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興金融工具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注入了全新的活力,提供了良好的發展契機,但目前我國涉農金融尚存在一些制約和短板。為此,國家應加大農村金融供給支持,拓寬農業服務涉及面,秉承創新驅動發展理念,促進農業產業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農業供給側 結構性改革 新興金融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舉措有助于促進農業產業鏈的形成,同時也為金融業的發展謀求共同的合作契機。為順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趨勢,有效利用新興金融工具,適時對農業供給側進行改革,不僅能彌補我國農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短板,而且有助于推動我國金融業完成發展的轉型與升級。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新興金融發展的積極影響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正在擴大金融服務覆蓋面。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僅要對農業產業結構進行調整,促成進一步轉型與升級,還要求農產品的品質提升、市場體系的完善。具體改革需運用現代農業創新理念建立農業市場體系,培養新型現代農業科技方面的人才,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保障農產品的質量與安全,加快農業產業融合發展等。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諸多措施的逐一實施,不僅擴大了金融服務行業的覆蓋面,而且催生了對新型金融工具的需求,農業金融創新機構將大有作為。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正在指引農村信貸方向。目前,我國農業的發展取得了重大進步,已經告別維持溫飽的階段,正在滿足社會大眾的高層次需求,但農產品質量還不夠高,與消費者的高要求不匹配,農產品市場壓力較大。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目的在于減少農產品的庫存量,降低農產品的生產成本,促進農業市場經濟的穩定發展。此外,隨著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進行,金融信貸機構也在依循農業改革的方向,尋求優質的信貸合作經營,完善符合政策改革的信貸制度。金融機構涉農信貸的策略調整,也為農業產業規模化、信息化、專業化及農業發展創新與市場穩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正在衍生農村金融服務新要求。以往的涉農金融機構由于制度、規模以及環境等方面的限制,存在嚴重的發展短板。因此,不足以維持現代農業市場經濟的穩定發展。目前,金融業要抓住“十三五”計劃推行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良好契機,為彌補其自身發展不足的局面,對涉農金融結構進行調整,對涉農金融服務產品進行創新與開發。這一舉措的實施不僅推動了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與穩定了農業市場經濟的發展,而且順應了當前的發展形勢,響應了國家推進經濟轉型與升級的政策,同時有利于金融業自身發展的變革。
在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程中,涉農金融產品結構單調,創新力不夠
涉農金融服務創新力不夠。在新時期,農業生產呈現規模化與現代化趨勢,消費者對于農產品質量與品質的高需求不斷提高了對金融機構涉農服務產品的要求。涉農的金融信貸越來越呈現出多樣化趨勢,首先,信貸的對象由原來的農業個體戶轉變為經營商;其次,信貸的額度有所提升;再次,信貸的方式也由原來的小額貸款轉變為抵押式貸款,相應的貸款期限加長。加強新興金融工具的派生,如可轉換證券、認股權證、優先股等,改變了金融機構原有的涉農金融服務格局。
