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打造家庭經營的升級版
2014年9月29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上,習近平同志講話指出:“要尊重農民意愿,堅持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要堅持規模適度,重點支持發展糧食規模化生產。要讓農民成為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要根據各地基礎和條件發展,確定合理的耕地經營規模加以引導,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更不能忽視了經營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農戶仍占大多數的基本農情。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有嚴格的門檻,建立資格審查、項目審核、風險保障金制度,對準入和監管制度作出明確規定。”習近平同志在講話中對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經營規模等問題做了深刻的闡述。在中國農業和農村未來的發展中,要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推進多種形式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
首先,家庭承包經營制度需要進一步穩定完善。中國農村改革的核心任務就是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制度。這項改革把農戶確立為農業經營的主體,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和經營自主權,極大地調動了幾億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由農業的特性所決定,家庭經營始終是農業生產的基礎和主體,這已為中外農業發展的實踐所證明。從實踐上看,家庭經營加上社會化服務,能夠容納不同水平的農業生產力,既適應傳統農業,也適應現代農業,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不存在生產力水平提高以后就要改變家庭承包經營的問題。
其次,在家庭經營基礎上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國農村地域遼闊,自然條件千差萬別,經濟發展水平參差不齊,這就決定了中國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也必然呈現出多元化、混合型的發展格局,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及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等都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有機組成部分,但各類新型經營主體或是從家庭經營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或是與家庭經營的農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根據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的數據計算,2006年末,全國共有農業生產經營戶20016萬戶,在農業生產經營戶中,以農業收入為主的戶占58.4%,這就是習近平同志所指出的經營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農戶仍占大多數的基本農情。同時,還有近2.7億農村勞動力已轉移到非農領域,從事非農產業。他們賴以生存的主要生產資料不是土地。這就有條件在依法、自愿和有償的前提下,一部分種田能手將那些離土離農的農村人口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流轉過來,擴大經營規模,實現適度規模經營,打造家庭經營的升級版。當前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為主要收入來源,從事專業化、集約化農業生產的家庭農場正在興起,現在全國已發展到87萬家,平均規模達到200畝。可以預見,家庭農場在將來會有進一步的發展。
再次,辯證地看待工商資本進入農業問題。在中國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化的進程中,在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工商資本或社會資本進入農業的產前領域(提供農業投入品)、產中領域(提供農業技術服務)以及產后的流通及加工領域一直受到鼓勵和提倡,農業產業化經營中的“公司(企業)+農戶”“公司(企業)+基地+農戶”“訂單農業”等模式就反映了這方面的實踐探索。長期以來,在農業現代化道路與經營模式的選擇上,爭論焦點是如何看待工商資本進入農業生產過程、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直接經營農業的現象。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向農業輸入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為工商資本進入農業提供了明確的政策導向。
習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體學習時指出:“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是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是國家現代化的重要標志。”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階段性任務相比較,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是一個偉大而長期的歷史任務。從本世紀頭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到本世紀中葉我國基本實現現代化,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進程、建立城鄉融合的體制機制,真正實現發展現代農業、建設新農村與工業化、新型城鎮化進程協調發展、互惠一體,仍需要經過幾十年的艱苦努力。在這一形勢下,學習習近平同志有關城鄉發展一體化的戰略思想,不僅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同時也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參考文獻】
①國家統計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新華網,2015年2月26日。
責編/楊鵬峰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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