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放權是新時期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抓手,是我國全面轉變政府職能的突破口。2015年,國務院黨組會議要求消除行政審批灰色地帶,整治“紅頂中介”。整治實施以來效果明顯,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紅頂中介”通過形形色色的手續、關卡、資質、認證,繼續蠶食著行政審批改革的紅利,必須切實整治“紅頂中介”。
源頭治腐完善機制,切斷中介服務利益關聯。一是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認真落實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審批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與本部門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需要開展的應轉企改制或與主管部門在人、財、物徹底脫鉤。行業協會商會類中介服務機構一律與審批部門在機構、職能、資產、財務、人員、黨建外事等事項徹底分離脫鉤。二是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務機構,對各類中介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應同等對待;對申請人已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的服務事項,不得再委托同一機構開展該事項的技術性審查。三是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務機構兼職(任職),政府機關離退休人員在中介服務機構兼職(任職)的,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且不得領取報酬。四是紀檢監察機關應以正風肅紀為抓手,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對拒不整改的行政部門及“紅頂中介”堅決查處,對涉及人員堅決予以處理。
全面深入清理中介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一是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對無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事項一律予以取消,建立行政審批目錄清單。二是審批部門能夠通過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解決的事項,以及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項,不應設定中介服務。三是依照規定應由審批部門委托相關機構為其審批提供的技術性服務,納入行政審批程序,應由審批部門委托開展,不得增加或變相增加申請人的義務。四是對保留的中介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明確項目名稱、設置依據、服務時限,其中實行政府定價或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項目,同時明確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并向社會公開。
進一步放開中介服務市場,建立公平競爭環境。一是放寬中介服務機構準入條件,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明確規定的資質資格許可外,其他各類中介服務機構資質資格審批、各部門設定的區域性、行業性或部門間中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一律取消。進一步放開中介服務市場,嚴禁通過限額管理控制中介服務機構數量。二是規范中介收費。對于市場發育成熟、價格形成機制健全、競爭充分規范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通過市場調節價格;對于壟斷性較強,短期內無法形成充分競爭的,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同時深入推進中介服務收費改革,最大限度地縮小政府定價范圍。三是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制定完善中介服務的規范和標準,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建立懲戒和淘汰機制。四是加快立法予以規范。通過立法剪斷“紅頂中介”與權力部門的關系,徹底給企業松綁減負。
責編/溫祖俊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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