種城鎮化模式并非完全對立、非此即彼,而是并行不悖的,可以相互補充、相互協調,整體推動城市化的健康發展。同時,兩種模式的總體思路和目標是一致的,即立足于公平正義、城鄉統籌、區域平衡、注重內涵,從而促進共同富裕、人民幸福的城鎮化。具體而言,實行就地城鎮化與異地城鎮化并重的新型城鎮化戰略,應充分考慮市場機制調節、政策導引、農民自愿選擇等因素,并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模式選擇。為此,應特別注意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不管是異地城鎮化還是就地城鎮化,都應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的有效配置作用,讓人口、土地、資金等要素在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城鎮之間自由流動,自然形成城鎮體系。其中一個關鍵的方面是必須不失時機解決土地流轉問題,盤活農村土地資源,使其發揮規模效應、產業效應、集約效應,支持更多農民從土地上解放出來,享受耕地保護、城鎮化雙重福利,并使市場要素向農村和小城鎮集聚,吸引中小企業等產業資本將過剩產能轉移到村鎮,奠定就地城鎮化的產業基礎。同時,經濟欠發達地區要通過主動對接大中城市、城市群,發展生態、旅游、特色農業,將本地勞動力、資源和市場需求結合起來,推動就地城鎮化。
第二,加快形成多層次的城市(鎮)體系,特別是要大力發展城市群,使之具備吸引更多投資、吸納更多就業的發展空間,這有利于發揮異地城鎮化與就地城鎮化的聯動作用。異地城鎮化以各省大城市、城市群為主,同時重點在大城市郊區、城市群之間的農村地區、產業與交通條件好的鄉村中心鎮實施就地城鎮化。但這種模式,中西部經濟落后地區或難簡單復制,這些地區可能還會在較長時期內繼續以異地城鎮化模式為主。從長遠發展看,中西部地區也應以大城市為依托,逐步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并以縣域城市為重點,集中發展有產業基礎的中心城鎮,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從而實現城鄉聯動。
第三,要緩解異地城鎮化帶來的對大城市的壓力,通過就地城鎮化來實現區域平衡、城鄉一體,最關鍵的一項是必須在制度供給、公共資源配置、基本保障上實現全國統一、公平對待。要創造條件,結合戶籍制度改革,以市民化為依歸,以資源、公共服務均等化、全覆蓋為重心,讓已經在城市里長期生活、已有固定職業的農民工真正融入城市,成為城市市民,穩固異地城鎮化成果。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控制人口規模的同時,大城市應繼續發揮吸納外來人口的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則應放寬落戶條件,條件成熟的地方,則應完全放開戶籍,以實現戶口一體化和就地城鎮化。另外,應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教育制度和統一的養老和醫療保障制度。要建立大中城市優質資源向小城鎮延伸機制,把大城市與小城鎮的文化、教育、醫療等資源有機整合。
第四,要制定政策,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運用市場經濟的辦法,拓寬民間資本的投入領域,激活社會資本,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推動就地城鎮化的健康發展。要建立產業梯度轉移激勵機制,鼓勵大中城市工業企業向小城鎮梯度轉移。要全面提升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另外,城鎮化應相對集中,而且必須重內涵式發展,重視人的城鎮化,應避免出現新的不合理利用和浪費土地現象。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項目重點課題〔SWU0909509〕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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