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化制度建設是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的關鍵途徑之一,可以依靠高效的文化制度建設去協調政府管理機構對文化建設實施有效管理,依靠合理的文化制度去規范和促進文化行為實施主體的文化行為,依靠科學的文化制度保證文化建設的正確方向。
【關鍵詞】 文化軟實力 制度 文化管理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識碼】A
在世界范圍內,一個國家想要完善社會秩序,實現社會發展,提高國家綜合競爭實力,就必須建構起相應的表達國家意識和核心價值觀的文化制度。一國文化軟實力的提升,又會加速社會秩序的構建,提升國際地位,增強國際文化話語權。因而,分析和探究我國文化軟實力在制度建設方面存在的具體問題,系統而全面地提出創新性解決方案,對于塑造和諧的社會關系、從實質上提升我國文化軟實力和加強國際影響力,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國文化軟實力的制度建設問題分析
近年來,我國文化軟實力制度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具體的文化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建設還不完善,文化制度體系之間還缺乏有效整合,文化機制還亟待填補和規范。
首先,文化政策法規和管理機制存在欠缺。我國文化建設相關政策法規有待進一步完善,主要表現在:對優秀傳統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制度、措施還比較缺乏,保護力度還明顯不夠;依法管理文化市場的規范性還有待加強,有些文化領域的立法工作還沒有上升到成文法的層次;文化軟實力評估機制缺失,評價標準不一,缺乏整體性和統一性;文化發展的實施主體相對單一,主要是各級政府機構、文化教育部門和官方傳媒,而非政府組織、社會團體和普通民眾較少參與其中和發揮作用,力量作用單向化,行政化色彩濃重。
其次,文化對外傳播能力不強,交流效果欠佳。主要表現在:一是過度依賴政府。我國多數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基本上是政府主導和推進、全權負責和管理的。這種管理機制存在一系列弊端,比如官方色彩過濃,工作體制缺乏活力;增大其他主體參與對外交流活動的難度,抑制其積極性的發揮;效率低下造成合作項目的流產,有損國際形象的樹立。二是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文化傳播主體和專業人才缺乏。對外文化交流的專業隊伍建設仍然滯后,尤其是優秀的文化傳播“擺渡者”,即熟悉跨文化傳播規律的翻譯人才的匱乏,已成為中華文化走向世界的一大障礙。
再次,傳統文化的現代化轉型乏力。中國傳統文化在幾千年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獨特的文化特質,有穩定、成熟的文化結構,自成體系的精神特質、思維方式和價值內核。當前,我國傳統文化受重視的程度還遠遠不夠,歷史文化精髓的開發明顯不足,傳統文化向現代化轉型的過程中,在諸多方面表現出嚴重的普適性不足,對傳統文化國際影響力的發揮也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
提升我國文化軟實力的制度思考
根據管理學的一般理論,任何制度都具有一定的時效性,制度建設需要與時俱進,因而文化制度建設本身也應該有所創新。在文化軟實力制度構建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不足,需要依靠文化制度自身的完善去解決。
第一,創建提升文化軟實力的戰略性制度。戰略性制度對整個文化軟實力建設起到統籌規劃的作用,因而,任何一種制度的建設,前期的戰略規劃必不可少。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文化建設越來越被世界各國,特別是世界大國所重視,文化軟實力逐漸被提升到了國家戰略層面上。比如日、韓的“文化立國戰略”,美、法、英的“文化戰略”、“語言戰略”等。對比世界發達國家,目前我國的戰略性文化制度還不系統,戰略性措施還不完善。因此,需要國家從戰略高度進行統籌規劃,建立國家層面的文化發展戰略和文化軟實力提升戰略。
第二,完善文化管理法律法規制度。在國家文化建設系統中,文化軟實力建設是一項重大的社會工程,沒有健全的法治保障是無法取得成功的。法務工作者應該在人大的統一安排下做好文化立法工作。各級人大應深入文化建設一線進行調研,聽取文化工作者的建議,順應文化建設的要求,在遵循文化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完善文化立法,健全文化法律法規制度,逐漸使文化管理工作法治化,增加文化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嚴密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強化文化傳承與對外交流制度。文化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優秀的民族文化只有“走出去”,才能被世界熟知,才能提高我國文化的世界影響力和文化軟實力。首先,應加大文化傳承制度的構建。優秀的民族文化需得到繼承和發揚,因此要通過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引導,加大對文化資源的培育力度,綜合開發傳統文化資源;構建完善的文化交流和傳播機制,使優秀傳統文化煥發生機。其次,應加強對外文化交流制度建設,支持中華文化“走出去”。構建對外文化傳播的促進機制,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多元參與的對外交流制度,擴大對外文化交流的空間;構建高效的文化傳播機制,利用多樣化新型傳播方式,最大化發揮其傳播效力,促進我國文化有效對外傳播。
第四,加強文化產業支持制度。文化產業的發展程度是考察一個國家文化總體實力的標志,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是提高國家文化整體實力的重要抓手。目前,從整體上看,我國文化產業的國家政策支持體系尚未完全建立,所以應將文化產業扶持政策制度化、法治化;在稅收、財政、外匯等方面給予文化企業,特別是外向型文化企業以優惠政策,同時完善文化產業資金引入制度,給予文化產業各方面的發展以長效的政策支持。
第五,建立傳統文化的現代化轉換制度。首先,要對中國固有的文化資源進行整合,以自由、平等、開放、創新的價值理念去改造傳統文化中保守、封閉的部分。遵循現代文化建設規律,對傳統文化進行甄選、改造、升級,使之成為適合現代社會民眾接受習慣和認知方式的新的文化形態。其次,要對傳統文化進行深刻的整理,挖掘其現代內涵并賦予其符合新時代要求的文化精神,完成傳統文化向現代文化的現代化轉換,為提升我國文化軟實力奠定良好的基礎。
第六,建立創新人才培養制度。文化是一種高度依賴個人創造力的領域,因此,提升文化軟實力的人才培養機制必然是人性化的,與文化軟實力提升的管理模式相適應的。要把培育文化創新力作為軟實力建設的核心,密切關注全球文化、經濟與科技結合的前沿趨勢,形成文化創新的動力機制。要以有效的戰略與政策,鼓勵更多的優秀人才投入到文化創新的領域,通過不斷完善的市場化機制,讓社會和人才的各類投入,在創新活動中獲得最大的利益回報,形成文化創新的投入機制,以帶動創新人才培養。
(作者單位分別為邢臺市委黨校行管教研室,河北石家莊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注: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文化軟實力建設視角下的中華文化走向世界戰略研究”階段性成果,課題編號:14BKS062】
【參考文獻】
①唐踔:《對提升我國文化軟實力的現實思考》,《理論學習》,2011年第4期。
②謝立中、孫立平:《二十一世紀西方現代文化理論文選》,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02年。
責編/楊鵬峰 劉芋藝(見習)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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