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寧:緊抓“關鍵”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背景:湖北省咸寧市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省政府法制辦的精心指導下,以“建成全國先進、全省一流的法治政府”為目標指引,緊抓“三個關鍵”,發揮“三個作用”,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為咸寧綠色崛起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舉措:咸寧市的基層治理創新實踐,體現在緊抓“關鍵少數”“關鍵機構”“關鍵改革”三個重要方面。
緊抓“關鍵少數”,發揮關鍵示范作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咸寧市注重發揮作為“關鍵少數”的主要領導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關鍵示范作用”,市長率先垂范,積極擔當“第一責任人”職責。各縣(市、區)和市政府各部門行政首長上行下效,主動作為,在全市凝聚起法治政府建設的強大推力。同時,咸寧市利用媒體宣傳營造氛圍、舉辦專題培訓加油充電、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等多措并舉來提升法治政府建設能力。
緊抓“關鍵機構”,發揮關鍵助推作用。政府法制機構積極履行“操盤手”職責,勇于擔當,主動作為,推動關鍵工作落實,全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一是加強整體謀劃,市政府法制辦提請市政府率先出臺了《關于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實施意見》,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全國先進、全省一流的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標,明確了未來五年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要求和基本目標、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二是推動依法決策,市政府法制辦每年提請市政府出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明確要求政府各部門普遍設立法制機構,法制機構負責人列席部門領導班子辦公會議,組建由11名專、兼職法律顧問組成的政府法律顧問團,市政府法制辦主任擔任首席法律顧問;三是強化執法監督,在全省率先成立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與市政府法制辦合署辦公,加大了行政執法監督力度,促進嚴格公正執法,全面清理行政執法主體及行政執法人員,加強行政執法個案監督,開辟行政復議網上受理平臺,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全面推行陽光執法“四公開”——公開行政權力清單、公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公開行政執法人員信息,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
緊抓“關鍵改革”,發揮關鍵引領作用。一是推進審批監管改革,建立三個清單制度,相繼公布《市級行政權力清單》《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和《咸寧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資工業企業市場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開展審批制度改革,審批事項和管理事項從原有的1325項減至594項;改革商事登記制度,開通網上申報系統,企業和群眾足不出戶便可上網申報辦理審批事項,啟動了“三證合一”“同城通辦”“先照后證”“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新規,極大地激發了市場活力。二是推行綜合執法改革,重點推進食品藥品、文化等領域的綜合執法,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環保局、市文新廣局、市商務局、市安監局等部門全面實行“一個執法部門一支執法隊伍”。
成效: 2015年,咸寧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在全省17個市州政府中名列第一。咸寧市政府出臺《咸寧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2015年共召開政府常務會議25次,集體研究112項重大事項,首席法律顧問全程列席會議,保證了依法決策。確認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市級行政機關(含二級單位)81個,市級在編、在崗并持有執法證(不含監督證)的市級行政執法人員1282人,清理無證執法人員53人;2015年集中評查144份行政執法案卷,并通報了案卷評查結果;加強行政執法個案監督,2015年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受理群眾投訴案件2件,糾錯2件,有效規范了行政執法行為;2015年受理行政復議案件135件,綜合糾錯率達到62.2%,糾正了一批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2015年,咸寧市政府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25項。其中,取消3項,下放2項,承接19項,轉其他行政權力事項1項。在咸寧高新區推行綜合執法改革試點,依法采取委托授權的方式將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咸安區涉及咸寧高新區的行政審批和監管執法權力事項向咸寧高新區行政審批局、市場監督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集中,探索實行“一個部門管審批,一支隊伍管執法”,咸寧市政府法制辦全程參與綜合執法改革,確保了改革在法治軌道上前行。
重慶渝北:建設法治政府,打造依法治區新格局、新常態
