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集體腐敗不僅是指腐敗官員之間的窩案聯合,更有可能上升為一個地區甚至全國的腐敗,形成腐敗文化。而為了遏制這一現象,不僅要從法律等正式規則上進行規制,還要從非正式規則上入手。
【關鍵詞】集體腐敗 非正式規則 規制路徑 【中圖分類號】D630 【文獻標識碼】A
集體腐敗,也被稱為腐敗窩案或者共謀腐敗,是指由多名人員所結成的某種利益同盟形成的腐敗。一般分為兩大類,一種是單位性的集體腐敗;另外一種則是小集體腐敗,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單位性的集體腐敗有可能上升為地區性質的集體性腐敗,表現在所有利益相關者都參與其中,他們同時也可能是利益損害者。從危害性上來說,這一類的集體腐敗非常嚴重,而且難以根治,腐敗甚至已經浸透到文化當中。而對于小集體腐敗,在近年國內不斷爆出的貪污窩案當中充分體現,一些官員結成利益攻守同盟,集體貪污、集體賄賂,以權謀私、濫用公權力,形成一個嚴密的利益網絡。
各國對于腐敗都采取嚴格的措施,往往是通過更為嚴密的監察審計制度,以嚴刑峻法來要求當權者潔身自好。但總的來說并沒有收到良好的效果,甚至在一些國家,腐敗尋租行為有逐漸合法化的傾向。因此,應當在正式規范之外,找尋一些非正式的規范來為反腐敗另辟途徑。
非正式規則是一種較強的社會管理規范
所謂非正式規則,是由非正式組織成員所約定的、并沒有明文規定標準的規范。非正式組織是現代管理學當中的一個主要命題,由行為科學學派最先提出,其認為在廣泛的企業當中不僅存在著企業所主導的正式組織,也存在著員工自發所產生的非正式組織。而非正式組織的意見領袖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影響到企業的決策。擴展到社會上,非正式組織依然存在。以某種信念、精神或者某種地區習俗、文化等所組成的非正式組織比比皆是,其中有的力量薄弱因而可以被忽略,而有的則力量強大,其意見領袖有著巨大的社會影響力,因此必須得到重視。而這樣的非正式組織所勾畫出的非正式規則,在很大程度上起著重要的作用。由于國家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存在著一定的抽象性和滯后性,社會道德又較為籠統和過分地依賴于民眾的自律意識,因此非正式規則也就成為彌補法律和道德之間空白的最好選擇。
非正式規則至少有這樣幾點意義:首先,非正式規則是正式規則即法律的有效補充,可以從群體意識出發,來有效地加強群體的控制能力,是一種較強的社會管理規范。其次,非正式規則從一定程度上來說,有著法律這樣的正式規范所不具備的靈活性和滲透性。以靈活性來說,非正式規則對于所遇到的一些復雜的問題可以靈活多變地去解決,不必要拘泥于形式和規則,也不必與受制于影響力。從滲透性上來說,非正式規則對于各類社會問題的出現都能較好地應對,其解決方案是較為廣泛的。最后,從非正式規則的執行主體來說,國家專門機關無需進行負責,更多的是依靠民眾的自覺意識形成一種全民約束的力量。
非正式規則與集體腐敗的預防機制
非正式規則對于預防腐敗,尤其是集體腐敗有著重大的意義,是對于當前反腐敗制度和機制的有力補充。在當今社會,各國都存在著較為嚴重的腐敗現象,腐敗現象有著“越反越烈”的趨勢。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尋租行為,讓企業的發展依靠政治的強力支持,官商勾結也就成為現代企業發展的一個重要表征,尤其是在一些發展中國家,沒有地方政府的強力支持,希望發展企業、開拓市場簡直是天方夜譚。因此針對這樣的腐敗形式,各國都通過制定嚴格的制度和嚴刑峻法來進行反腐。但是這樣也就陷入到一個悖論當中:制定反腐敗政策的也正是當權者,而當權者自身并不能潔身自好,其深陷腐敗當中卻不能夠有效地利用自己所制定的嚴刑峻法來約束自己。因此造成了反腐就等于滅亡自己的政治勢力,而不反腐則可能滅亡自己的國家這樣的兩難境地。而在此基礎上集體腐敗更為惡化,不僅僅局限在腐敗官員們之間攻守同盟的聯合,甚至發展成為一種全民腐敗文化。對于任何一種可以以權謀利的行為,任何一個掌握微小權力的人都會去嘗試,從而形成一種難以遏制的腐敗現象。
