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成功但并不完美
當然,改革開放30年后國有企業的重新崛起和成功,并不意味著國有企業已近完美了;一方面,國有企業官僚化的老毛病還存在,另一方面,國有企業學習私有企業的治理模式也產生出相應弊端,如“大企業病”、“內部人”控制、過分追逐利潤而造成對社會責任的漠視,等等。
筆者曾經指導博士生一起做過有關國企與民企、外企競爭力對比研究,用指標評價方法對三企的各自競爭力進行了比較和計算。結果發現:最近10年以來,國企在規模、產能和增長潛力方面具有競爭優勢,但在運營和穩定性方面弱于民企或外企。對制造業、服務業和高技術產業中的三類企業狀況做進一步的比較分析發現,國企、民企和外企各有優勢。一般說來,國企的經營效率要高于財務效率。這意味著國企內部的管理還比較粗放,還需要加強精細化管理。
因此,國有企業面臨繼續改革的任務。只有通過制度創新和治理完善來解決目前國有企業的現實弊端,才能更好地發揮國有企業所具備的無可比擬的制度優勢。今天,我們已經不再擔心國有經濟是否與市場經濟兼容,而是擔心國有經濟能否既保持它的制度優勢又能在市場經濟中做大做強。如果這個擔心解決了,國有企業可以做成百年老店而又基業長青。
黨的十八屆三中會提出,下一步國有經濟的改革取向是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這是對國有經濟發展提出的意義更加深遠但也是任務更加艱巨的要求。從學理層面理解,混合所有制是指兩種以上不同的所有制企業采取聯營、合作、參股、合資等形式而組建的一種企業經營組織模式。假設有兩種不同質的、純的所有制形式,并各自具有自身的優劣勢,那么為了獲得市場競爭的成功,兩者結合起來發揮聯合優勢,便是發展混合所有制的主因。問題是:誰是發起方和主要出資方,誰就是混合所有制的主導方和控制方。
國家資本與私人資本的結合而成混合所有制的歷史要從德國算起。在19世紀末,普魯士政府對私人經營的鐵路、煙草行業等實行國家收購,組建混合經濟公司或國營公司。在這個制度下,一部分股份屬于私人資本家,另一部分股份屬于國家;國家可以給自己保留多數股權或少數股權,還可以使人同意給予自己某些特權。德國混合所有制經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因此導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后多國開始采用這種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混合所有制經濟成為西方國家一種時髦的企業制度創新。尤其是在英國工黨主政時期和法國社會黨主政時期,混合所有制經濟達到了歷史上的高潮。就國營企業占各自經濟比重而言,上世紀80年代初期,奧地利達到24%,法國達到23%,意大利為20%,英國為16.7%,聯邦德國達到14%。但是隨著80年代中期新自由主義的興起,西方發達國家出現“去國有化”浪潮,一直持續到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前。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之后,西方發達國家為了拯救陷入債務危機的私人公司,紛紛出手以國家注資入股的方式解救問題公司。美國財政部對處于債務危機中的兩房企業、美國國際集團、花旗銀行都以認股的方式實行混合所有制,對申請破產的美國通用汽車集團以債轉股的形式收購,持有了60%股權。顯然,從本質上說,西方的混合所有制是國家政策實現的工具,國有化是化解危機的權宜之計,但同時混合所有制也成為了市場經濟中企業制度模式之一,操作層面的經驗值得學習。
中國發展混合所有制不同于西方
今天我國提出的國有經濟發展混合所有制,與西方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中的混合所有制相比,需要明確幾點關鍵的區別:
這是兩種制度基礎不同的混合所有制。西方資本主義實行的是私人經濟為基礎的市場經濟,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的政權是資產階級性質。因而國家出于各種目的而對私人資本收購形成混合經濟,推行國有化,都是國家資本主義的行為,并不改變其制度屬性。“無論轉化為股份公司,還是轉化為國有資產,都沒有消除生產力的資本屬性。”相反,我國實行的是公有制經濟為基礎的市場經濟,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的政權是無產階級性質。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的結合,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行為,并不會改變其制度屬性。這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思維邏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又反過來影響、作用于經濟基礎。看一個混合所有制的企業屬性如何,首先要看其是在什么經濟基礎上產生,再看是受到什么性質的國家政權影響,而不能簡單地與兩種類型的混合所有制形式劃等號。
