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區體育組織作為社區社會組織的一種,近年來實現了快速發展,愈發引人注目,成為了社區建設和發展的主要動力和創新載體。但社區體育組織在“摸著石頭過河”的發展過程中,人才匱乏、政社職能混淆等問題突出,嚴重阻礙了社區體育組織作用的發揮。為破解治理困境,全面激發社區體育組織活力,社區體育組織需與多方協調,各方面落實切實可行的措施,助力推動社區治理和服務的創新發展。
【關鍵詞】社區體育組織 社區治理 居民自治
【中圖分類號】G80-3 【文獻標識碼】A
目前,我國處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政府行政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政府職能得到了轉變,我國的社會管理模式也逐步走向多元化。在社區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社區體育組織逐漸成為新格局下社區建設和發展的重要動力和創新載體,發展日益壯大,治理成效備受期待。
社區體育組織在社區治理方面有著極大優勢
創新社區治理多元格局。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民主觀念的深入人心以及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動,我國社會治理模式走向多元格局,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提出創新社會治理格局和依法治理的要求,這對于社會治理落腳點的社區而言,是一次重要改革,有效推動了社區體育組織的發展。政府職能的轉變和權力的下放,為社區體育組織參與社區治理創造了機會和政策依據,也改變了傳統的政府主導模式,有利于構建自下而上的社區治理模式。
推動居民參與渠道豐富。在如今“小政府、大社會”和“多元格局”時代要求下,社區治理歸根結底依靠社區居民自身,居民的積極參與是社區治理的本質所在。在社區建設和發展實踐中,社區體育組織成為連接基層行政單位和社區居民的橋梁已是必然選擇。面對社區居民的多樣化需求,社區體育組織可以充分發揮橋梁作用,向基層行政單位提出訴求,然后由社區體育組織率領廣大居民協作完成共同目標,達到“自助、助人”的效果。
提升社區治理服務水平。在運行服務項目上,社區體育組織鼓勵社區居民在依法依規、協商共進基礎上積極參與,充分增強了社區居民的參與興趣,也提高了社區服務項目的效益。
定位不準、資金困境、人才短板等問題,嚴重制約社區治理能力的有效發揮
定位不準,運行受到限制。社區體育組織在社區治理中的地位和角色,受到了社會各界人士的爭議,一些社區認為,社區體育組織只是由社區居民自發形成的組織,并沒有強大的支撐力度和豐富的資源,沒有足夠的能力為社區居民提供有效的服務,自然也就不能有效參與社區治理。一些政府官員、基層行政單位人員依然遵循傳統的管理模式,把社區體育組織看成政府的下屬組織,對社區體育組織進行管理和控制,甚至插手其提供社區服務和資源分配等,并沒有把重點工作真正放在社區治理上來,這嚴重限制了社區體育組織參與社區治理的能力。
法制不健全,缺乏法律保障。目前,社區體育組織的運行面臨著“法外之難”,我國法律法規未對社區體育組織的地位、職能、作用等做出明確規定,使得它在進行社區治理過程中無法得到保障,處于游離狀態,在“夾縫”中生存?,F實生活中,兩者之間關系處于模糊狀態,一方面社區體育組織受到政府的過度管控,影響治理效能,無法充分發揮治理能量;另一方面政府對社區體育組織的規范管理沒有法律依據,在某些方面,社區體育組織在履行職能時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作為依據,同時導致政府無法依據明確的法律法規對社區體育組織進行規范管理,使二者關系陷入模糊狀態。
資金欠缺,運行瓶頸突出。資金短缺,是社區體育組織運行的一大瓶頸。目前,社區體育組織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撥款、社會捐助、社區居民自籌,方式不夠多樣,渠道不豐富,存在不穩定性。雖然我國大力支持社區體育組織的培育和發展,每年會以不同方式給予相應的資金資助,但是實踐中,資金匱乏依然是社區體育組織發展的阻礙。此外,社會捐助,包括單位和個人,在一定程度上對社區體育組織雪中送炭,但是無法保證數額,這種資金來源渠道也不穩定。社區居民自籌也是社區體育組織資金來源的一種方式,但居民自籌基本均為小數額,在社區治理的浩大工程中,無疑是杯水車薪,而且,一方面會打擊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積極性,使社區體育組織內部渙散,另一方面會使社區體育組織的初衷異化,有“買賣或交換服務”的嫌疑,影響組織形象,引起居民不滿,最終阻礙社區體育組織參與社區的有效治理。
