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構建新一代社會發展度量體系的四種質疑
構建新一代社會發展指數的實踐嘗試之所以在我國推進緩慢,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關于社會發展指數的新主張受到不少“權威人士”的質疑和批評。這些質疑和批評阻礙了新一代的綜合型社會發展指數在實際中的應用,為人們繼續搞GDP崇拜提供了借口。
第一種觀點是對“幸福指數”和“幸福指標體系”的度量內容客觀性和可靠性的質疑。持這一觀點的人認為,“幸福指數”或“幸福指標體系” 的基本功能在于度量人們的幸福感,即反映民眾對幸?;蜃晕疑顮顩r的主觀評價和心理感受,其度量內容是主觀的,而所得到的統計結果則不可避免地會受到調查時期的長短、調查對象的主觀因素以及所處環境的外部因素等多方面的影響,因此,這些指標只能作為GDP的一種補充②,“GDP的核心地位不可動搖”。
第二種觀點是對綜合型社會發展指數本身構造的客觀性與嚴密性的批評。持這一觀點的人認為,綜合型社會發展度量指標在測評內容、測評內容的權重、以及結果解讀等方面容易受設計者和使用者主觀因素影響,和GDP指標相比較缺乏客觀性與嚴密性,因而不具有替代GDP的資格。③
第三種觀點是對我國實施新一代社會發展度量的緊迫性的質疑。在持此類觀點的人看來,GDP核算并非中國的特色,既然世界上多數國家還沒有實行新一代的社會發展度量標準,那么我們也不必急著搞“創新”。為什么不等聯合國確立新的標準之后再引進或“拿來”使用呢?這種觀望和遲疑實際上為人們維持GDP崇拜的現狀提供了借口。
第四種觀點是對取消GDP在社會發展評價中的核心地位而可能帶來的政治影響的擔憂。懷有這種觀點的人認為,我國過去數十年的經濟社會發展都是圍繞GDP增長而展開的,因此,一旦改變GDP的核心地位就會淡化我國過去幾十年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價值,會導致公眾對過去數十年發展成績的評價。這種疑慮和擔憂,束縛了人們的改革手腳,為人們在實際工作中克服GDP崇拜設置了思想壓力。
上述四種觀點的錯誤本質揭示
上述四種觀點實際上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錯誤,是經不起仔細推敲的。下文將對這些觀點的錯誤之處進行分析。
第一種觀點是對“幸福指數”和“幸福指標體系”的度量內容客觀性和可靠性的質疑。這一觀點的錯誤在于混淆了“幸福”和“幸福感”兩個概念。“幸福”是一個人客觀幸福和主觀幸福的綜合,是與“生活質量”等同的概念,而“幸福感”則是一個人對自己生活狀態的主觀評價和感受。如果完全用人們的幸福感作為評價社會發展的依據,那么所得到的統計結果的確可能是主觀和不可靠的。但是我國學者所提出的“幸福指數”或“幸福指標體系”并不是簡單的幸福感調查,而是一種多維度、主客觀相結合的綜合型指標系統,其目標是要以更全面、科學、綜合的指標度量人們的生活質量及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從而克服僅僅根據GDP增長來判斷社會發展和評價政績的做法。因此,那些批評“幸福指數”的度量內容缺乏客觀性和可靠性的人實際上犯了把“幸福指數”混同于“幸福感”的錯誤,曲解了人們提出“幸福指數”的本意,大大弱化了“幸福指數”作為一種綜合型社會發展度量方法的科學性與政策意義,為人們繼續搞GDP崇拜提供了依據。
第二種觀點是對綜合型社會發展指數本身構造的客觀性與嚴密性的批評。這種觀點有兩個方面的錯誤。首先,持此類看法的人實際上事先假定“社會發展的評價體系不能包含任何主觀設計”,但這個假定是不科學的。人們度量社會發展,其目標就是為了確保社會的發展能夠沿著符合公眾利益的方向前進。因此,如何度量社會發展(包括測評內容的選擇、各項內容權重的分配)必然會受到人們對“什么是好的社會發展狀態”這一問題的回答的影響。不同的人對“什么是好的社會發展狀態”有不同的判斷是正常的,例如關注環境質量的人希望給“環境保護”以更高的權重,關注當前享受的人希望給“物質收入”更高的權重等。只要最終成為官方“標準”的評價體系不是由個別人武斷決定的,而是綜合廣大群眾的意見而決定的,那么綜合型社會發展度量指標所具有的這種“主觀性”就不是真正的主觀性,而是客觀存在的公眾偏好的多樣性的一種體現,是社會不同群體利益的一種平衡與綜合,為政策決策提供了合理的依據。其次,持此類看法的人用綜合型社會發展指標的“主觀性”來為GDP辯護,事實上暗含了“GDP比綜合型社會發展指標更客觀”的假設,這個假設是值得質疑的。事實上,GDP雖然被稱為是一個客觀指標,但是其核算過程同樣也給統計人員留下了主觀判斷和操控結果的空間(例如如何確定各種產品的市場價格等)。而我國地方政府GDP統計結果與中央統計結果之間存在的巨大差距,正是GDP核算存在“主觀性”空間的明證。因此,以存在主觀性為理由來反對以綜合型社會發展指數替代GDP是缺乏信服力的。
第三種觀點的主要錯誤在于低估了克服GDP崇拜在我國的緊迫性??朔礼DP崇拜在我國具有特殊的緊迫性,這是由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決定的。首先,我國資源環境的特點決定了我國比很多國家更難以承受GDP盲目擴張所帶來的資源和環境壓力。人口眾多、人均資源不足和環境承載負荷大一直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所面對的重要制約。在這樣的條件下,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比世界上多數國家更為脆弱,盲目追求GDP的做法在我國很容易導致嚴重的資源枯竭和環境污染問題,進而在一些地區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嚴重破壞,甚至引發比較嚴重的環境危機。