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矛盾化解機制。一要注重預防。要注重建立長效機制,實現應急處置和日常管理并重,最大限度地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同時,政府部門在制定政策和法規過程中,要避免制度設置上存在死角,引發新的矛盾。二要科學化解。對于一些偶發性問題,要及時化解,特事特辦。而對于一些周期性問題,要制定制度和辦法,通過制度來化解。對于一些長期性矛盾,要突出制度的延續性,通過持續工作,解決矛盾。三是嚴格追責。對于基層社會治理,必須要建立完善的獎懲制度,不能干好干壞一個樣,要突出屬地管理和一把手負責機制,并細化責任追究機制,倒逼矛盾化解,推動基層社會矛盾的科學、高效解決。
不斷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服務機制。一要創新服務模式。要革新傳統服務方式,在一定范圍內推行網格化服務模式,努力在服務模式中體現人性化、高效化和規范化特點,不斷推動社會服務進基層、基層事務進網格、工作責任進網格。二要突出高效服務。在完善傳統服務方式的同時,要進一步吸收借鑒網絡信息技術,努力構建社會服務網站、微信群、QQ群等,突出社會服務的科技化和高效化特點,并努力構建10分鐘服務圈等高效服務網絡。三是突出服務反饋。要設立完善的服務反饋機制,及時加強與人民群眾的溝通交流,及時掌握群眾的服務需求,完善服務方式和載體,推動社會服務再上新水平。
不斷增強基層社會治理的動力和活力。突破基層社會治理困境,必須要注重發揮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優勢。一要激發主體意識。要通過有效的宣傳教育形式,逐漸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參與社會治理,激發人民群眾的主體意識和參與意識,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主動性。二要拓寬參與渠道。要通過村務公開和集體表決等方式,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參與權、知情權和表決權。三要科學確定公共事務。在引導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過程中,要注重從群眾利益出發,將一些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事務納入到基層治理的內容和計劃中,使人民群眾能在參與社會治理的過程中真正得到實惠,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作者單位:中國民航飛行學院)
【參考文獻】
①徐衣顯:《基層社會治理所面臨的問題及對策》,《中國浦東干部學院學報》,2016年第1期。
責編/孫垚 美編/楊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