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利率市場化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提出的一種貨幣金融政策,但我國的利率市場化進程并不是一帆風順的,計劃經濟時期的利率集中調控政策的背景以及金融監管不完善、利率運行主體行為不規范等問題都制約著利率市場化的深入。因此創造適宜利率市場化深入發展的經濟環境,保證市場利率的運行和發展,從而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具有極大的必要性。
【關鍵詞】利率市場化 金融監管 貨幣政策
【中圖分類號】D922.29 【文獻標識碼】A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我國的利率政策逐漸寬松,計劃經濟時期的政府集中利率管制政策已經無法適用當前的經濟體制模式。在此背景下,為了適應當前的經濟體制模式,緩解外資金融機構對我國金融機構造成的競爭壓力,我國開始了利率市場化的改革探索。寄希望于通過推進利率市場化,從而使利率更加適應市場的經濟發展以及供求關系,促進我國經濟的快速平穩發展。
我國利率市場化的改革現狀與進程
就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現狀而言,在利率市場化改革之前,政府對于利率實行集中管制政策,該管制政策的主要特征是范圍廣、種類多,并且管制下的利率一般而言遠遠低于市場資金供求決定的均衡利率水平,在這種政策的影響之下,往往會出現資本積累減少以及降低實際經濟增長和金融體制的規模的后果。正是由于政府長期實行低利率管制政策所帶來的種種弊端,我國政府逐步選擇了利率市場化的政策,但是利率市場化的改革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其中充滿著各種風險,但依然取得了不容小覷的成績,如在2013年我國政府全面放開了對于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的管制,另外在2015年,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將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由存款基準利率的1.3倍調整為1.5倍,并且放開了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動上限,這是利率市場化政策的又一大進步。
我國利率市場化的進程主要包括三個階段。首先,以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為突破口。1986年,我國政府首次嘗試放開銀行間拆借利率行為,并且在頒布的《銀行暫行管理條例》中明確了專業銀行間資金拆借行為的合法性,同時為了防止由于主體風險意識薄弱出現的各種問題,我國還頒布了《同業拆借管理試行辦法》進行專門規制。在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明確指出,銀行同業拆借的利率由當事人雙方根據市場的資金供求關系進行決定,這一行為成為利率市場化的突破口,對于之后的利率市場化具有重大的實踐意義。
其次,放開債券市場利率是重要步驟。債券市場是我國金融市場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放開債券市場利率是我國金融政策改革過程中的重要一步。在我國,債券市場主要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債,而國債在其中又處于基礎性地位。因此,對于國債利率的市場化是放開債券市場利率的重點,我國財政部于1996年通過證券交易所實現了國債的市場化發行,這樣既減少了國債發行成本,同時也提高了國債發行效率。在國債利率市場化改革中,對于回購利率堅持了以市場供求關系為主,從而推進了利率市場化的進程,在國債利率市場化的帶動之下,金融債以及企業債的利率也在逐步實現市場化。
最后,銀行存貸款利率市場化。目前,對于銀行的貸款利率已經實現了市場化,即全面放開管制,真正以市場為導向,使銀行的貸款利率真正適應市場的資金供求關系,對于存款利率也由原來1.3倍的存款基準利率的浮動空間上升到1.5倍,正在逐步實現著存款利率市場化。
利率市場化改革下政府金融監管面臨的挑戰
利率市場化改革與其他市場化經濟體制改革配合性低。從國家經濟發展的宏觀角度看,利率市場化改革只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過程中的一個部分,因此在實行過程中只有與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相協調才能真正促進國家經濟的發展。但是就目前來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程似乎與其他經濟體制改革并不同步,例如就不同的所有制企業之間的融資來說,銀行對于大中型國有企業的利率條件相當寬松,但是對于中小企業卻實行不同的利率政策,限制了利率作為經濟調節工具的作用,同時也阻礙了利率市場化的進程。
