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發展與城市工業發展存在利益沖突。城鎮化的目的是以工業反哺農業,帶動“三農”發展,但是我國很多地方在反哺過程中的路徑不對,比如大量發展農村工業,在生產、銷售、布局規模上具有強烈的地緣、親緣色彩,不利于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分工及公平競爭。同時很多農村工業發展帶有很大的盲目性、短視性,對農村生態環境破壞較大;甚至還與許多城市工業項目相重復,兩者之間搶市場、搶資金,造成了市場的無序,一旦倒閉破產,還會浪費大量的社會資源。
城鎮化進程中區域利益沖突。我國的城鎮化進程雖然是統籌城鄉發展,但城鎮化建設不可能遍地開花,一定時期內,城鎮建設總有一定的重點區域。城鎮化的利好,容易導致不同區域間對城鎮化建設資源的爭奪。在已經城鎮化的區域,城鎮化的方向與重點也有差異,導致了其區域內部由于利益關系發生沖突,對該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文化均有影響。
城鎮化進程與公共利益的沖突。城鎮化進程中各利益主體之間固有的關系會發生改變,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會改變社會公共利益的結構。每一個利益主體在城鎮化過程中受益、受損的程度不同,因此態度也會有差異,采取的行動也會不一樣,這樣就會對公共利益產生影響。此外,政府作為自身利益的追逐者,在城鎮化進程中,受利益的驅動,可能通過“政治尋租”、“政治設租”等行為,獲得權利租金,實現經濟利益。經濟利益的實現,伴隨著政績的積累,政治利益的實現。政府在城鎮化中的行為,有可能增長公共利益,同時,也有可能損害公共利益。
城鎮化進程中各相關利益者之間的利益沖突。城鎮化是一項系統復雜工程,需要多方主體的共同參與,市場資本主體、農民、政府、市場要素主體等利益相關者在這個進程中互相博弈,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時城鎮化進程又能產生大量的利益,各利益相關者在此尋租、謀取利益,各主體之間勢必會由于爭利而發生沖突。
城鎮化發展的關系要素
穩定與發展的結構性關系。穩定與發展的結構性關系,毫無疑問,每個共同體(國家或社會)都希望自己既穩定又發展,或者說這兩者相輔相成,同步促進。然而,這種希望的根據卻在于穩定與發展之間并不存在固定的因果和比例關系。從因果關系來講,很難保持某一共同體必須保持穩定與發展的同步促進。比如,“發展是硬道理”這句話是對的,那么并不等于“穩定壓倒一切”或者“只有保持穩定才能發展”這樣的話也是有道理的或合乎邏輯的。從比例關系上講,它們指的是不同現實,就是說,穩定和發展實際上是可以分立的。一個共同體至少在一段時間內可以發展而不穩定,也可以穩定而不發展,比如亨廷頓的調查統計表明,那些謀求盡快發展而且事實上也的確比它過去發展要快的國家往往也最不穩定。①但是,對于中國來講,不僅僅是主觀愿望上希望穩定又發展,而且國情也決定了必須把這一希望變成現實,而且是持續的現實,不能有任何的忽略和中斷。因此,正是既要穩定又要發展在愿望要求和現實國情上的同一性構成了中國城鎮化道路的一大現代化特征,在此基礎上才能去探討城市的發展、農民問題的解決等。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穩定與發展的結構性關系在中國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穩定與發展的必須要求本身就是中國城鎮化發展的一大特征,也是中國農民問題的現代化特征;二是這一特征是由各種結構性矛盾來決定并得到體現的。
穩定與發展是相輔相成的,如果兩者缺乏良性的互動,就可能彼此損害,甚至既不穩定又不發展。然而近幾年來,中國的情況恰恰在于,不穩定因素擴增,收入差距拉大。所謂不穩定因素的擴增,一是指不穩定事件的增多(比如上訪、少數民族地區的騷亂);二是指不穩定因素的性質變化,即由原來要求對缺衣少食進行救助轉而對各種事情討要說法。至于收入差距拉大,主要是不同社會群體的收入增幅有升有降。三是指收入增長的幅度達不到預期的要求。現實情況在于,收入差距拉大和不穩定因素擴增是相互關聯、相互影響的。造成這種情況的因素很多,解決起來也不是一個短期的工作。至少有三對結構性矛盾是中國城鎮化進程中影響穩定與發展的制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