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互聯網技術的普及與應用極大地改變了普通公民話語權表達方式。鑒于目前我國網絡反腐中的各種缺陷與不足,應對民眾網絡反腐及輿論監督加強引導,構建有利于輿情事件正確導向的網絡反腐制度體系,應加強對網民反腐與輿論監督的道德素質教育,在倡導文明上網、凈化網絡環境的基礎上,讓輿論監督更加有效,使腐敗現象銷聲匿跡。
【關鍵詞】網絡反腐 輿情事件演變 制度體系 構建
【中圖分類號】D262 【文獻標識碼】A
互聯網技術的普及與應用極大改變了普通公民話語權表達的方式,為民眾反腐提供了新的渠道,也使民眾反腐有了新的格局。網絡反腐不僅是一種技術的進步,也是一種民主的進化,這對有效實施習近平總書記所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思想是非常重要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網絡反腐是一個新事物,從近幾年我國網絡反腐輿情事件的演變不難發現,如果缺少相應的配套措施與制度規范,網絡反腐并不能取得應有的效果,也不能做到健康發展。因此,面對快速興起的網絡反腐和輿情監督,如何建立完整的制度化體系,通過正確引導與規范來充分發揮網絡反腐在國家建設與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將成為一個需要持續研究的課題。
我國網絡反腐發展特點及輿情事件演變規律
我國網絡反腐在總體發展上呈現出非常鮮明的特點,整個嬗變過程可從三個大階段加以認識和理解。第一階段,咀疥反腐萌芽期(2003—2007年)。此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設立了全國檢察機關統一的舉報網站;2005年12月2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分別首次公布了信訪、舉報中心網址。第二階段,網絡反腐繁育期(2008—2009年)。網絡輿情的反腐作用很容易喚起更多網民的參與熱情與智慧能力,而規模越來越大的反腐網民又會進一步助推網絡反腐的高潮,結果就會有更多腐敗事件被揭露、證實并處理。網絡反腐的一次次成功也使得反腐活動再次成為了集體行動,并成為最高檢探索網絡監督的一種新模式。第三階段,網絡反腐成熟期(2010年至今)。網絡反腐的確成為了揭露、懲治腐敗者及其腐敗行為的天羅地網。進入2010年以后,網絡反腐輿情多發,反腐風潮持續激蕩,各級各地監察部門處理網絡曝光腐敗官員的數量和能力都在大幅度提高,而相關公共政策的出臺也使得網絡反腐趨于成熟與理性,同時網絡反腐的制度化也得到了一定的加強。
網絡反腐輿情事件演變的規律總體表現為:
第一,反腐輿情往往從事件發端中局部信息的披露開始。最典型的莫過于陜西的“微笑局長”楊達才事件。楊達才的出現是在2012年8月26日新華網發表的《陜西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確認共36人死亡,僅3人逃生》的圖文報道中。看到這篇新聞后,新浪微博用戶@JadeCong發了微博:“事故現場官員滿面笑容,情緒穩定。”并附相關截圖。可以說,正是這位局長不合時宜的“微笑”表情才發酵了后來的一切。可畏的是,微博的這個評價卻成為了整個事件的開端。
第二,反腐輿情具有從局部到整體進行實質性揭露的趨向性,在網絡熱議中引發更大的輿論討伐。作為安檢部門的領導者,微笑的不恰當雖然不是天大的事,但領導對于事故的態度卻由此可見一斑,“你的安檢工作出了問題你還笑得出來,這是不可容忍的”,“像這樣的領導難道能是一個稱職合格的黨員干部?”果不其然,該網友從局長的“微笑”發端開來,又發現了他手腕上價值不菲的手表,而且不止一塊、經常更換。實際上,自此已經引爆了揭露楊達才腐敗本質的火藥桶。2012年9月1日,大學生劉艷峰還希望陜西省財政廳公開楊達才2011年度的工資;緊接著,楊達才的眼鏡、皮帶也被網友曝光;9月17日以后,《錢江晚報》、新華社和《人民日報》的官方微博也及時跟進,使這一網絡反腐事件一次次被推向高潮。
我國利用網絡反腐的制度化體系構建
