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勞動者全年固定休假時間為115天左右。以2015年為例,全年周末雙休日共計52×2=104天,其他法定節假日7個共計11天(春節與國慶節各3天,元旦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各1天)。通過調休的方式,國慶節與春節各休7天,其他5個法定節假日各休3天,即形成了所謂的2個“黃金周”與5個“小長假”。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生活方式的轉變,民眾對節假日越來越重視,對節假日的幸福期盼也越來越高,但從最近幾年的假日運行實際情況看,“供給總量不少、結構質量不高”是我國假日制度安排的主要問題:第一,周末休假“照抄化”。我國目前的周末“雙休”基本上是照搬照抄西方實行的“雙休日”模式。眾所周知,西方國家實行的所謂“雙休日”模式是源自其宗教文化傳統。星期日作為“禮拜天”,民眾在這一天主要是從事宗教活動,并非真正意義的休息。
第二,休假時間“碎片化”。除春節與國慶兩個“黃金周”外,其余均為“小長假”和“雙休日”。相對于我國遼闊的地域和勞動者的平均離家距離來說,這些2-3天的節假日時間過短,“碎片化”嚴重,大多數民眾根本無法合理、有效地利用好這些“碎片化”的假日。
第三,假期交通“擁堵化”。多年來,由于我國長假供給嚴重不足,無論是“黃金周”還是“小長假”,全國各地交通均出現十分嚴重的擁堵現象,春節則成為全球最大的短期人口遷徙期,國人對此大為詬病。
第四,出行半徑“井底化”。由于休假時間過于短促,加之交通太過擁堵,因此民眾在假日里大多選擇短距離旅游,玩的并不痛快。這樣一來,既不利于民眾了解我國名山大川和歷史文化,也不利于我國旅游產業的大力發展和國內需求的有效拉動。
第五,傳統節日“淡漠化”。現行節假日制度雖然包含了四個傳統節日,但元宵節、七夕節、重陽節等傳統節日并未列入法定節假日之中,對傳統節日的重視程度依然不夠,忽視了傳統節日傳承中華文化的重大意義。
國家應站到落實供給側改革要求的角度,對節假日體系進行重新規劃設計,秉持“休假總量不變,科學合理安排,凸顯中國特色,助推幸福和諧”的原則。“休假總量不變”,即全年保持總休假天數為114天左右;“科學合理安排”,即將休假時間科學、合理、相對均衡地安排到一年四季之中;“凸顯中國特色”,即最大限度地彰顯和傳承中華傳統文明;“助推幸福和諧”,即提升全民幸福指數,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和諧發展。
因此,我國假日體系的改革應著眼于如下目標:首先,有利于增進家庭幸福、社會和諧。建立新的休假制度應該以充裕地保障勞動者與親人、朋友團聚的機會與時間,有效紓解社會大眾的“焦慮感”、“浮躁”狀態和緊張壓力,提升民眾的幸福指數、促進社會和諧為目標。其次,有利于民眾理性出行、解決交通擁堵難題。現有的放假安排下,那些長距離回家探親和外出旅游的人員幾乎只能選擇有限的 “黃金周”。每逢長假,探親訪友、外出旅游的人員爭先恐后搶奪有限的交通資源,短時間內的巨大人流、車流造成全國性交通擁堵甚至癱瘓,給社會公共設施造成巨大的壓力,給民眾帶來極大的困擾。再次,有利于促進旅游產業的大發展。隨著物質生活的改善和消費水平的逐步提升,民眾對旅游休閑的消費需求越來越大。在新的假日體系中,應當大幅度減少原“黃金周”和“小長假”期間的出行壓力,消除瓶頸效應,使旅游業的供給資源和需求資源在時間上的配置更趨合理;同時,讓更多的潛在旅行者能較好地實現旅游愿望,促進旅游產業長遠、健康地發展。
責編/申唯佳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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