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逐步創建一體化、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是推進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進程的主要目標。借鑒國際經驗,構建職業年金體系有可能成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有益補充和彰顯養老保險改革成效的有效手段。
【關鍵詞】事業單位 職業年金 養老保險 雙軌制 【中圖分類號】C913.7 【文獻標識碼】A
2015年初,我國頒布了《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正式拉開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帷幕。改革實施一年多以來,我國養老金制度逐步與“雙軌制”告別,大部分省市機關事業單位已開展了社保繳納工作。從國際上社會保障體系相對較為成熟的國家實施情況來看,構建職業年金體系有可能成為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有益補充和彰顯養老保險改革成效的有效手段。
建立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制度的背景
人口老齡化給養老保障支付形成較大壓力。根據國家人口統計顯示,到2035年我國65歲以上人口約2.94億,我國社會老齡化的壓力越來越嚴重。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黨組書記戴相龍曾公開表示“我國養老金確有缺口”。據相關測算,到2050年,養老所需費用將占我國GDP的23.31%,如此巨大的財政開支將成為國家財政不堪的重負。
養老保障基金的非市場化運營被通脹吞噬。資產只有不斷升值才能抵消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我國養老保險賬戶的現實情況是,在過去的若干年內,對于個人賬戶基金市場化投資運營方面,國家未曾出臺實質性政策,因此社保基金只是簡單地用于購買國債或直接存入銀行。國家審計署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以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結余中有超過30%為活期存款,這些數額巨大的養老基金存在利率極低的銀行活期賬戶上,被通脹無情吞噬。
全國多地養老金缺口難補,靠運動式征繳填補空缺。我國目前養老保險水平參差不齊、地方差異大,多地養老金缺口較大是不爭的事實。2014年5月遼寧省開展了擴面征繳基本養老保險的“百日行動”,全面徹查全省范圍內應參保而未參保的個人和單位,督促其參保繳費。此外,廣西等省也開展了類似的大規模擴面征繳養老保險活動。各地紛紛采取這這些舉措背后的實質,其實正是當地養老保險基金的缺口難平。
“雙軌制”養老保險弊端依然存在,養老不公平性依然凸顯。在職工養老保障制度方面,我國以前實行的是退休雙軌制。調查數據表明,我國不同類型的養老保險之間差距相當大,新農養老金中位數僅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中位數的1/30。雖然目前實施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正在改善這一狀況,但在“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的推進過程中,養老不公平的現象依然將在一段時間內凸顯。
建立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制度的思路與方法
適用對象的設計。中國的社會保險改革從理論上講實現了人群的全覆蓋,但事實上并非如此,30%的事業單位和100%的公務員沒有參加改革,長期沒有實現退休制度多元化的并軌。因此,在職業年金適用對象的設計上,應以當前已納入并且以后將會陸續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范圍內的所有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為對象,采取國家財政給予保障的強制彈性模式。
繳納費率的設計。通過對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家公務員和其他類型就業者最高養老金替代率的比較,我們可以發現大部分國家兩者之間的差距還是不大的,借鑒國際上一些國家的做法,我們可以把基本養老金替代率降至較低的水平。如果把國際上基本養老保險的替代率均衡為50%的話,那么我國固有養老保險制度下事業單位97.49%的養老金替代率顯屬過高(恩格爾系數40%-50%即為小康)。為達到創建一體化的職工養老保險體系這一目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降為55%左右,最高職業年金替代率確定在25%左右無疑是比較妥當的,這樣總體替代率已達到80%左右,基本與國際平均水平持平。在我國養老保險改革初期的過渡階段,可根據情況在10%的范圍內適當提高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以保證平穩過渡。
費用籌集的設計。根據實際情況,養老保險繳費模式應為“財政+單位+個人”的共同繳費模式。一是由于準公益性事業單位是差額撥款,因此可以根據該單位的收入情況,給予此類準公益性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一定額度的財政補貼,單位和個人繳納剩余的職業年金,實行“國家財政+單位+個人模式”;二是行政性和純公益的機關事業單位,由于此類單位是財政全供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外職業年金的繳納可實行“個人+國家財政”模式,主要由財政補貼和個人承擔。
給付模式的設計。我國職業年金處于起步發展階段,在考慮我國的特殊國情和國外職業年金的選擇經驗基礎上,在確定職業年金給付模式方面,可以采取DC(繳費確定型)給付模式。主要原因為:一是我國基本城鎮養老保險都是采用這種模式,這樣一來和基本城鎮養老保險能夠順利接軌;二是DC(繳費確定型)給付模式具有透明度高、計算簡單等優點,能結合未來的通貨膨脹率、現行的工資水平、養老負擔、基金的保值增值以及企業的負擔等確定一個較長時間內相對穩定的繳費比率來籌集養老基金,便于機關事業單位和職工接受;三是我國目前經濟發展不平衡,區域性差異大,因此不同地區的員工退休后的生活費用及水平也就不同。
管理機制的設計。一是建立職業年金管理委員會,負責職業年金相關重大事項的決策,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參與職業年金的監管。二是加強職業年金的投資運作管理。要規范繳費模式保證繳費的公平公正,選擇適當的職業年金運營投資模式。三是建立健全職業年金委托人的內部治理機制,明確權力機構成員的構成、職業年金基金章程制定、職業年金方案設計調整的主體和程序等。四是成立風險控制機制。成立由政府組織的風險分析專業機構,對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投資的組合、工具、比例等進行風險評估,定期出具風險評估報告和風險控制措施。五是為確保職業年金的安全性,強制執行再保險。
稅收優惠的設計。部分OECD(經合組織)國家中,政府將其公共養老保險財政支出的20%-40%用于年金保險稅收的優惠上。因此,可借鑒國外經驗,強化稅收優惠措施,設計合理的優惠比例,確保機關事業單位構建職業年金的承受能力。職業年金參保單位或個人獲得稅收待遇,無疑將會對職業年金的實施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
銜接過渡的設計。養老保險“一體化”改革無疑將涉及三個方面的銜接過渡問題:一是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金的銜接。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制度建立后,基本養老金替代率隨恩格爾系數的變化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可作靈活調整,保證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養老金總替代率保持在原有水平,即80%-90%左右(其中職業年金替代率建議在25%左右,基本養老金替代率在55%-65%左右),實現新舊制度的平穩過渡。二是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銜接。首先要使事業單位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金與其他類型組織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能夠持平,且均由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賬戶組成。個人賬戶部分則可隨個人的流動而變動,為職工在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正常流動提供制度保障;其次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同屬于養老保險“第二支柱”,如果企業職工流動到機關事業單位,可將員工的企業年金賬戶轉換為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賬戶;如果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流動到企業,可將員工的職業年金賬戶轉換為企業年金賬戶,從而實現養老金賬戶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兩種不同制度之間的自由轉移。三是養老保險在該單位內部各階段人群之間的銜接。職業年金的待遇支付可實行不同年齡段遞進過渡,具體可根據工作和退休實踐分為“新人、中人、老人”三個群體區別對待。
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職業年金體系的建立可能成為改革深入推進的有效途徑。機關事業單位需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靈活設計職業年金制度,以使職業年金能夠充分發揮其有益的補充和激勵作用,促進機關事業單位的科學發展、和諧發展。
(作者單位:河南工程學院)
【參考文獻】
①臧宏:《中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東北師范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7年。
②張繼民:《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若干問題研究》,《勞動保障世界》,2010年第9期。
③趙曉軍、鄭林:《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制度初探》,《勞動保障世界》(理論版),2010第6期。
責編/王坤娜 美編/楊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