然而非正式規則的出現有效地解決了這種“既當律師,又當法官”的尷尬情況,同時基于非正式規則的廣泛滲透性也可以更好地解決集體腐敗現象。由于非正式規則的非正式性,其執行主體并不需要執政者去授權,而是在廣大的人民群眾當中形成較強的監督和約束力量,也就將監督審查的著重點變成了依靠外部而非內部的力量。在此基礎上,非正式規則也無需像法律等正式規范那樣束縛自己的手腳,在一定范圍內和一定的時間上進行嚴格的執行——非正式規則的靈活性和廣泛性在反腐尤其是反集體腐敗方面,尤為明顯。
以非正式規則預防集體腐敗的規制路徑
非正式規則既然是作用于民眾,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敗文化的蔓延。因此,必須有效利用非正式規則來預防集體腐敗。
第一,要重視非正式規則的應用。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非正式規則的應用,不能將其單純地看作是民眾的群體心理意識的反應,不能對其中的合理性和應用性成分有所忽視。要將非正式規則作為防治腐敗的一個常規性手段來進行。具體來說,要加強輿論監督的力量和群眾監督的力量。一方面,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對于可能出現的官員的以權謀私和瀆職的行為要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及時的曝光。另一方面,在群眾監督方面,在中國以群眾舉報、上訪等形式揭發出來的貪污案件已經不再新鮮,甚至成為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的最早期線索來源。
第二,加強文化宣傳,有效形成反對腐敗的非正式規則。非正式規則在應對大規模腐敗,尤其是腐敗文化方面更為有效。文化的作用往往體現在一個秩序氛圍上,在中國傳統社會的人倫道德等所形成的強大的社會約束力是傳統社會腐敗現象得到一定抑制的重要保障。而前段時間集體腐敗行為嚴重甚至演化為腐敗文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無論中國還是外國都在正能量的文化上缺乏有效的宣傳,使腐敗的文化得以滋長。因此一定要加強文化宣傳,以形成強有力的文化氛圍,使廣大的人民在心理和精神上樹立起反腐敗的大旗,對于腐敗行為有所預防和警惕,對腐敗現象能夠勇于斗爭。就此而言,不僅可以有效地防止腐敗文化的滋長蔓延,還能夠對于具體的腐敗現象和行為產生強有力的約束和懲戒。
第三,對于非正式規則要善加引導、合理利用。非正式規則因其非正式性,在一定程度上偏離于控制之外,容易形成難以控制甚至混亂的場面。在國內很多地區,維穩都是政府工作的重心,因此要在高度重視非正式規則作用的同時,注意其合理的引導。要引導大眾以一種合理規范、合法有效的方式對于政府、個人的行為進行糾正,與腐敗現象進行斗爭,而不是盲目地、自發地進行一些活動來破壞社會的穩定。事實證明,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大局的穩定是一切問題得以有效解決的前提,如果不能夠保持社會的穩定,那么任何方式的反腐敗也都是不可取的。
相比于使用強烈的政治手段來預防和遏制腐敗,卻陷入反腐和越加腐敗的悖論怪圈當中,不如跳出其中,對于反腐敗尤其是集體腐敗進行另辟蹊徑的探尋。非正式規則的應用就是在這樣的構思下所完成的,其有效地將反腐敗斗爭由政府內部的自律斗爭升級為全民斗爭,以人民群眾的強大力量來遏制集體腐敗可能存在的苗頭,使腐敗官員無處遁形。從這一點上來說,非正式規則,是當前各國加強反腐敗斗爭都應當重視的一條有力途徑。
(作者均為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副教授)
【參考文獻】
①趙宸:《集體腐敗的非正式規則及其規制路徑分析》,《理論月刊》,2015年第9期。
責編/譚峰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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