實行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原因有差別。西方主流經濟理論認為,實行混合經濟或國有化的動因是解決市場不能有效提供公共產品問題,以及當出現危機而大型私人企業又不能倒的特殊情況。因此,西方國有化的政策推行主要是在公共產品領域,以及在嚴重經濟危機爆發之后大型私人企業陷入困境時,由政府伸出財政資金援助之手。當企業度過危機后,企業還可以從政府手中贖回股權。如2008年金融危機中美國政府財政部對花旗銀行的援助案。我國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首先是出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混合所有制所覆蓋的領域絕不僅限于公共產品領域,也不是專門用來對付經濟危機。在我國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應當說另有深意。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具有不同的風險。在西方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面臨兩個風險:一是財政債務風險。因為政府要向收購的私人企業注入巨資,會加重財政債務負擔,因而混合所有制會將私人債務危機轉化為政府債務危機。其二是政府道德風險。組成混合所有制企業之后,政府的角色由市場裁判員轉化成運動員,當混合所有制企業內部出現勞資糾紛等矛盾沖突時,政府作為利益相關方就處在了資方位置上。政府既要扮演裁判員、調停人的角色,又要扮演運動員、當事方的角色,勢必會帶來角色沖突,產生政府維護公平正義兩難風險。而在我國將要大力實施的混合所有制中,參與當事人都是企業,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以平等身份參與混合所有制組建,政府則扮演居間調停人的角色,因而可以避免道德風險。又因為一般是企業自愿參股,是合作行為,因而就可以直接避開政府債務風險問題。但是也可能會出現不同于西方的一些風險:其一,非國有資本操縱股份掌握話語權而改變企業國有屬性從而通過“后門”實現非國有化的風險;其二,內部利益沖突風險。這些風險需要在實踐中加以驗證并給予防范。
目前,我國經濟發展推進到結構升級換代階段,發展混合所有制存在廣泛需求。從國企方面看,要擴大資本增強競爭力,需要更多的投資者,尤其是戰略投資家;完善國企內部治理機制需要借助外力,通過引入管理經驗成熟的民間企業,可以幫助提升國企內部的治理結構和水平;以合資合股方式吸收中小企業創新技術,可以增強國企的創新能力;在傳統的國企自然和經濟壟斷領域通過引入混合所有制形式,可以緩解由于必要的壟斷而帶來的社會壓力,有利于打破壟斷促進競爭。在民企看來,國有企業所具有的人才優勢、經營優勢、政策優勢、市場優勢都是民企十分渴求的,加盟國企有助于民企的迅速發展壯大;國企與民企的結合涉及股權制度的調整以及產生一系列的后續調整變化,將會以倒逼方式迫使國有企業加速引入市場機制,替代過去習以為常的官僚化治理機制。早在20年前,在比較了各種社會主義企業的改革模式優缺點、尤其是國家社會主義模式(國家所有制)與工人自治模式(集體所有制)優缺點之后,波蘭的馬克思經濟學者布魯斯就提出:“市場社會主義的唯一現實情形看來是一種混合經濟,其中,不同形式的國有企業逐漸在平等基礎上與私人企業和合作企業進行競爭。”
從社會層面看,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可以滿足更廣泛的需求:第一,通過國企發起混合經營公司可以引導、改造民間資本,使其更好的發揮經濟作用,增強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和實力。我國在改革開放中誕生的民營企業,與在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建立之前的民族資本主義有本質區別。民企老板絕大多數接受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熏陶,有的身份就是共產黨員,他們積累的財富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與完善息息相關的,這會構成他們對基本經濟制度的認同感。但是受市場經濟規律的驅使,他們在具體經營事務上,往往利字當頭,追逐利潤最大化,經營意識強烈但社會責任意識淡薄。同時,多數民企采取的是家族式企業經營方式,創業不易但守業更難。因此,通過混合經營方式,可以幫助民營企業提升本身的素質。第二,通過混合所有制形式,可以將利益內部化,降低了國有資本與民間資本的外部利益沖突。自從國企在改革開放中崛起之后,我們看到國企與民企的利益之爭也在頻繁發生。上世紀90年代,由于老國企的疾病纏身,多數情況下是新生的民企救助國企。到了21世紀第一個10年,處于發展停滯狀態的民企又困難重重,與重生的國企在許多經營領域產生了利益摩擦。化解各自的利益摩擦當然需要有外部政策環境的調整,尤其是政府要消除所有制歧視政策。然而通過國企與民企的聯合,將昔日的市場競爭對手轉化為合作方以至命運共同體,就會直接降低利益摩擦機率,形成國民共進共贏的格局。這對實現社會利益最大化的目標是十分有利的。實際上,公有制經濟的制度設計本來就是將市場主體的外部利益沖突轉化為內部利益和諧的。從這個意義上講,混合所有制是對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建立有效的公有制經濟的探索形式,是將社會利益、集體利益和私人利益如何結合得更好的探索形式。第三,通過混合所有制可以避開國際壟斷資本政治集團對我國企業加入經濟全球化的打壓限制。目前,國際壟斷資本政治集團對我國國有企業進入資本并購領域嚴防死守,但是對我國民營企業則寬容許多。因此,為了順利推進我國實施的“走出去”戰略,可以通過組建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方式向海外進行業務拓展和資本并購。當然,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之道是推動美國等西方國家取消所有制歧視條款,但在國際游戲規則沒做修改之前,我們不得不進行自我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