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我國社會老齡化程度進一步加深,老年人對養老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加。應從制約我國養老服務機構發展的問題角度出發,著力加大政策供給的精準化程度,完善、落實相關政策,推動我國多元化養老服務機構的健康快速發展。
【關鍵詞】多元化 養老服務機構 政策供給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識碼】A
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進一步加深,老年人的養老需求不斷增加。加快多元化的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成為政府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必然選擇,迫切需要政府進一步完善、落實相關政策,加大政策供給的精準化程度,推動我國養老服務機構的健康快速發展。
養老機構建設,需完善人才政策、土地政策、經濟補貼政策
完善人才政策,解決養老行業人才短缺問題。當前,我國養老服務機構均面臨養老護理員和管理人才短缺的問題,總體上養老服務專業人才總量不足,質量不高。政府應出臺相關政策,為養老服務機構提供人才支撐。首先,制定養老服務人才培養政策。建議職業院校在設置專業時,充分考慮我國的老齡化國情,從社會需求著眼,重點開設養老服務專業,并請各類養老院經驗豐富的護理員當教師,為養老服務業培養具有實踐能力的高素質專業人才。在就業問題上,可以采用“訂單培養、定點上崗”的培養模式。學生在入學前,先與用人單位或民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后定點從事養老服務工作一定年限以上。而對未按協議規定從事養老服務工作的,按規定退還已經享有的費用并繳納違約金。
其次,為最大程度留住養老職業人才,建議國家制定和完善有利于養老職業人才發展的相關政策,如建立養老服務人員技術職稱評定制度,對養老服務人員進行以能力為主的技術等級評定和職業資格認證制度,建立收入與職業資格級別相匹配的薪酬制度和動態調整機制。
完善土地政策,確保養老服務機構優先用地。為保障養老服務機構的建設用地,國家應該制定支持養老服務業的土地政策,保障養老服務機構優先用地。建議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地方政府的政績考核體系,各級政府應該盡快完善房地產政策,將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納入城鄉規劃總體布局。首先,將城市閑置的物業投放到養老服務中來。新建小區要按人口規模配套養老服務設施,由政府出面,將社區內閑置的土地資源進行整合,為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提供場所和土地,盡力在社區內提供滿足老年人需求的中小型養老服務機構。其次,應在集體建設用地法律許可范圍內優先予以保障。在城鄉養老機構建設中,對非營利的養老服務土地,主要采取劃撥方式,對營利性的養老服務設施,可以采取協議出讓、租賃等供地方式,給予一定的優惠。
完善經濟補貼政策、金融支持政策,鼓勵養老服務機構的創建。目前,大部分民辦養老服務機構都不盈利,約三成處于虧損狀態,自身發展受限。養老服務行業資本運營僅依靠市場調節作用是不夠的,必須依靠政府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如加大政府對養老服務機構的扶持力度,提高對養老服務機構建設補貼、運營補貼標準,提高政府購買社會化養老服務的力度,確保50%以上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建立養老服務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鼓勵公建民營,加大對社會力量投資養老服務機構的引導力度等。
為加強養老服務人才的專業化建設,政府應該加大對養老服務人才及培訓機構的補貼力度。政府要督促各相關部門落實已有的優惠政策。鑒于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融資難的問題,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資金支持力度,拓寬信貸擔保物、抵押物的范圍,創新信貸產品,創新資金扶持模式。同時,建議金融公司開發養老金融產品,拓寬養老服務機構市場化融資渠道。
統籌城鄉養老服務公共產品,縮小城鄉養老資源差距,提供精準養老服務
養老服務作為準公共產品,應該更注重服務的普惠性。首先,政府應該把資源更多投放到居家養老服務方面,加大對社區日間照料中心、養老服務驛站等養老服務機構的補助,因為相對于機構養老,我國大多數老人更愿意選擇居家養老、社區養老。通過政府扶持、資金獎補的方式,鼓勵具有養老服務專業優勢的企事業單位進入社區養老領域,探索政企共建模式,由政府無償或低償提供場所,引進物業、家政服務公司等服務機構構建社區養老服務站點,提高居家養老服務能力。