人才缺乏,組織治理失衡。社區體育組織近年發展迅速,而對口人才的培養卻無法滿足社區體育組織的治理需求。目前,我國社區體育組織成員大多是社區離退休人員、下崗人員、老年居民等不具備專業社工知識、綜合能力不高的社區居民,這就決定了社區體育組織的治理水平無法滿足社區居民的多樣化的服務需求。社區體育組織缺乏專業社工,組織內部成員結構不科學,知識結構不健全,且人員流動性大,開展社區活動隨意性較大,缺乏專業化、系統化。專業的社會工作理念、價值沒有在實際治理中得到落實,在監督機制和評估機制同樣不健全的情況下,社區體育組織很難保證治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多方協作落實相關措施,努力提升社區治理能力
在社區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社區體育組織逐漸成為新格局下社區建設和發展的重要動力和創新載體,因此社區體育組織的發展壯大成為社區治理中的重要部分,需要多方協作,落實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措施,破解治理困境,全面激發社區體育組織活力,進而推動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
強化隊伍建設,提升自身水平。完善社區體育組織內部治理機制,加強內部管理制度建設是根本保障。首先,要轉變自身觀念。社區體育組織要對自身進行準確定位,轉變觀念,認清職責,要及時更新觀念,通過突破觀念上的瓶頸,進一步提升社會影響力和號召力。其次,要加強人才建設。強化組織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在引進的同時,更要注重隊伍內部的建設,建立健全與高校、研究所等機構的合作機制,為社區體育組織培育、輸送專業人才。最后,要完善監督體系。社區體育組織的良性運行離不開多方的監督,建立群眾監督機制,以居民整體利益為標準,也可建立媒體監督機制。輿論監督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體育社會組織有效參與社區治理,通過輿論的力量對社區體育組織實行法律和道德的雙向鞭策。建立監督考評機制,對治理中履職不力、作風不正、為政不廉的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進行職能整合,理順多元關系。社區職能繁多,主體繁雜,街道、居委會、社區體育組織等不同主體履行不同的職能,而居民是社區治理的重要主體,要想提高社區治理水平,就必須明確各主體職能,理順多元關系。明確主體職責是重中之重,明確社區調整和網格劃分、社區組織架構、街道及社區的職能、社區服務清單等標準,實行“三事分流”,政府事務、社區事務、居民事務“三事”,按照減少管理層級、推行扁平化管理的思路,轉變街道辦事處職能,把服務性職能和服務審批性事項適當下放到社區,社區原則上不再承擔經濟事務工作,主要按照服務清單,承擔民生服務等職能。使得社區體育組織消除行政化,專門履行社會服務職能,精簡社區政務事項,實現職能歸位。
政府引領方向,提供政策保障。政府在我國社區建設和發展中起著至關重要的調控作用,在方向、政策等方面有效推動了社區體育組織的成長。首先,要加強立法,對社區體育組織的地位、職能、作用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不僅使社區體育組織在法律上得到社會公眾的認可,也使社區體育組織在履行職能時有法可依。其次,要加大財政政策扶持,“在事權的轉變過程中,政府應該通過一定的程序及時向社區體育組織提供相應的經費補貼,使其能夠正常開展活動,提高向社區居民提供服務的有效性”,并建立財政獎勵制度。同時加強調控規劃,“按照社區需要、群眾需求,培育與社區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層次豐富、結構優化、覆蓋廣泛的社會組織,大力引進具有良好社會聲譽和較強服務能力的優秀社會組織及其項目落地,培育立足于本社區實際的草根型社會組織發展壯大。”最后,政府要加大對社區體育組織運行發展的硬件、軟件支持力度,提供科學適度的引導,推動社區體育組織公信力的增強。
(作者單位:安陽師范大學)
【參考文獻】
①江正平、趙瑩瑩:《基層政府在城市社區自治中的角色重塑》,《中州學刊》,2008年第6期。
②許靜:《我國社區社會組織培育與發展的研究》,《寧波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3年。
責編/周曉燕 劉芋藝(見習)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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