正確引導網絡反腐輿情,建立網絡反腐的信息提取及處理機制。網絡反腐輿情只有導向正確、材料真實、證據確鑿,才能產生反腐的真正效力。但反腐輿情若不能夠為官方所用也是枉然,因此既要正確引導網絡反腐輿情,也要建立網絡反腐輿情的處理機制。首先,要建立健全網絡輿情的理性引導機制,使網絡輿情更加理性、規范,也更加真實、有效。要通過網絡監管正確梳理網民主流輿論,通過“過濾”的方式引導和利用網絡輿論。其次,要完善網絡反腐輿論信息的收集、處理制度,確保有效信息來源渠道的暢通及信息的客觀真實性;針對網絡反腐中具有虛構、虛假、甚至惡意的輿論信息,應通過技術手段和人工核實工作進行認真甄別和篩選;對于能夠真實反映腐敗現象和行為的重要信息要引起足夠重視,并立即啟動立案調查等有關工作程序,以提高網絡反腐的效率和效果。再次,要完善網絡輿情監督機制,有效整合民間輿情監督資源和官方輿情監督資源,充分發揮網絡輿情的民主監督優勢和官方專門的監督監管作用,優化整體監督效果,形成整體監督合力,讓網絡反腐輿情所形成的民主監督真正成為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要信息來源。
加強網絡反腐輿情監督的法治建設,提高網絡反腐的實效性。網絡反腐有著特殊的形成背景,尤其是在中國社會處于轉型發展期,一些舊有體制已不適應社會發展需要,而新的體制尚未建立形成,而科學技術的進步又使得民眾話語表達突然進入一個相對自由的空間,因此網絡輿情亟需規范管理,更需要通過法治化建設進行規范。首先,要通過法治化規范防止網絡輿情的失序、失德及違法現象,防止在進行正常輿論監督和反腐過程中,出于非正常目的而制造網絡暴力、借機進行人身攻擊和謾罵,避免造成虛假案件或冤假錯案的發生;對于惡意散布虛假信息、公報私仇、誣陷無辜、侵害人權,甚至危害國家、社會利益的行為,要堅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次,要通過網絡立法盡快明確網絡監督的合法性,應對網絡輿論監督,通過正向網絡輿情對腐敗揭發的行為予以保護,并視之為公民應有的、合法的參政議政權利,要防止針對輿論監督、輿情發起者、反腐倡導者、舉報人的打擊報復,確保他們的人身安全。再次,要明確規定網絡反腐中輿論監督的形式與內容,要引導網民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輿論監督和反映問題,要讓網民厘清網絡輿論監督中,知情權和隱私權、政務公開與黨政機密、輿論監督與造謠誹謗、言論自由與人身攻擊的本質區別與法律界限,要使網絡反腐、輿論監督及輿情演變等都在合法的范圍內有效開展,從而為反腐工作加油添力。
加強對網民反腐的網絡道德規范,形成網絡反腐的道德約束機制。以輿論監督加強網絡反腐措施,以輿情演變加大網絡反腐力度,既需要正確引導,也需要法治規范,更需要道德建設。首先,應提高網民有關網絡反腐及輿論監督的道德認識。網絡反腐不同于網絡上的私人活動,如私密交往、生活起居、養生保健、故事八卦等,網絡反腐涉及政治、法律、人權、道德等各種嚴肅問題,如果在網絡輿論監督中道德失范、行為失準,就有可能產生非常大的社會危害。盡管有些網民具有較高的參政議政熱情,但若喪失道德標準甚至有違法律規制,對于網絡反腐及輿論監督也會有害無益。其次,應建立網民有關網絡反腐及輿論監督的道德標準。對于廣大普通網民來說,網絡反腐主要是通過輿論監督進行,輿情的態勢是否正向,是否有利于政府反腐工作的開展,都需要網民有較高的網絡道德水準。如嚴格自律、理性、公正、客觀、謹慎等;不虛構、不臆想、不傳播虛假信息、不實施人身攻擊、不假公濟私、不亂發牢騷、不隨便發泄私憤;對于未經確認的信息、有害的信息、不能隨意散布的信息等,都要謹言慎行,以避免利用網絡資源發生公害行為。再次,要建立網絡反腐及輿論監督的道德規范制度與機制,利用網絡進行積極正向引導,對于不良信息應予刪除或禁止傳播,對于不良網民及其行為要堅決給予道德譴責,對于情節特別惡劣、以致造成較大危害的,要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予以管制或懲處,在倡導文明上網、凈化網絡環境的基礎上,讓輿論監督更加有效,使腐敗現象銷聲匿跡。
(作者為西北民族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
【參考文獻】
①劉怡、謝耕耘:《網絡反腐輿情事件的形成與演變機制研究——基于2011—2013年重大公共網絡反腐輿情事件的研究》,《現代傳播》,2014年第4期。
②張新霞、葛茂林、周秀菊:《我國網絡反腐發展歷程與發展制約性因素探析》,《石家莊學院學報》,2013年第3期。
責編/王坤娜 孫垚(見習) 美編/李祥峰 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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