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加快建立國家統一的經濟核算制度,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建立全社會房產、信用等基礎數據統一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2013年底,首份國家資產負債表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公開發布。2014年,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學部在由李揚領銜的“中國國家資產負債表研究”課題組基礎上,成立了“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資產負債表研究中心”。2015年,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作為專業化新型智庫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啟動。
近日,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在京發布《中國國家資產負債表2015》。報告研究側重于杠桿調整與風險管理,重點分析了2012-2014年中國經濟增長與結構調整的軌跡,深入揭示了穩增長、調結構、轉方式與控風險過程中面臨的挑戰,并對如何化解資產負債表風險提出了政策建議。
中國發生債務危機仍屬于小概率事件
按寬口徑匡算,2014年中國主權資產總計227.3萬億元,主權負債124.1萬億元,資產凈值103.2萬億元。主權資產凈值在2000-2014年間累計增長86.7萬億元,年均增長6.2萬億元。而以窄口徑來統計,主權資產凈值為28.4萬億元。2011-2014年,窄口徑主權資產凈值累計增加6.8萬億元,年均增長2.3萬億元。因此,無論是依據寬口徑還是依據窄口徑判斷,中國的主權資產凈額均為正值,這表明中國政府擁有足夠的主權資產來覆蓋其主權負債。
截至2014年底,地方政府總資產108.2萬億元,總負債30.28萬億元,凈資產77.92萬億元。從地方政府的凈資產規模看,2012年61.56萬億元、2013年70.02萬億元、2014年77.92萬億元,連續三年實現穩步提升。因此,就整體而言,地方政府基本上不存在無力償還債務的“清償力風險”。
從國家層面的資產負債率的變化趨勢看(見圖2),2007-2013年,國家負債率由41.8%提高到49%,上升7.2個百分點,年均提高1.2個百分點。其中,2009年、2012年和2013年上升較為明顯,分別上升2個百分點、3.2個百分點和1.5個百分點。這說明,國家負債率上升與全球經濟危機和國內經濟下滑密切相關。
從圖3可以看出,中國的總債務占GDP比與多數發達國家水平相當,但債務構成有顯著差異:多數發達國家居民債務、非金融企業債務與政府債務占GDP比三者之間差異較小,而從中國的總債務構成來看,非金融企業債務占GDP比為123.1%,占了總債務的一半以上,高于上述其他所有國家,居民債務占GDP比與政府債務占GDP比則遠低于多數發達國家的水平。與其他金磚國家相比,中國的總債務占GDP比遠遠高于其他三國,但政府債務占GDP比低于巴西與印度兩國。
深化改革是降低杠桿率的治本之道
金融危機以來,中國各部門加總的債務總額占GDP的比重從2008年的170%上升到2014年的235.7%,6年上升了65.7個百分點。如果剔除金融機構部門,2014年中國實體部門(不含金融機構)的債務規模為138.33萬億元,其占GDP的比重,從2008年的157%上升到2014年的217.3%,6年上升了60.3個百分點。基于課題組對金融機構部門杠桿率的測算方法,2014年末中國經濟整體的債務規模為150.03萬億,全社會杠桿率為235.7%(見圖4)。
從債務率=債務/收入這個公式出發,去杠桿的方略可有“分子對策”和“分母對策”兩類。分子對策即對分子(即債務)進行調整,手段包括償還債務、債務減計、政府或中央銀行承接債務、降低利息支出等。其中,償還債務是去杠桿的基本途徑,用出售資產的方式償債,更是去杠桿的正途。分母對策即對分母進行調整,手段包括結構性改革、擴大真實GDP規模、或以通貨膨脹擴大名義GDP規模等。分母對策不會像分子對策那樣立刻見效,但卻是治本之道。在中國政府債務中,中央政府杠桿率為15.1%,地方政府杠桿率為42.7%。盡管總體上看,政府部門的杠桿率不算太高,但地方債務增長過快仍產生了巨大的隱患。未來中央與地方之間的杠桿挪移(即中央加杠桿,地方去杠桿)是一個可行的解決辦法。
當前中國的資產負債表的結構風險,主要表現為期限錯配、資本結構錯配、以及貨幣和資產錯配。這些錯配既與發展階段相關,更與體制扭曲有關。因此,解決資產負債表風險,根本上還要依靠調整經濟和金融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努力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并規范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推動中國金融結構從債務性融資為主向股權融資為主格局轉變。
學習前車之鑒 把握現實之憂
近50年來的大多數“經濟奇跡”,包括“意大利奇跡”“南美奇跡”“日本奇跡”“東南亞奇跡”“美國奇跡”“愛爾蘭奇跡”“西班牙奇跡”“中國奇跡”等,從本質上看,都是由創新驅動并由隨后的信用擴張支持的一段高速增長期。這些“奇跡”隕落的原因也極其相似:創新帶給產出的正面沖擊逐漸減弱,過于激進的杠桿率遠遠超出了自身的債務承受能力,繃得過緊的債務關系終于在某一薄弱環節崩裂,引致各種形式的金融危機爆發,高增長時期隨之結束。西方學者研究指出,2008年之前,全球杠桿率的上升主要由發達國家導致,但自那之后,全球杠桿率的上升主要歸因于發展中國家。這也就意味著發展中國家可能成為下一下場債務危機的主角。
任何金融危機其實都是債務危機,杠桿率的攀升成為泡沫與資源扭曲配置的重要動因,也為未來的危機埋下了種子。全球金融危機后,我國非金融企業加杠桿的趨勢非常明顯,資產負債率從2007年的54%上升到2014年的60%,上升了6個百分點;負債占GDP比重從2007年的195%上升到2014年的317%,上升了122個百分點。因此,我國非金融企業的這一發展趨勢必須得到應有的重視。此外,一旦經濟增長速度長期持續下滑并致使“或有”負債不斷“實有”化,中國的主權凈資產的增長動態有可能逆轉,對此不可掉以輕心。
(本文數據來源于《中國國家資產負債表2015——杠桿調整與風險管理》,李楊、張曉晶、常欣等著.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