利率市場化導致商業銀行面臨多重風險。在利率市場化過程中,商業銀行往往面臨著多重風險。一般來講,商業銀行在利率市場化過程中會出現階段性風險和持久性風險。所謂的階段性風險是指利率市場化的初期,隨著利率的放開會在短時期內出現利率急速上升的階段,可能會影響到銀行的穩定性,導致銀行在吸收存款方面出現競爭加劇的現象,而持久性風險即是通常的利率風險,這是在利率市場化過程中面臨的一種最主要的風險。而在當前各種經濟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利率市場化會帶來不同的風險,比如說投資不足或者投資過度的現象,這都是我國利率市場化下金融監管面臨的困境。
金融監管的不完善。我國政府對利率進行行政管理過程中,往往不能擺脫行政干預的問題,這是普遍存在的政府失靈的傾向,由此導致了利率市場化過程中的金融監管往往不能具有真實性和獨立性,這使得我國利率市場化過程中往往出現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從而造成負面影響。此外,我國金融監管手段以強制性為主,并且缺乏科學的監管措施,導致金融監管的效率低下、利率市場化進程緩慢。
利率市場化下我國政府加強金融監管的建議
第一,完善利率市場化的相關法律體系。從本質上說,經濟的發展運行離不開法律的保護,利率市場化也不例外,作為金融體制改革中的一環,利率市場化改革也需要健全合理的法律保護,因此需要完善利率市場化過程中的立法和執法體系。就我國目前的經濟環境而言,由于全球化帶來競爭性的加強,金融市場已發生了諸多變化,導致現有的許多金融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已無法適應,因此在具體的立法設計中必須根據新的經濟條件作出具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具體而言主要包括:一是吸收借鑒國外有關利率市場化方面的相關經驗,因為國外的利率市場化開始較早,并且經濟環境更利于利率市場化的進程;二是堅持效率與風險并重,這主要是針對當前我國為促進經濟發展而采取的相對激進的做法而言的,因此在利率市場化過程中應該謹慎,以免只注重利率市場化所帶來的效率而忽視了其中存在的風險,比如上述中提到的金融危機以及商業銀行風險等等。
第二,重視其他金融政策的配套改革。對于利率市場化改革中出現的與其他金融政策脫節的現象,我們應該予以重視。首先,發揮中央銀行的引導作用。貨幣政策工具對于市場利率而言具有不可替代的調節作用,因此中央銀行就發揮著重要的引導作用,通過對貨幣政策改革來促進利率市場化的進程,發揮貨幣政策的傳導功能,從而使利率市場化具有更加適宜的發展環境。其次,完善外匯風險管理政策。利率市場化過程中必然會牽涉到外匯政策,因此外匯政策的改革對于利率市場化而言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時,外匯主要是與其他國家的經濟水平以及貨幣政策直接掛鉤,所以統籌外匯利率與本幣利率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在對國內進行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同時,應該穩定外匯,外匯政策上對利率市場化提供支持。
第三,完善金融機構的監管。對于金融機構監管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應該從監管主體、監管方式以及監管理念進行重新界定。首先,對于監管主體,目前我國的監管主體主要是中央銀行以及各行業的監督委員會,如證監會、保監會等,以中央銀行為例,其不僅承擔著監管主體的角色,同時又是金融市場中重要的交易主體,因此往往不可避免的出現權責混亂的狀況,應對其進行責任明晰。此外,對于各類監督委員會也應進行分工,防止主體不明確造成扯皮推諉現象的出現。其次,我國現有的監管方式過于僵化,依靠強制性的監管措施會對我國利率市場化的進程造成負面影響,這就需要我國政府在監管過程中立足于我國的經濟發展現狀,以保證在利率市場化過程中實現“審慎監管”,增加金融監管方式的靈活性。最后,在監管理念方面,利率市場化改革是一項不可避免的金融政策,因此在實施過程中應該避免冒進現象發生,應該根據我國的實際經濟環境逐步進行推進,在鼓勵金融機構利率市場化的同時,加強監督避免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各種危機以及不公平現象的出現。
(作者單位:山東管理學院經貿學院)
責編/張蕾 孫垚(見習)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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