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三五”時期是中國成為“全球性大國”,實現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時期,而文化對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全面引領、境界提升的作用。“十三五”期間中國的文化發展在國內外具有重大市場機遇,將在全球文化市場中產生“中國主場效應”。如何抓住機會,發展文化產業,提升文化影響力是“十三五”期間需要思考的重大課題。
【關鍵詞】“十三五” 時期 文化產業 文化市場 【中圖分類號】G12 【文獻標識碼】A
中國當前正處在現代化第二階段到第三階段的轉折期,文化發展面臨重大市場機遇,也將在全球文化市場中產生“中國主場效應”,即我國將從“創意進口”、“成品出口”時代走向“創意出口”、“成品進口”時代。但是我國目前現代文化市場體系的建設仍將有一定阻力,已經出臺的政策能否落地,并且形成長效的體制機制,還有待觀察。
制定“對外文化發展戰略”,克服我國全球發展戰略中的“文化短板”
本世紀初中國主動推出的“文化走出去”,取得了一定業績。但毋庸諱言,我國“文化走出去”在實施層面有個與國內文化建設類似的通病:將文化交流活動等同于“外宣”,重視政府的直接推動作用,忽視對民間-民營主體的政策支持;只關心硬件建設,忽略效應評價;只問是否走出國門,不問是否入腦入心;一句話,只關心外延性增長指標,不關心其內涵性的真實影響力。因此,文化已經成為我國全球發展戰略中的一塊“短板”。文化影響力的根本特性就在于“直指人心”,因此,中國對外文化戰略應以贏得域外民心為旨歸,簡單地說就是要贏得域外民眾對中國的好感。
開展價值觀對話,克服我國文化發展戰略中的“價值缺位”
如何贏得域外民心,如何贏得域外各階層人群的好感,這是構建中國對外文化戰略時不能不認真思考的重大問題。而贏得人心的根本在于價值觀的認同。克服我國對外發展戰略中“文化短板”的關鍵在于克服我國文化發展戰略中的“價值缺位”。
中國要想成為真正的全球性國家或“文明型國家”,就要積極尋求與域外民眾共同構建“可分享價值”(Shareable Value)。“可分享價值”可以形成最廣泛的共識,為世界各國以歷史資源為依托,通過渠道多樣、內容廣泛的國際交流而達成新的全球治理框架提供極大的可能性。這種“可分享價值”的提出可以視為是中國積極參與全球“普世價值”構建,從而成為新一輪全球化主導國家的關鍵性舉措。
提出“文化治理體系”方案,克服文化體制改革中的“社會建設”瓶頸
當前,文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問題已經成為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突破口和新途徑。我國文化體制改革已經呈現出了一條從“辦文化”到“管文化”,又從“管文化”到“治理文化”的邏輯路徑。我國傳統的文化管理體制是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自己辦文化的體制,2003年以來,文化體制改革啟動了從“辦文化”向“管文化”的轉變。但是,管理文化意味著使用一種普遍去差異化的標準、以及行政-中心化的系統來規范和管理文化領域的各種活動。顯然這種做法很難有效應對文化領域復雜多變的現實問題。在這個意義上說,從文化管理走向文化治理應成為我國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一個必然趨勢和方向。
從具體措施看,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首次提出要“培育文化非營利組織”,這是推進文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的戰略部署。我們認為,政府職能轉變必須將政府職能轉交作為配套政策,“十三五”時期應該將培育“文化非營利組織”作為承接政府職能轉交,推進國家文化治理體系的突破口和主要抓手。
開放思想市場,鼓勵包容創新
以“頂層設計”推動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開放思想市場,鼓勵包容創新。如果說“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是“十三五”時期文化體制改革的一個總的指導方針的話,開放思想市場,鼓勵包容創新就是落實這一指導方針的關鍵環節。因此,開放思想市場是“十三五”時期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
“思想市場”一詞不應該做狹義理解,“現代文化市場”本質上是個“思想市場”,因為文化產品和服務本質上是“精神文化產品”,內容創意是一切文化生產活動的源頭和關鍵環節,只有思想的價值才是文化產品真正的內容。搞清楚了思想市場只不過是文化市場的另一種表述,就可以為文化管理體制改革開辟出一條新路。2003年文化體制改革以來已經形成了這樣一個共識:文化產業既有商業屬性又有意識形態屬性,商業屬性是普遍的,意識形態屬性是特殊的,因此要將文化管理體制納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去。現在我們進一步認識到:文化產業的意識形態屬性實際上是其文化屬性的一部分,在文化產品普遍具有的“文化價值”中,只有很少的部分與“意識形態”有關,需要專門做出制度性安排加以管理。
深化國有文化企業改革,全面推動創意、創新、創業
“十三五”時期我國將進入一個以文化市場環境建設進一步推動文化企業全面、快速、健康發展的新階段,國有文化企業的發展與改革是一個關鍵的環節。
對于“十三五”時期我國文化企業發展前景的基本展望可以歸結為以下三點:首先,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和文化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特別是在文化投資和文化創新領域政府審批制度的革新,文化企業發展的制度環境將有明顯改善,大大提高了我國文化企業的資源配置效率和盈利性。其次,隨著國有經營文化單位轉制工作基本完成,在統一市場環境下的新一輪競爭必將展開,我國文化企業將出現全行業全方位的大規模兼并重組。第三,隨著轉企改制任務的基本完成以及相關體制機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國家將進一步加強對內容生產的扶持,我國文化企業將迎來一個新產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百花齊放,創意、創新、創業競相迸發的時期。
鼓勵“跨界融合”:推動文化創意產業與國民經濟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2014年3月14日,國務院正式印發了《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標志著“跨界融合”政策正式推出,“十三五”時期將是文化創意產業與國民經濟相關產業實現跨界融合發展的高峰期。
跨界融合首先是基于產業鏈各個環節的垂直融合,文化的資源、創意、生產、技術、資本、流通、消費等環節日益扁平化。其次是技術驅動下的行業融合,如傳媒產業中的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新媒體業等媒體行業的融合,傳媒業與歌舞演藝、藝術品業、會展業等不同文化行業的融合。第三是文化產業與外部傳統行業的融合,如與零售、金融等傳統產業縱深跨界融合加速,產業邊界日漸模糊。最后是文化創意元素與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的普遍融合。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研究員)
【參考文獻】
①《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人民日報》,2015年11月4日,第1版。
責編/申唯佳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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