其次,在城鄉地區平衡方面,政府養老服務政策的重心應該是農村地區。政府在養老服務政策提供方面,應當更多關注農村老人養老需求,養老政策應該更具有精準性。如政府財政預算資金加大對農村互助養老院、幸福院、民辦非企業單位等農村地區養老服務機構的獎補、運營補貼,福彩公益金多支持農村養老服務,多建設農村養老服務設施,設立養老服務公益崗位,為失能老年農民提供養老服務,這也是社會公平的應有之義。
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逐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養老服務機構的市場化是大勢所趨,要充分發揮市場在養老服務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就必須進行充分的市場競爭,為公辦、民辦營利、民辦非營利等多元化的養老服務主體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
公辦養老服務機構享受政府在土地、房屋、設施、人員、資金等多方面的支持,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載體,其功能應該是保基本、托底線,其服務對象應該是“三無”、“五保”、高齡、失能、困難的特殊老年群體,其服務水平應該是滿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而不是提供高出當地平均水平的服務。因此,政府應該對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收住的對象、建設標準、服務質量、層級進行明確的界定。虧損的公辦養老機構應該進行相應的改革,提高政府資源的利用效率。同時,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對一部分享受政府各項土地、稅收優惠和補貼的非營利養老服務機構,禁止其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
落實監管政策,保障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
政府要監督企業規范用工,提高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比例;政府要加強相關制度建設,用制度建設來促進養老機構的健康發展,對養老服務機構的準入、退出進行明確的規定;實行第三方評價制度,并對各類養老機構的服務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向社會公示評價的結果,接受社會監督。政府要吸取養老服務業發展中的教訓,加強安全監管,公安、消防、衛生、檢疫等相關部門要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特別要防范火災事故,確保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得到保障。鑒于老年人極易發生意外事故,建議修訂相關政策,制定更有效的責任認定和分擔政策,落實推進養老機構責任保險補貼政策,有效調動保險機構和醫療機構的參與積極性,為老年人權益的保護和服務糾紛賠付提供依據。
為鼓勵養老服務機構實現醫養結合,對小規模的社區老年公寓、托老所等養老服務機構,相關管理部門應該降低門檻、簡化手續,鼓勵其建立醫療室、衛生室等,滿足老年人的醫療需求。此外,相關職能部門應該樹立服務型政府意識,幫助養老服務企業出謀劃策,積極協調規劃,為養老服務機構協調落實政策。主動協調就近醫院與養老院對接,建立綠色就醫通道,實現醫保接入,促進養老醫療結合,提升養老服務機構服務水平,滿足老年人康復護理需求。宣傳部門要為養老服務機構進行宣傳、營銷,營造敬老、愛老、助老的輿論氛圍。
提高老年人群收入水平,培育養老市場。首先,提高老年人的支付能力,完善醫保政策對醫養結合的支持,將基本醫療保險融入到養老服務中。對制約異地養老人群的醫保報銷問題,國家應該盡快制定異地醫保結算政策,促進異地養老事業的發展。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和補貼制度。其次,創新我國護理保險等相關計劃。通過商業保險、社會保險、政府補貼或政策優惠,幫助老人入住機構。鼓勵有支付能力的老年人購買長期照護保險,無支付能力的老年人由國家給予一定的補貼。另外,為促進養老機構實現規模化、品牌化經營,更好地促進中國養老產業發展,國家應該允許民辦非營利養老機構設立連鎖機構。
(作者均為河北建筑工程學院社科部副教授)
【注:本文系河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河北省加快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研究”(項目編號:HB16SH023)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①楊英法:《中國農村宅基地產權制度研究》,《社會科學家》,2016年第2期。
責編/楊鵬峰 賈娜(見習)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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