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自治原則的正反兩方面作用
應該指出的是,對于社區自治原則而言,具有正反兩個方面的作用。一方面,由于強調社區居民的主體意識,強調社區居民自主決策,因此,在涉及社區居民自身發展的問題上,可以充分征求社區居民的意見,提高社區居民的參與意識和向心力,節約城市治理成本,提高城市運營效率;另一方面,如果過分強調社區自治,忽視了城市的整體規劃,那么,在重大決策的過程中就會出現顧此失彼的情況。如果社區自治原則被濫用,有可能導致整個城市四分五裂,城市的交通環境更加惡劣,城市的發展規劃難以實施……只有在堅持社區自治原則基礎之上,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按照現代民主決策的程序作出決策,城市治理才能走上良性軌道。
從這一角度而言,當前我國城市治理過程中之所以會出現諸多矛盾和問題,根本原因就在于,雖然很多社區居民實現了社區自治,但是,政府部門在城市管理規劃的過程中沒有充分聽取社區居民的意見,沒有將城市的整體發展規劃與社區居民的普遍需求結合起來,故而在決策程序上出現了問題,導致社區居民的利益受損,政府部門的公信力不斷下降。
如何實現社區自治與民主決策的有效結合
毋庸置疑,政府部門應該鼓勵社區自治,應當幫助社區居民建立自治組織,并且引導社區居民通過自治組織解決社區內部的公共事務。但是,政府部門也應充分意識到,社區自治只能成為解決社區內部問題的基本機制。在城市治理過程中,必須堅持民主這一原則,必須充分聽取社區居民的意見,并且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框架下,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整體決策。社區居民代表可以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人大代表必須向社區居民匯報自身工作,隨時聽取社區居民的意見,并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假如政府部門在城市治理過程中越俎代庖,沒有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作用,沒有處理好社區自治和現代民主的關系,那么,最終所作出的決策就很可能會引發社會矛盾,在修建城市基礎設施過程中,就很可能會遭到部分社區居民強烈反對。
一些城市管理者急于求成,在沒有廣泛征求社區居民意見的情況下,就作出修建城市基礎設施的決定,結果導致民怨沸騰。修建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本來是改善民生的基礎設施項目,在現實中之所以引起爭議,就是因為城市管理者沒有處理好個體與整體之間、局部與全局之間,以及社區自治與民主決策之間的關系。
筆者的建議是,在修建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大型變電站這樣的公共設施時,應當充分征求社區居民的意見。如果涉及一個社區居民的公共事務,應當放手讓社區居民按照自治原則作出決定;如果涉及不同社區居民的公共事務,應當建立必要的協商機制;如果社區自治組織協商不成,應當提請人大常委會公開討論。人大常委會在作出決策之前可以召開聽證會、座談會、辯論會,也可以聘請相關專家詳細解釋基礎設施建設的必要性和科學性。只有充分聽取并尊重社區居民的意見,把社區自治和民主決策有機結合起來,才能有效化解城市治理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才能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凝聚各方共識,維護好各方權益。
(作者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