背景:近年來,重慶市渝北區按照國務院和重慶市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探索創新,積極制定法治政府五年實施方案,為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舉措: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重慶市渝北區嚴格規范合法性審查程序、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等機制、不斷創新普法形式、將法律送進社區等等一系列措施,使得渝北全區以法治政府建設促進了依法治區新常態的形成。
強化依法治區,法治政府漸入佳境。2016年4月,重慶渝北區出臺了《渝北區政府重大決策程序規定》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有關事項決策工作的通知》兩個文件,從決策方式、決策過程、法律責任等方面對重大決策進行了規范,切實做到了對重大決策的風險源頭把關。重慶市渝北區通過建立“兩庫一單一計劃”,規范抽查流程,開展聯合抽查,建立起了“兩隨機”抽查制度。在政府信息公開方面,渝北認真做好區政府門戶網站管理維護,深化政務公開。
創新多彩普法,法治觀念深入人心。法治文化建設是推動全民普法守法工作深入開展的有效載體,是推進法治宣傳教育的客觀需求,“100場法治文藝演出進村居”活動是新時期新形勢下推動法治文化建設,弘揚法治精神的有效探索和積極實踐,通過“說渝北事、講渝北人”來講解法律常識,幫助觀眾解決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進一步提高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渝北區結合地方特色,成立了“渝北區普法講師團”“渝北區法治文化藝術團”,以地方文化唱響了普法的主旋律,切實營造了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會氛圍。渝北區各級各部門圍繞“三下鄉四進社區”“夢想驛站”“三月法治宣傳月”及“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等各種宣傳月、宣傳周、宣傳日,組織開展了針對性強、規模大的主題法治宣傳活動。渝北區還以網絡、手機等為載體,擴大法治宣傳面,以寓教于樂的方式潛移默化地提升廣大群眾的法治意識,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已然形成。
扎實服務基層,法治建設惠及民生。渝北區通過開展“義務法律顧問進村居”的活動,義務法律顧問深入各地村居開展法律宣傳活動,接受群眾法律咨詢,參與調解糾紛,承辦法律援助案件,代理訴訟案件,積極為群眾服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法治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法治惠民。近年來,渝北區緊貼廣大人民群眾的現實需求,扎實推進法治惠民,創新推出了“法官進社區”的活動。法官進社區,服務零距離。自推出“法官進社區”活動以來,渝北區切實做到了法官圍著百姓轉,糾紛在哪里,法官就在哪里,隨時隨地為百姓服務。渝北還堅持用法治思維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社會穩定之間的關系,整合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資源和優勢,建立健全“三級聯動”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機制、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訴調對接”機制,快速、合法、靈活化解和處置社會矛盾糾紛。
成效:渝北區的依法治區工作做得踏實,具有創新性,在重慶各區縣中都具有先進性和可復制性。2016年,渝北政府網站新開設專題欄目10個,發布各類政府信息4032條,每月“網站信息公開和公共服務情況”均列全市區縣政府前列。從2015年以來,渝北共開展法官進社區服務833次,提供法律咨詢2700余人次,幫助社區處理法律事務500余項,指導調解糾紛300余起,開展巡回審判49次。據統計,2016上半年,渝北受理矛盾糾紛7477件,成功調處7415件,調解成功率達99%以上,有效地化解了群眾的矛盾糾紛,提高了群眾的滿意率,促進了社會和諧發展。
江蘇張家港:社區協商激發基層法治建設原動力
背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明確了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政府治理、社會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于如何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的課題,江蘇省張家港市抓住社區協商這個突破口,進行了富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實踐和探索。江蘇省張家港市政府通過建設社區協商制度、健全社區協商機制、規范社區協商程序、引導社區協商解決社會矛盾等工作積極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激發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原動力,使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擁有更好的外部環境、更扎實的基礎和更高的社會認可度,探索出一條法治政府與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新路徑。
舉措:張家港市通過開展政社互動、三社聯動,厘清政府、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責權邊界,建立社會治理的基層民主治理體系,加快推進村(社區)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進程。
完善社區協商的頂層設計,為基層治理法治化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針對村(居)委會行政化傾向嚴重、村居民自治參與不足的情況,張家港市搭建議事會新平臺,構建了“黨組織領導、議事會民主協商、村居民會議(或代表會議)民主決策、村居民委員會具體實施、各類社會組織參與協助、村務監督委員會(社區居民代表)民主監督”的村(社區)基層治理新模式。
擬定社區協商的自治規范,為基層治理法治化奠定扎實的法理基礎。張家港市在法律法規框架內,出臺村(社區)自治系列指導文件,幫助各村(社區)制定了具有“軟法”意蘊的自治章程及其《實施細則》、村規民約,為社區協商提供制度保障。
