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互聯網+政務服務”面臨的主要挑戰
(一)“互聯網+”給傳統的政府管理思維和政務范式帶來挑戰
傳統的政府管理思維是以各權力部門為中心,每個部門對于自己的職責領域享有很大的審批權、利益任性權等,一些既得利益主體擁有特權并引發“權力尋租”。“互聯網+”思維互為表里的是去中心化趨勢,“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核心在于重構政府、市場、社會甚至公民(網民)之間的關系模式,講究互惠、互動、民主、平等、參與、共享、共治、共贏的新型關系。政府與公民的關系,不再是傳統意義上民求官辦事的舊有范式,而是通過互聯網實現共享、共治、共贏的新型范式,讓治理更有水平,讓廣大人民群眾更有獲得感。
(二)“互聯網+”給黨政領導干部執網能力帶來挑戰
新生事物帶來新鮮能量,新媒體以獨有的信息傳播特點,成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備要素。“互聯網+”思維模式,是各級領導干部無法回避的新輿論場。一些領導干部出現執網能力的“短板”現象,對互聯網存在不同程度的畏懼與畏難心理。比如,網絡“恐懼癥”與“麻木癥”并存,要么把網上輿論視為洪水猛獸,想當然地進行堵、封、瞞、蒙,結果往往適得其反;要么漠視網上民情而反應遲鈍,貽誤引導和處置的良機,導致“小事情”演化為“大事件”。“互聯網+”思維下,政府官員的執網能力,包括如何呼應網民合理需求并與民眾溝通互動能力,如何理性應對網絡輿論和社會情緒能力,如何研判和處理網絡群體極化能力,如何提高“互聯網+政務服務”創新能力和水平等等,這些都考驗著各級領導干部的智慧。
(三)“互聯網+”給信息安全帶來挑戰
當下,全球計算機網絡迅猛發展,以互聯網為核心的信息技術給人民學習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給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等帶來深刻的影響。與此同時,賽博空間(Cyberspace)①?安全問題也日益凸顯,其對國家安全造成的威脅已成為全世界關注的焦點。多國戰略文件指出,要特別保護支持關鍵基礎設施的特殊信息系統和網絡。由于“互聯網+”導致的海量數據,數據安全的威脅隨時都有可能發生。大數據時代,人們通過電腦、手機等電子設備進行的每一個操作都被服務器記錄下來,社交網絡、QQ論壇、電子郵件、微博、微信、易信等大量數據的匯集,大數據及海量信息采集、分析運行,會對國家和個人信息安全和隱私等帶來一定的影響,大數據時代無處不在的數據信息也使國家及個人面臨信息泄露的風險。
(四)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缺失或滯后帶來挑戰
在“互聯網+”背景下,由于大數據、云計算、VR虛擬現實技術的深度開發和廣泛應用,加之政府數據和信息資源開放的安全管理的復雜性、非線性、高度敏感性及難度大,在法律上怎么厘清政府數據所有權、使用權及管理權,及公民個人信息隱私權等問題,法律法規在“供給側”方——政府和“需求側”方——社會及個人之間會產生一定矛盾等等。目前用于規范、界定“數據主權”的相關法律法規缺失,相關大數據治理法律法規明顯滯后,甚至在某些方面出現盲點,包括對我國數據保護、數據契約限制、數據跨境流通等,這些迫切需要建立與“互聯網+”發展相適應的相關法律法規保障體系。
四、“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的有效途徑
(一)要強化互聯網思維
提高“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要堅持問題導向,創新服務理念和服務方式。以解決群眾辦事過程中“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為核心,增強政務服務的主動性、精準性、便捷性、創造性,提高群眾辦事的滿意度。面對“互聯網+”環境,進一步提升政府服務質量和水平,要堅持互聯網思維?;ヂ摼W思維的實質就是用互聯網的模式來思考并且解決問題,“互聯網思維”,強調民主、開放、參與,強調“我思獻人人、人人助我思”。2014年11月19日,首屆世界互聯網大會在浙江省烏鎮開幕,習近平主席在《賀詞》中提出的互聯網發展需要“互聯互通共享共治”就是“互聯網思維”的核心內容。我們要把大數據發展與國家治理創新結合起來,將大數據作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用大數據助力簡政放權,支持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管轉變,借助大數據實現政府負面清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透明化管理,依法行政,完善大數據監督和技術反腐體系。
(二)要提高“互聯網+政務服務”數據的質量
質量是數據的生命。任何一個公共部門或企業在使用大數據進行分析之前,都需要對掌握的數據進行甄別、篩選、檢查,保障其使用數據的質量。大數據背景下,我們都處在數據的海洋之中,各級政府要在享受大數據帶來的充足資源的同時,也要客觀地認識大數據。數據本身是可以存在缺陷的,特別是在互聯網時代,人人都有手機,人人都有麥克風,人人都是數據的接受者、消費者和傳播者,有些數據本身就是錯誤的,有些數據相互之間存在沖突,在使用數據時這些錯誤的或沖突的數據就會成為“數據噪聲”,干擾分析和決斷。有些數據還有可能被惡意利用,有些人或組織為了一己私利或達到自己的某種目的,故意篡改數據,掩蔽真相,欺騙數據獲取者和使用者。大數據背景下,這就需要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國家治理過程利用大數據來提高善治能力和水平。一方面,政府要改進數據統計、分析的方法和技術,推動大數據自動檢測和修復技術的深入研究,為數據質量提供技術保障;另一方面,應完善政府的干部考核機制,轉變政績觀念,建立完善的檢查監督機制,嚴懲數據造假和統計違法行為。
(三)要積極培養“互聯網+”高端人才及干部隊伍
人才是第一資源。提高“互聯網+政務服務”,要加強“互聯網+”人才的開發應用與培養。要培育一支既具備大數據理念,又善于把控治理進程的新型干部隊伍及一大批大數據分析人才。政府應對大數據相關產業在政策上給予積極的支持,加快大數據產業基地建設;在財稅政策上給予大力支持,建設以政府投入為引領的大數據融資機制;鼓勵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及企業聯合開展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支持建設一批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開發中心,集中力量掌握核心關鍵技術,增強技術創新能力,引領數據倉庫、數據挖掘、人工智能等領域的技術變革。加強大數據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建立科技合作平臺。同時,要進一步加大對政府輿情監管、政務輿情研判、政府輿情回應、政府輿情處理等業務培訓力度及人才的培養,培育一大批能夠駕馭“互聯網+政務服務”的干部隊伍。
(四)要積極培育優秀的“互聯網+政務服務”文化
“互聯網+”文化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積極培育“互聯網+”文化,營造良好的文化環境,為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優秀的文化素養。各級黨委政府要創造有利條件,積極開展探討“互聯網+”文化及其社會拓展功能,為推進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智慧化提供強大的智力支持和精神動力。
(河南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河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特約研究員)
(來源:行政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