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生態金融最大難處是什么
環境權利的明確,是發展生態金融的出發點。推進生態金融,就是推進環境保護的市場化進程,而環境資源具有權屬不清的基本特征,生態金融發展路徑的出發點必須是明晰的產權界定,亦即環境權界定。由于環境問題的外部性,環境權利如何界定就成為生態金融的重要前提,也是最大的障礙。生態金融需要對環境價值進行正確的評估,而環境權利的界定對價值的評估影響又非常顯著。
所以,除了建立市場交易規則,政府可能還要充當“做市商”。因為環境權本身可能相當復雜,導致市場交易不活躍或人們對未來難以預期。政府的干預或直接參與能夠活躍市場,增強市場主體的信心。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參與的要點不再是通過補貼提高環境投資的收益,而是通過提供信息或強制性的信息披露、強化環境監管等手段促進生態金融風險的控制。
發展生態金融的路徑與措施
生態金融牽涉經濟社會各個方面,需要政府部門、企業甚至廣大居民共同參與、協調合作。所以,生態金融的體制、機制構建顯得尤為重要,既要在傳統金融服務中注入更多生態金融的理念和做法,也要著眼于長遠發展,制定生態金融發展的科學規劃。
由于政府很難滿足生態環境修復和治理方面的人、財、物投入需求,但生態環境保護關系子孫萬代,必須盡早、盡快、盡可能好地實施,為此必然要求發揮生態金融的資源配置功能,創新投融資體制機制,實施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為資源環境、生態建設等領域引入更多資本,將最新、最先進的環境管理理念和生態治理技術應用于生態環境建設中,不斷提升生態環境修復和治理的效率和水平。
而發展民間公益生態金融業成為政府之外另一條路徑。通過鼓勵企業家捐資,創新生態金融服務,建立多元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為生態建設資金流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形成“增排有成本,減排有鼓勵,減排投融資有回報”的市場運行機制,需要進一步探索建立市場化的減排機制,推動國內排污權交易市場、碳排放交易市場和碳金融市場發展。在政策層面,則需要繼續完善限制性的金融政策,嚴格控制對高污染、高能耗行業的資金投入,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正向激勵金融政策,更好地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和企業參與綠色金融和綠色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