其次,我國過去三十多年經濟社會發展的特征決定了我國GDP崇拜危害的積累比其他國家更為嚴重。與很多國家相,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發展有兩個特點,第一個特點是人均GDP的增長率高,第二個特點是經濟發展的粗放程度高。三十多年的粗放發展意味著每一個百分點的GDP增長率背后都有巨大的代價和成本,三十多年的高速發展則意味著政府并沒有時間及時消化和消除GDP增長所帶來的代價與成本。這兩個方面的原因決定了我國在過去三十多年中GDP崇拜產生的危害可能要遠遠高于其他國家,因此,克服GDP崇拜緊迫而嚴峻。最后,我國現行體制下政府權力集中具有較強獨立性的特點,決定了GDP崇拜在我國更容易積累和誘發社會矛盾。作為一個正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國家,中國的社會體制尚不健全,政府的權力比較集中,公眾與政府對話的渠道也不通暢,居民對當地政府決策的約束能力不強。在這樣的條件下,公眾往往只能被動接受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招商引資、搞開發的不良后果,而當矛盾積累到一定程度時,必然會采取激烈手段對抗地方政府的決策。GDP崇拜實際上成為很多社會矛盾積累和升級的根源,對社會穩定和黨群關系產生了嚴重破壞。以上兩點原因表明,在我國克服GDP崇拜比多數國家具有更強的緊迫性。因此,在研發和推行新一代的社會發展度量體系方面,我們不應該被動等待國際標準的出爐,而是應該主動創新,敢為天下先,這才是符合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做法。
第四種觀點的錯誤在于沒有用發展的、歷史的眼光看待社會發展的度量問題。社會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具有不同的主要矛盾,政府進行經濟建設、推動社會發展的工作重心也就不同,與此相適應的,人們對社會發展的評價標準也會不同。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主要矛盾,是生產力水平低下與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之間的矛盾。為了有效緩解這一矛盾,我國各級政府在改革開放之后的一段時間內,準確地提出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路線,而在經濟建設中又緊緊抓住了做大經濟總量的主線。這個思路在總體上是正確有效的,較好地解決了我國社會現階段的主要矛盾,其功績不容否定。但是,隨著歷史車輪的滾動,雖然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主要矛盾沒有改變,我國人民對社會發展本質的認識及要求卻在不斷變化。人民渴望更平等的收入、更舒適宜居的環境,更可持續的發展方式,更完善的社會體制等。在這樣的條件下,克服GDP崇拜、積極改變社會發展度量的標準,并不是要否認以往的成果,而是要改變以簡單追求經濟總量為目標的舊工作思路,為我黨和政府在新的階段更好地解決各種社會矛盾,讓社會發展與民眾的實際需要保持一致提供保障。這樣的改革,是對以往成果的繼承和保護,是順應形勢,與時俱進,以實際行動彰顯我黨的先進性。
任何改革都會面臨著觀念和利益兩個方面的阻力??朔礼DP崇拜也是一場以新事物(新一代綜合型社會發展度量指數)取代舊事物(傳統的GDP指標)的改革。在此過程中,人們對新事物的懷疑、以及對新舊更替所產生的后果的擔憂,構成了推動改革的觀念性障礙。
上文的分析表明,這些懷疑、觀望和擔憂的心理根源在于對綜合型社會發展度量指數的科學性認識不足、對在我國克服GDP崇拜的緊迫性的缺乏了解、以及沒有用歷史的、發展的眼光來看待社會發展的度量工作。針對這些情況,我們應在以下方面多作努力:加大對新一代綜合型社會發展度量系統研發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高水平的研究人員進入這一領域,提高我國在這一領域研究的科學水平;鼓勵各級地方政府對如何開展新一代綜合型社會發展指標的統計和測算工作進行嘗試,為未來構建國家標準積累經驗;積極開展關于GDP崇拜危害性的宣傳,使各級政府認識到社會發展度量與國民經濟核算的差別,逐漸擺脫以國民經濟核算數據衡量社會發展的狹隘視野,轉向以更多樣化、多源化、人性化的數據作為政府決策的信息依據;融入到國際社會關于構建新一代社會發展度量體系的對話中去,加強國際學術交流,使國內學者和政府工作人員認識到新一代綜合型社會發展指數替代GDP是一種全球趨勢,消除部分官員的觀望心理和消極態度;選擇一部分地方政府作為試點,嘗試把綜合型社會發展度量指標應用于政府實際工作的具體方式,了解新的指標體系在實際應用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和阻力,為未來的推廣做好準備。
(作者為江西財經大學幸福經濟學與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本文獲得第53批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面上資助,項目編號:2013M531551)
【注釋】
①新華網: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6-09/13/content_5085462.htm,2006年9月13日。
②林賢郁:“不要把‘幸福指數’推向‘GDP至上’的老路”,《中國信息報》,2011年3月4日。
③晏揚:“謹防‘幸福指數’變成新的政績工程”,《新湘評論》,2011年3月。
責編/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