營造社區協商的文化氛圍,為基層治理法治化奠定堅實的環境基礎。張家港市以“鄉土文化與城市文明水乳交融”為指導思想,引導各村(社區)挖掘地方“善”“福”“義”等文化資源,充分弘揚中華傳統美德,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為社區協商提供了良好的軟環境。
成效:社區協商作為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的有效手段,極大地推動了張家港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進程和水平。第一,建立公眾參與行政程序。在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執法機構評議、重大行政許可審批等工作中,將議事會作為對象和平臺,征求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對采納情況予以反饋,通過社區協商修正行政管理活動。第二,完善公共服務方式。對道路修建、環衛設施興建等基礎建設項目,加強民意調查和民意征詢,圍繞村(居)民需求,合理確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項目、提供對象和提供方式。在界定政府與村(社區)職能的基礎上,政府購買的服務項目通過社區協商進行充分討論,確定項目的承辦機構、辦理方式及分配等事項,并由村(居)委具體落實。第三,健全監管執法手段。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地權不符、小區內毀綠種菜、廣場舞擾民等政府監管空白、執法無力的情況,發揮村居民監督和議事會協商的功能,妥善解決問題。政府管理、公共服務與基層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形成了有機銜接互動。
福建廈門:“四個公開”推進行政執法行為規范化
背景:近年來,福建省廈門市政府緊緊圍繞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目標,著力從源頭、制度和機制等方面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取得顯著成效。連續兩年在“中國法治政府評估”中取得第4名的優異成績,在2015年評估中“行政執法”指標綜合得分位居榜首。
舉措:廈門市通過權力責任公開、執法主體資格公開、行政裁量基準公開、執法監管過程公開四個方面推進執法行為規范化。
權力責任清單公開。2015年6月編制完成“行政權力清單”,精簡不符合規定的市級行政權力4521項,保留市本級實際行使4294項,精簡率達51.28%,做到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2015年10月編制完成“責任清單”,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市級43個部門共明確責任事項6849項,另梳理出涉及多部門監管的責任劃分事項91項。再次梳理編制完成市級“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決定保留市級事項409項。為確保清單制度落地見效,清單采取了市政府網站與各部門網站同時公布的方式,方便社會監督。同時,建立了動態調整和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清單的實效性和生命力。各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機構和職能調整情況,以及社會各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及時提出調整清單事項的意見建議,報請市政府研究審定后作調整。
執法主體資格公開。近年來,廈門市在全市各級行政執法部門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經審核,廈門市法制局先后向社會公布了40個市直部門、4個管委會、6個市二級局、2個獨立授權組織和1個國家垂直領導機構的行政執法主體和執法依據,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資格統一考試和持證上崗制度,創新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試方式,開展網上法律知識培訓和無紙化考試,近萬余人次通過培訓、考試,實現持證上崗。執法人員相關信息及時在市政府和市法制局網站公布,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通過行政執法查詢系統查詢、核對執法人員的執法單位、執法證號和執法權限等信息。
行政裁量基準公開。深化規范行政裁量權工作,進一步健全和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加強對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情況的督促檢查,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從源頭上減少自由裁量空間,預防行政執法中的亂作為、不作為現象,有效防范行政執法的隨意性。
執法監管過程公開。完善提升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實現商事主體公示查詢、經營異常名錄查詢、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年報公示、政民互動、部門交互等功能。
成效:截至2016年3月,廈門全市39個政府工作部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擁有自由裁量幅度的事項全面納入規范行政裁量權范疇,對630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權力進行了細化,將涉及市政府工作部門4294項行政權力分解成16709項行政裁量基準,在各部門網站上向社會公開,并依照法律法規和職權變動情況,實施動態管理。2014年以來,廈門市已對8138家違法違規商事主體實施了黑名錄公示、限制鎖定等信用監管措施。根據群眾投訴舉報及主動監管已發起住所核查任務11452起,確認5779家商事主體通過住所無法聯系,將按程序移入異常名錄。
【執筆:人民智庫研究員 王禮鵬】
(資料來源:人民日報、吉林日報、銀川日報、法制日報、人民網、環球網、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網站、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法制網、法治政府網、江蘇民政網、法治射陽網、宿遷民政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