涉農金融產品及服務結構單調。在如今現代化農業建設過程中,農業生產規模越來越大,生產技術越來越先進,土壤改良技術快速發展等因素導致了涉農信貸的期限變長。然而,現有的農村金融產品及服務呈現單一化結構,表現為小額度信貸、短期信貸等。此外,涉農金融機構所提供的信貸周期、信貸額度、信貸風險達不到農業經營主體的要求。農村信貸服務缺乏,資源配置不均衡,尤其是我國偏遠的貧困地區,涉農金融機構少,金融工具落后。農戶信貸程序不流暢,導致了農村金融業的發展停滯不前。
風險補償機制不健全。針對農村金融業的高風險、高成本、低收益等問題,涉農金融機構關于農業風險保障產品缺乏,農業保險供給不足,使得農業產業的擴大承擔的風險增大,體現了涉農金融業風險補償機制的不健全。金融機構設計的涉農保險產品的創新力,可操作性與農業產業的規模化發展存在明顯的不匹配現象。此外,涉農金融相關條例與政策宣傳不到位,與農戶溝通不夠,易引起不必要的誤會與歧義,從而不利于農村金融機構的快速發展與穩定經營。
利用新興金融工具,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利用新興金融工具增加農村金融供給,擴大涉農服務覆蓋面。首先,金融機構應增加農村金融供給,提出切實可行的經營策略,均衡金融服務網點,擴大涉農服務覆蓋面,改善農村金融建設布局,完善現代農村金融體系。金融機構在謀求自身利益發展的同時,還應注重公共服務的義務與職責。其次,在偏遠地區施行“一行多縣”,而在中南部發達地區施行“一縣多行”的金融政策。擴大村鎮銀行在農村的服務面,提升村鎮銀行的服務質量,建立新型的涉農金融機構。適當減少涉農金融服務的成本,深入農村基層建設,加強與農業經營戶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對信貸信息、合作項目、風險保障等進行研究分析。最后,為了完善農業風險保障制度,政府機構有必要對涉農金融機構進行政策引導,大力推進農業風險保障的建立,鼓勵與支持涉農保險機構服務覆蓋面的擴大,服務效率的提升,服務專業化水平的提高。為了降低農業經濟市場的風險,采用風險分散機制,對保險產品的服務模式加以創新。嘗試“保險+期貨”模式,開辟農戶投保新渠道,不斷改革與創新涉農風險保障產品。
利用新興金融工具創新農村金融制度,助力農業結構調整。首先,我國已賦予農戶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自由、經營承包等合法權利,金融機構應利用新興金融工具創新農村金融制度,助力農業結構調整。金融機構對于農村信貸的方式進行改革與創新,允許農村土地權抵押擔保的信貸方式。這一舉措有利于解決以往涉農信貸抵押擔保難的問題。農村金融機構應完善農村土地占用權、使用權、轉讓權等抵押貸款機制,對農村土地承包制度進行改革與創新。變土地固定資產為可利用的流動資金,有利于農村土地經濟的轉型與升級。其次,為了有效減少農村農產品庫存量,有必要對農業供給側結構進行調整,增大農村信貸投放比例,從而降低農產品生產成本,彌補現有農業供給側結構存在的缺陷。針對農業生產成本高、土地與資源緊缺等問題,金融機構加大農村信貸投放比例,大力扶持農業綠色化、規模化、機械化、特色化建設政策。最后,為了促進農業產業的融合發展,有效利用新興金融工具,使得農業、旅游業、教育業等實現有機結合,開展農村綠色化休閑娛樂項目活動,激發農村經濟發展的潛能,為農村市場經濟的轉型與升級貢獻力量。
利用新興金融工具培育創新發展理念,拉長涉農服務鏈條。首先,有效發揮金融服務機構的綜合職能,保持原有以信貸為主的金融服務產品的同時,發展涉農金融服務產品的多樣性。利用新興金融工具如電子化設備等,拓寬金融服務覆蓋面,對涉農金融產品實施適當的優待,開設電子交易平臺,營造農業市場發展的良好環境,使得農村金融服務更加便捷、高效。其次,金融機構應注重涉農金融產業鏈服務,開闊涉農服務的視野。關注農業產業鏈相關的農村合作社、養殖業、農產品的運輸、儲存、銷售公司等進行全面的金融服務,促進農業市場經濟的良性循環。最后,利用新興金融工具改善金融服務模式,尋求農業發展的新平臺。金融機構嘗試“農村電商+信貸”的新發展模式、增設新農村網絡平臺,打開農產品銷售新市場。有效利用網絡平臺的大數據與信息化技術,探索出符合互聯網時代的現代農業發展道路。
(作者為成都行政學院科研處副教授)
【參考文獻】
①王碩:《以金融創新全面助力農業供給側改革》,《中國農村金融》,2016年第8期。
責編/孫垚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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