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的實踐考察
實際上,雖然國內的互聯網金融炒得火爆,但是在大家慣用的借鑒國外經驗方面,相關的素材卻非常乏善可陳。無論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歐美P2P網絡借貸企業,還是在美國日益興盛的眾籌融資,以及讓人捉摸不透的比特幣,或者曇花一現的直銷銀行、PAYPAL版“余額寶”等,都只是金融發展中的朵朵“浪花”,并未呈現出所謂的浪潮。
可以說,在多數金融發展與競爭相對完全的經濟體中,所謂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或者是傳統金融體系演變的結果——如金融電子化,或者只是多元化金融體系中的補充而已——如P2P網貸等。可以預期,互聯網對金融體系的顛覆性改變,還只是一個夢想。當然,我們不否認將來的可能性,但其前提是整個經濟與社會組織模式的進一步虛擬化、網絡化,以及政府及央行地位的普遍削弱。按照我們前述的概念范疇,可以進一步簡要分析國內互聯網金融的主要形態。
國內發展過程。早在本世紀初以來,關于“網絡金融”的研究就已經初具規模,但更多地停留在電子銀行等技術性分析,雖然在許多院校成為專門課程,但并沒有產生廣泛的市場影響力。
作為互聯網金融這一概念的前身,網絡金融更多是指基于金融電子化建設成果在互聯網上實現的金融活動。所謂網絡金融,又稱電子金融,從狹義上講是指在國際互聯網上開展的金融業務,包括網絡銀行、網絡證券、網絡保險等金融服務及相關內容;從廣義上講,網絡金融就是以網絡技術為支撐,在全球范圍內的所有金融活動的總稱,它不僅包括狹義的內容,還包括網絡金融安全、網絡金融監管等諸多方面。它不同于傳統的以物理形態存在的金融活動,是存在于電子空間中的金融活動,其存在形態是虛擬化的、運行方式是網絡化的。它是信息技術特別是互聯網技術飛速發展的產物,是適應電子商務發展需要而產生的網絡時代的金融運行模式。
此后,隨著國外互聯網金融新模式的出現,國內也迅速出現相關創新案例。2007年,國內首批P2P網絡借貸平臺上線以來,P2P網絡借貸服務業在中國迅猛發展,呈現勃勃生機。2011年,隨著對金融體系改革與創新加快、民間資本激活等的關注,互聯網金融開始出現在人們眼前,直到2012年終于發酵成一場“狂歡”,使人們更傾向于認為,互聯網金融是技術所引領的全新金融模式,將深刻改變社會生產與生活方式。到2013年6月,支付寶推出余額寶,這一舉動更是點燃了包括P2P網絡借貸在內的互聯網金融的激情。
國內發展現狀。從本質上看,國內的互聯網金融熱潮根源在于:其一,對傳統金融體系的不滿對互聯網金融熱潮起到支撐作用;其二,民間資本的積累與投資熱點缺乏,共同為互聯網金融推波助瀾;其三,實體部門的金融熱情不斷提升,傳統金融部門的邊界逐漸變得模糊。具體可以從如下方面進行分析。
第一,關于互聯網貨幣。比特幣在進入我國之后,到2013年出現井噴式發展。雖然它的出現是一種草根服務創新,適應了互聯網時代的貨幣需求。但如果其規模達到一定程度,并積累了系統性風險,那么自然會受到監管部門的關注。2013年12月5日,中國央行等五部委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規定: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臺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比特幣在中國似乎比國外更加火爆,無非是基于兩方面的原因:其一,國人的投機性要遠高于西方人,這在股市、房市、大宗商品、農產品乃至藝術品的炒作案例中可見一斑。面對比特幣的誘惑,自然會有更多的投機者奔赴其中,所有的人都相信,自己不會是“擊鼓傳花”的最后一環。其二,近年來國內的民間資本與財富迅速積累,與此同時,可投資的金融資產和非金融資產很有限,股市和房市的現狀,使個人財富可配置資產更加有限。比特幣為民間投資提供了一個跨國界的交易對象,因此也吸收了大量的民間資本。
第二,關于互聯網資金配置。與資金及金融資源配置相關的互聯網金融,是公眾最為關注的,也是最為活躍且潛在問題最多的。
其一,各式各樣的P2P網絡借貸是聚焦的熱點。據網貸之家發布的《2013年中國網絡借貸行業年報》顯示,2013年P2P網貸行業成交額高達1058億元,單個平臺從年初的日均兩三百人投標,到年底時猛增為每天逾1000人投標,2013年投資群體的數量增長了2到3倍。
當然,作為多年前歐美的舶來品,國內的P2P網貸企業已經衍生出五花八門的模式,大部分與互聯網金融精神與實質根本風馬牛不相及,屬于披著互聯網金融“馬甲”的本土模式。無論是P2P網貸還是眾籌,其本質都是試圖運用互聯網的渠道與信息對接,實現對傳統金融體系的“脫媒”,由資金供給和需求者直接進行資金轉移。主要區別在于,前者主要是債權交易,強調“點對點”,通常需要有網貸平臺來梳理和甄別信息,后者則是股權交易,強調“一對多”,由創業者通過網絡來發布籌資信息。從本質上看,源于歐美的這些模式,都屬于充分運用市場自發動力的新型直接融資模式。反過來看國內的情況,大多數的P2P網貸平臺都不是作為信息中介,而是或多或少介入到資金供求的債權債務關系之中,體現出間接融資的特點。除了早期刻意模仿歐美模式的企業,后期有大量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私募基金和民間融資組織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其中,甚至還有許多基于非法集資、乃至詐騙的組織也來趟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