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遷就少數族群思潮的誤區。潛在風險更大的是,某些影響頗大的思潮不是鼓勵外來移民和少數民族群體認同中國主流,通過融入中國主流社會以贏得發展空間,而是抵制認同中國主流,抵制融入中國主流社會,為此而漠視總體上人口更多的東道國本土主體民族的權益,壓制其自由,以遷就少數族群,甚至實質上主張取消外來移民和少數民族群體承擔任何效忠國家的義務,國家卻必須無窮無盡地給予其格外優厚的待遇。無論是在現實問題還是在歷史問題上,都不難看到這種思潮的影響。
南宋末年,阿拉伯后裔蒲壽庚擔任泉州市舶司提舉、閩廣招撫使等高官多年,宋王朝政府對待他不可不謂優厚,他卻在元軍進逼時屠殺南宋宗室、官兵和士大夫向元軍投降,從而理所當然受到中國正統史書的譴責,明朝政權也對其后裔給予了禁止入仕的嚴厲懲處。但到了當前某些研究回民、穆斯林的學者筆下,卻出現了這樣為蒲壽庚辯護的言辭:“對蒲壽庚,后人記載多致微詞,這其中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對他叛宋降元的指責,因為這違反了中國忠君、報國的傳統。但從歷史角度來看,蒲壽庚雖在宋朝為官,但畢竟也屬經商的‘蕃人’。商人有商人的價值觀,僑民有僑民的處境,不應該要求他一定要忠于某一個皇帝或某一個朝代。”這種言論完全無視一個基本事實:即蒲壽庚當時已經不僅僅是僑民商人,而是已經擔任南宋王朝高級官員多年,因此理當承擔效忠南宋國家及其君主、政府的義務。為其推卸責任,其實質就是主張中國必須給穆斯林想得到的一切優惠和特權,但穆斯林無須向中國承擔起碼的責任義務。抱有如此歷史觀念的個人與群體,對待現實中的效忠國家、遵守國家法規、民族和諧等義務,他們又會如何表現?
對當前的在華外國人違法犯罪等問題,中國社會上也不乏打著種種旗號盲目為其辯解者,有些辯解已經完全打破了人類社會的文明底線。
某些個人、群體和機構的政治私利動機。某些個人、群體和機構的政治私利動機也在削弱中國社會抑制移民挑戰的機制,甚至在激勵、教唆外來移民挑戰中國社會。在香港外傭居港權之爭中,泛民陣營之所以支持外傭取得居港權,重要目的之一是企圖藉此取得這幾十萬人的“鐵票”,以便在未來的香港選舉政治中立于不敗之地。同樣是為了政治私利,托派組織“社會主義行動”香港支部及其實際領導人梁國雄一貫教唆組織滯留香港的南亞、北非流民鬧事,要求取得“政治難民”身份,并提高對其經濟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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