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之要在定規立矩
——先秦時期標準思想及其啟示
作者:王 良 清華大學法學院
無規矩不成方圓。對治國而言,規矩體現為經濟、政治、文化等領域的一系列標準和制度。早在先秦時期,我國標準思想即已萌芽和發展,為秦代乃至后世的國家治理奠定了基礎,對當今的國家治理也有一定啟發和借鑒作用。
先秦時期的標準,是指先秦時期人們為了省時省力和實現利益最大化,對關系國計民生的一些事項提出規范化的程式和要求,包括律令和習俗。先秦時期的標準思想,按領域分,主要體現在經濟、政治、文化等領域;按行業分,主要體現在農業、手工業、醫學醫藥、兵器制造、工程建筑、水利交通、民間貿易等多個行業。
先秦時期經濟領域的標準思想
基本經濟制度方面。早在2000多年前,我國基本經濟制度中就有標準思想。孟子構造了一種理想化的井田制,其中包含政治追求、勘定地界等內容,貫穿著公平公正、統一協調組織生產的標準化精神。法家雖與儒家在許多方面針鋒相對,但在維護經濟秩序的問題上也主張標準化。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通過一系列法令,將其經濟主張通行全國,把標準思想對實踐的推動作用發揮得淋漓盡致。
農業生產方面。這主要體現于技術標準和信守農時。《呂氏春秋》中列有《任地》《辯土》《審時》三篇,涉及選地、播種、施肥等方面,對耕作模式進行標準化分析,為耕種確立標準化示范。儒家重視天時、地利、人和對農業生產的影響,并從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確立了相應標準,進一步提高了農業生產效率。
手工業方面。手工業起源于工具制造。先秦時期,實用性是檢驗工具的重要標準。相應地,制造好用、管用的工具成為手工業發展的重要標準。《考工記》可以說是我國第一部關于標準化的專著,它分木工、金工、皮革等六大領域30個工種,記載了西周到春秋時代手工制造業的技術規格、規范以及制造方法和技術要求,規定了產品的生產制造標準和檢驗標準。
貨幣方面。最早的貨幣是實物貨幣,在先秦時期有金銀、布帛、海貝甚至粟、谷等糧食作物。隨著經濟發展,開始出現人工鑄幣。秦滅六國后,將法定貨幣統一為圓形方孔的金屬片,和貴金屬一同沿用至近代。正是貨幣這種標準件的出現,逐漸替代了原先用以交換的各種物品,從而使交易過程更為便捷。
先秦時期經濟領域的標準思想尚未進入理論論證層面,但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農業社會甚至是工商業社會的發展規律,從而為我國2000多年的傳統經濟模式奠定了基礎,對后世的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即使在今天看來,其在農業和手工業中的一些技術標準也有一定現實價值。
先秦時期政治領域的標準思想
政治體制方面。《周禮》是我國歷史上第一部系統論述國家機構體系和官階職位的著作。它在官僚制度上將300多個官職按一定標準分為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6類,分別以冢宰、大司徒、大宗伯、大司馬、大司寇和大司空為首長,形成了上下有別、科學有序的官職體系。
倫理關系方面。先秦時期初步形成了以“禮”為標準的倫理關系。這種倫理道德標準,至春秋戰國時期已在政治領域產生重要影響。禮作為“五常”之一、“四維”之首,成為傳統倫理的重要基礎,它通過一系列禮義標準將社會秩序固化。
法律制度方面。夏朝已形成了統一標準的刑法制度。《周禮》載:“司刑掌五刑之法,以麗萬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可見夏朝已有5種刑罰、近3000條規定。春秋戰國時期,各國普遍制訂了統一標準的刑法制度。刑法制度條文的內容雖不盡相同,但都對規范人們行為、確定政治行為標準發揮了重要作用。
先秦時期政治領域的標準思想雖樸素而簡單,但涉及內容廣泛。尤其是以“禮”為標準的倫理關系和以“刑”為標準的刑法制度的確立,為后世政治領域各種標準思想和實踐奠定了廣泛基礎,對當今社會政治發展也具有啟迪意義。
先秦時期文化領域的標準思想
語言文字方面。先秦時期,隨著社會發展進步,出現了刻畫符號、結繩等方式,并最終形成文字。甲骨文是我國可考文字的開端。春秋戰國時期,我國文字一度出現差異化。秦朝一統后,以法律形式把小篆確定為標準文字,并允許民間使用隸書,為我國文字統一乃至文明的延續奠定了基礎。
文學創作方面。這體現在文體的規范和寫作手法的歸納總結上。《周禮》載:“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以六德為之本,以六律為之音。”這里既包含風雅頌三種文體,又包含比賦興三種藝術表現手法,后世的文學創作深受其影響。
音樂藝術方面。先秦時期有一套邏輯自洽的標準。《周禮》載,“皆文之以五聲:宮、商、角、徵、羽。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前者是音階的標準,后者是音色的標準。正是因為確定了這些基礎性的標準,音樂才得以科學發展,最終成為一門藝術。
文體教育方面。《周禮》中提到,“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后被儒家演繹為禮、樂、射、御、書、數“六藝”,成為我國人才培養的重要標準。
先秦時期文化領域的標準思想,使我國文字形式具有統一性和一致性,并為文藝創作、文體教育等確立了基本規范,這對于中華民族的形成、大一統國家的建立以及中華文明發展傳承都具有不可替代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