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加快城鄉戶籍制度改革,為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及農民自由遷徙、安居樂業創造基礎性的制度條件。戶籍制度問題的實質是與戶籍掛鉤的各種福利和保障問題。戶籍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將戶籍制度與差別化的社會保障和福利剝離,這也是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前提。首先從制度上全面取消農業與非農業戶口劃分,統稱為居民戶口,按居住地登記戶籍,實行統一的城鄉戶口登記制度。根據城鎮工作生活年限逐步解決城鎮戶籍,全面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條件的政策;切實轉變特大城市現行的行政性人口和戶籍控制和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對人口流動和城鎮規模的基礎性配置作用,如通過產業調整以及消費水平和生活成本的市場機制對城市人口進行調控;在農村推進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現農村產權與戶籍的分離,為城鄉居民雙向自由流動創造條件。在戶籍制度改革基礎上,使城鄉居民真正從市民和農民身份向同等的公民身份轉變。
第五,加快建立完善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新機制。當前農技推廣服務體系仍存在主體不強、多元不力、投入不足、體制不順、機制不活、整合不力等問題,為此,要堅持主體多元化、服務專業化、運行市場化的方向,進一步完善“以錢養事”的新機制,深化公益性農技推廣服務體系的改革,大力發展市場化和社會化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形成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科研主力的多方參與的協同創新和推廣服務體系。建議進一步推進鄉鎮農技、農機、畜牧、水利、水產等涉農鄉鎮事業單位的改制,將經營性、行政性和執法性職能分離,培育農技社會化和市場化體系;整合現有的涉農技術推廣部門,以縣市或農業品種生產區為基礎構建農技咨詢、測評和推廣綜合性服務平臺;對農業院校和科研機構參與農業技術研發推廣給予更多的政策支持;確定政府農技推廣專項基金以支持農業企業和農業合作社開展農技培訓、良種推廣以及農業保險等。
第六,加快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迄今為止,作為基層社區組織的村民委員會及基層黨支部都是以集體土地所有為基礎建立起來的,是“村社一體”、“政經不分”、“城鄉分割”及“組織封閉”的體制。村集體土地的產權關系決定著村委會及黨支部的人員邊界、管理邊界、服務邊界以及民主自治邊界。村民自治僅僅是擁有村集體產權的“村民”的自治,也只有本村的村民才可能享受村社區的福利,村黨支部也僅僅限于村黨員參加。外來居民和黨員被排除在村委會和黨組織之外。農村基層社會管理、公共和社區服務、自治民主及黨組織建設都具有排他性和封閉性。然而,農村及整個國家改革開放已經打破了村社區的封閉性,尤其是隨著經濟和社會流動,村社區的多種所有制的發展,社區的地權關系、居民關系日益多元化和復雜化,大量的黨員流動,農村社會從靜止、封閉向開放和流動轉變,迫切需要改革和創新基層組織、管理和服務體制。為此,要加快推進集體經濟產權股份化改造,并實行政經、村經及經社分開;大力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及農村基層社區化黨建工作,將村民委員會制度改制為農村社區委員會制度,村支部轉變為社區黨支部,明確農村社區是農村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承擔基層社會的組織、管理和服務功能,實現管理對象從集體村民向全體居民轉變;組織體制從村組體制向社區體制轉變;基層民主從村民自治向社區自治轉變;基層黨組織從集體單位制向社區地域制轉型;城鄉基層組織管理也從城鄉居村二元體制向城鄉一體化的社區體制轉變。與此同時,建議設立社區發展基金,加大對農村社區建設的投入,加快農村社區建置的整體布局和規劃,完善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引導農民向社區聚集;大力培育社會組織并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提高農村社會管理民主化、科學化和社會化的水平,建立健全符合國情、規范有序、充滿活力的鄉村治理新機制。
第七,進一步加大農村公共設施、環境整治、生態保護的財政投入,建設美麗幸福鄉村。從調查來看,當前農村最迫切的需求主要在四個方面:其一是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如農村污水處理工程、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農業水利設施以及進一步改善農村交通和道路等;其二是農村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主要包括社區一站式服務大廳、室外活動廣場、室內活動設施以及養老、治安、文化等服務設施建設;其三是農村社會服務設施,特別是要求進一步完善農村銀行、郵政、購物等市場和社會服務設施;其四是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投入。尤其是要建立農村垃圾清運處理體系,農村污染處理系統,農業面源污染監控和防治體系(農藥化肥等使用的監控)以及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支持體系等,加大對農村規劃的投入,對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土地利用、產業結構及空間布局等進行統一規劃;建立農村清潔衛生、污水處理、新農技推廣等的支撐體系。進一步拓寬“一事一議以獎代補”的范圍,整合各類財政資源,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司其職、集中使用”的原則,凡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都應納入鄉村建設,統籌安排,集中使用,并設立單獨賬戶統一管理。抓緊制訂美麗幸福鄉村指標體系,以引導和評估鄉村建設的水平和質量。
總之,當前我國農業和農村綜合改革進入到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必須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大膽探索,有破有立,通過改革突破農業和農村發展資源和技術的瓶頸,通過改革打破僵化的體制機制的桎梏,通過改革釋放農業、農民和農村的活力,為我國農業增產、農民增收、農村繁榮及美麗鄉村建設創造條件,奠定基礎。
項繼權,華中師范大學政治學研究院教授、博導,中國農村綜合改革協同創新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研究方向為地方和基層治理。主要著作有《民權與民生:中國農民權益實證調查》、《走出“黃宗羲定律”的怪圈:中國農村稅費改革的研究與咨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