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生態環境法規的完善與執行。被稱為“史上最嚴環保法”的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已經于2015年1月1日施行,河北省在地方立法方面還需要根據本省省情,健全和完善一些適用于本省的生態環境保護法規和規章,以保證新環保法在省內各地的順利實施。河北省在環境保護方面已經出臺了一些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但很多法律條文太偏重原則性、系統性,不僅缺乏針對不同污染領域的法規、規章,而且對各相關環保部門具體職責和權限的設定不很明確清晰,這樣難免會導致環保執法工作中出現一些越權搶權或互相扯皮現象。河北省地方性環境立法工作的下一步的重點應該是,盡快出臺一些污染治理重點領域,比如水、大氣、土壤污染等領域的單行法規或規章,并同時對各環保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具體職責、權限逐條列出,公布每個相關部門的環保執法權力清單、責任清單。
為提升全社會的生態法治理念,河北省在生態環境執法方面,要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嚴格規范生態環境執法行為。比如通過加強對環境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建立健全環境執法責任制度, 強化完善人大監督、政協監督、輿論監督等對環境執法的社會監督制度,從而提升執法人員的生態法治理念,進而引領、帶動全社會形成良好濃厚的遵守生態環境法律的氛圍。
構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聯動機制。2015年3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及一些中級、基層法院陸續成立環境保護審判庭。環境司法體制的完善,對于促進和保障我國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在河北省的全面正確實施,統一生態環境司法案件的裁判尺度,最大限度地打擊污染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進而以司法的方式倡導生態法治理念,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由于生態環境糾紛案件涉及面廣、影響面大,案件類型錯綜復雜,涉訴當事人眾多,很多情況下僅僅靠法院單打獨斗,難以有效徹底解決。因此,筆者認為,為更有效發揮司法保護生態環境的作用,河北省可以參考借鑒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做法,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制等多種手段,充分整合其他相關部門的力量,構建立體的、全方位、各部門齊抓共管的生態環境保護體系。比如法院、公安、檢察等司法部門不僅要互聯互通,加強相關生態環保糾紛案件的合作協調;同時還要及時與環保、國土、林業等環境行政執法部門以及環保協會、環保公益組織等加強溝通,通過環保司法執法聯席會議等形式形成強大合力,打擊和制裁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從根本上促進河北生態環境的改善和發展,同時在全社會形成“我環保, 我自豪”、“我守法,我光榮”的濃厚氛圍,有力推動河北全社會生態法治理念上一個新臺階。
全面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合作。2015年京津冀協調發展戰略進入落地實施階段,河北省將著力補齊發展短板,實現與京津生態共建共享,因此河北更應加速生態環境保護合作的步伐。首先要全面加強與京津的生態環境治理與保護的政府部門之間的合作。2014年京津冀三地在大氣污染區域聯防聯控、水污染綜合防治方面進行了密切合作,下一步三地需要在環境保護基礎設施、污染事故糾察、環保宣傳教育、環境科技保護與產業發展等方面拓展合作,不斷完善合作機制,可以參考借鑒泛珠三角環境合作機制,比如成立聯席合作會議(如每個月定期召開一次)、專題工作小組、環境保護工作交流制度等,為京津冀三地生態環保合作提供制度保障。其次加強河北省各級政府與省外、國外生態環保大企業合作。2014年12月份河北省政府及張家口市政府分別與億利資源集團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這樣的生態環境保護合作必將結出碩果,為河北生態建設合作起到示范帶動作用,河北省各級政府應該在這個方面邁出更大步伐。最后,加強河北省企業與省外、國外生態環保企業合作。企業是河北省及周邊生態環境污染的主要的生產者和削減者,也是河北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合作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目前河北省大量企業基于國內、省內形勢和政策的推動,加速尋求與省外其他生態環保企業在環境保護投入、清潔生產技術、污染治理技術和環保人才等方面合作,這都需要河北省相關政府部門提供更良好的政策支持和制度環境。
(作者分別為中共衡水市委黨校管理學教研室副教授,中央民族大學博士研究生)
責編/張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