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本體制改革分兩個層次,不可混為一談
現在,一個關鍵性的問題是要把國有企業體制改革提升到國有資本體制改革的高度,著重提高國有資本配置效率,把國有資本用到最有利的地方,比如新興行業和高新技術行業。要在現有基礎上賦予國有企業更多經營自主權,讓國企成為自主經營的主體,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這樣才能調動國企的積極性。
國有資本體制改革分兩個層次:一是國有資本配置體制改革,要點是使國有資本配置優化,結合結構調整進行,產生更高的配置效率;二是國有企業管理體制改革,要點是改革后的國有企業一律要按股份制企業模式運行,使企業效率提高,使國有資本保值升值。兩個不同層次的體制及其改革,不可混為一談。在現階段談到中國國有資本體制改革時,必須兩個層次的改革一起進行,而且著重點應當放在國有資本配置體制的改革方面。
國有企業應當自覺實現國家發展戰略,為社會盡更大的責任,提供更多更好的產品和服務。國家的政策目標是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發揮各自優勢,有公平競爭也有合作,形成雙贏共贏,“國退民進”或“國進民退”都不應是政策目標。
資源配置效率和生產效率是同等重要的
國有資本的特殊性決定了國有資本配置體制改革的方向和實際做法。可以從四方面來論述:
第一,重在提高國有資本的配置效率。在經濟學中,長期以來著重的是生產效率的變化。而事實上,資源配置效率和生產效率是同等重要的。今后,改革國有企業體制的著重點不在于如何調整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權限,而在于把它的權限規定為只管國有資本的配置,而不再管國有企業的運作。國有企業盡可能改制為股份制企業,其中又盡可能改制為上市公司。它們同其他非國有的或非國家控股的股份制企業、上市公司一樣,一律自主經營管理,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總經理、監事會行使各自的權利和承擔各自的責任。
第二,調動國有企業的積極性。國有企業在管理體制方面至今存在的一個突出的弊病或問題,就在于政府部門干預多,國有企業并未成為真正的市場經營主體。這在很大程度上同國資委沒有把工作的重點放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方面,而對本來可以由國有企業作為一個市場經營主體自己決定的事情,通過煩瑣的申請與批準的程序,集中由國資委作出決策有關。這樣,不僅容易錯過機會,而且還挫傷了國有企業的積極性。在某些場合還會使一些國有企業養成事事依賴國資委的習慣。假定通過國有資本體制改革,國有資本配置體制由國資委直接管理,那么國有企業就可以成為真正的市場經營主體,它們的主動性、積極性也就可以調動起來。
國企不敢自主創新的障礙主要有三個
第三,國有企業應致力于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國有企業既然成為市場經營主體,就應當健全企業的管理體制,建立完善的股東會、董事會、總經理和監事會制度。這樣,國有股不一定占絕對多數,在非國有股股權分散的情況下,國有股可以占相對多數。這實際上是讓更少的國有股份取得對企業的控制權。在不止一個國有投資單位參股某個國有企業時,可能形成不止一個相對大股東,這也有利于改變董事會的結構,便于董事決策的合理化、民主化。
第四,伴隨國有企業市場經營主體地位的確立、國有企業積極性的調動以及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健全,國有企業的另一個弊病和問題——創新動力不足和創新能力弱——也將發生變化。造成國有企業不敢自主創新的障礙主要有三個:一是國有企業受政府部門的干預過多,使它們沒有主動性和積極性;二是怕吃力不討好,風險責任大,而利益和責任則是不對稱的;三是部分國有企業總是對現實生活中存在的行業壟斷現象有依賴性,以為自己可以在行業壟斷的保護下,不必搞什么自主創新也能取得巨額利潤。通過國有資本體制兩個層次的改革,情況將會發生變化,上述不利于國有企業自主創新的三個障礙將會逐步消失,從而將會出現國有企業自主創新、技術突破、產業升級的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