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固定方向
要注重規劃的銜接與協調。必須明確編制審批主體,不允許各自為政,造成規劃過多,隨意性較大,自相矛盾,規劃必須要有權威。要杜絕城市規劃是硬約束、發展規劃是軟約束的現象。
規劃必須保障公眾參與。這些年來我國城鎮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說明,沒有公眾參與,就不能集思廣益和細心求證,更不能及時糾錯糾偏。
規劃必須形成城市等級體系。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提出,要優化布局,把城市群作為主體形態,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合理分工、功能互補、協同發展。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對人口、產業、資源、要素的要求各有不同,所有的優質資源都往大城市集中,既讓大城市不堪重負,又使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蕭條不振。功能合理的城市等級體系可以提高城市群的整體競爭力。
重視歷史文化涵養。文化是城市之魂,對于提升城市品位,彰顯城市個性,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都極為重要,今天的城市建設,將決定未來很長時期內的城市面貌,因此在城市建設中,應敬畏歷史、敬畏文化。在新型城鎮化規劃建設中,應該克服以前那種大量消除文化遺存的不良做法。
嘗試構建社會精英回流小城鎮的機制。在新型城鎮化的過程中營造小城鎮的吸引力,促進精英們“少小離家老大回”。應鼓勵支持那些出身農村、住在城里的離退休干部、知識分子和工商界人士以多種途徑、多種形式回歸小城鎮,重塑小城鎮社會新的“精英階層”。在小城鎮交通、醫療、社保等公共政策和設施逐步完善的背景下,人才回流的可能性將越來越大,各級政府應做好有效引導,在規劃中蘊藏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