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一帶一路”建設提升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
通過“一帶一路”建設主動應對和引領經濟新常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探索中國經濟發展新模式。30多年來中國一直保持高速增長,近年來增速有所下降,進入中高速發展期。經濟過度下行的危害在于,如果我們不能在未來的幾年里保持較穩定的經濟增長速度,黨的十八大所提出的到2020年實現國民總收入和人均國民收入“兩個翻一番”的目標就很難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就難以實現。在此背景下,發展的速度和規模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制約我們發展的另外一個瓶頸就是有限的資源和環境。有研究表明,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的GDP快速增長,是以消耗世界資源、能源消耗平均水平1-2倍的資源來獲得的,有的領域甚至更高,而環境的破壞速度也超出了世界平均速度。盡管中國地大物博,但由于人口眾多,人均資源和能源占有相對較低,加之分布不均與過度消耗,當前中國面臨著非常復雜的生態環境壓力。在這樣的背景下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就要自覺地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引領中國發展道路,實現一種全新的發展目標:既是高速的,又是綠色的;既要規模大,又要質量優;既要結構合理,又要功能齊備;既要節約能源,又要保護環境,探索出一條全新的經濟增長與社會生態各方面協調發展的道路。
通過“一帶一路”建設,促進我國企業轉型升級,提升我國企業治理水平。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真正走出國門走進不同國家的是一個個的具體企業、公司,他們各自有不同的所有制、生產方式、分配方式、企業文化、人員素養等,彼此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但對于這些企業進入的國家、地區、民族等而言,他們都有“來自中國”這一標簽。這些企業和單位自然成為中國發展的代表,他們的工作及其成效直接代表著中國。他們在國外的活動很大程度上是其在國內地位與功能的延伸,各個企業在“一帶一路”的國際交往與合作中的思想境界和行為水平,一方面取決于他們是否真正懂得并能夠嚴格遵循相應的國際規則,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他們在中國國家治理體系中的地位和受到的規制。我們應通過“一帶一路”建設,促進國內企業的轉型升級和創造性發展。
通過“一帶一路”建設,推進我國的制度創新和文化創新。制度與文化的差異是我們推進“一帶一路”建設中必然面對的一個深層問題,“一帶一路”涉及到亞洲、中東和歐洲等等很多國家,他們在社會制度和文化背景上與我國有很大差異。不同政治制度國家之間的交往,要達到真正的政治互信、制度互通、經濟共贏和文化溝通,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與調試。當今世界很多國家都面臨著在不斷分化的復雜世界格局中重新選擇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和發展方向的問題。這既給“一帶一路”建設提供了機會,也提出了嚴峻的挑戰。中國要通過“一帶一路”真正走出去,走向世界,不僅要擴大與相關國家與區域的物資與經濟交往,也面臨著一種規范的交往和制度的協調,同時面臨著一種文明的沖突。為此我們必須加強當代中國的制度建設和文化建設,提升自身品位,增強自身魅力,強化比較優勢,為世界各國探索更加理想的社會制度提供科學可行的參考與借鑒。
以推進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保障和提升“一帶一路”建設
加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既是“一帶一路”建設的客觀要求,也必然為“一帶一路”倡議的有效推進提供必要的國家后盾與制度保障。
在思想理念上,要以新的國際視野和思想高度謀劃中國國家發展戰略,更加自覺和有機地統籌國際和國內兩個大局,自覺推動中國的新一輪改革開放,提升“一帶一路”的思想品格和定位
實施“一帶一路”意味著中國的改革開放進入到全新階段,不僅要引進國際資本,也要輸出中國資本;不僅要輸出中國產品,也要輸出中國技術;不僅要銷售物質商品,也要推行文化軟實力;不僅要考慮眼前利益,更要關注長遠發展與戰略合作;不僅要考慮中方獲利,也要謀求雙贏、多贏與共贏,等等。為此我們必須更加自覺地著力于科學合理有效統籌國際和國內兩個大局方面,拓展開放的力度,深化改革的程度,構建起符合時代要求的全球性思想理念、戰略布局、經濟體系和文化形態,并通過“一帶一路”付諸實施。
在價值取向上,自覺梳理中國價值多元狀態并做出必要價值評價與合理性調試,努力提升“一帶一路”建設的價值品味與品格
筆者認為,“一帶一路”建設進展和成效如何,在某種程度上取決于中國科技、經濟、社會、文化等是否能夠對沿線國家地區和民族有更強吸引力、號召力。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處于深度轉型過程之中,各種經濟元素良莠不齊,如果不加分析、不加識別、不加調控,任由地方和企業的自發推動,盲目推進“一帶一路”項目,不僅不能展示中國經濟、社會、文化的先進與優勢,反而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困難與長遠的問題。我們應當對當前中國價值多元化進程中的各種因素做出必要的合理性分析,建立科學合理的“一帶一路”倡議的價值評估體系,積極支持那些具有發展前景和雄厚潛能的企業融入“一帶一路”,防止那些代表落后生產力缺乏國際競爭力的企業貿然推進“一帶一路”項目,不斷提高“一帶一路”建設的價值品格。
在體制機制方面,要將中國國家治理體系的比較優勢轉換為“一帶一路”建設的實施體系和制度依托,構建科學有效的準入體系、監控體系、激勵機制和淘汰機制
“一帶一路”建設是國家意志,要求所有參與的企業與單位都要遵循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規制與約束,履行自身的責任與義務。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程度與水平直接決定著中國國家內部的發展狀況,也決定著中國能夠通過“一帶一路”走多遠,走多久,走多好。要通過加強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為“一帶一路”建設構建切實科學可行的體制機制,提供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加強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與國際法律法規的對接與協調,進一步理順和改善中國不同地域、行業、階層和人群間的關系,更好地發揮和展示中國的制度優勢,提升中國在“一帶一路”實施中的自主創新和發展能力。
【本文作者為華中科技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哲學研究所所長;本文系國家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研究”(批準號:教社科司函(2014)177號)成果之一、國家社科規劃辦重大委托項目“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哲學基礎”(項目批準號:16ZZD046)成果之一、教育部社科司2017年“習近平總書記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研究專項任務”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