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業在市場經濟中處在主體地位,其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也要勇于承擔社會責任。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不僅需要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道德覺悟,也需要科學合理的法治來予以引導與治理。因此,在經濟法學視野下探索完善企業社會責任的舉措,有助于引導企業實現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關鍵詞】經濟法 企業 社會責任 【中圖分類號】D922.29 【文獻標識碼】A
經濟法與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在一致性
經濟法的核心是社會本位理念,其強調社會公眾利益為基礎,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推動社會健康發展。經濟法制定的部門,需要對社會負責,考慮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協調社會整體利益與個體利益,達到推動社會發展的目的。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在經濟法中處于重要地位的法律,涉及利益方面的問題,是社會應引起充分關注的,也就是說經濟法調整的對象為以社會公共性為根本特點的經濟管理關系。由此可知,經濟法是伴隨市場經濟的發展才出現的,其存在是以社會利益為本位,強調從整體利益出發來科學調整社會經濟運行。即經濟法的本質屬性是利益與資源分配法、社會本位法與經濟發展法,其強調社會本位屬性。
而企業考慮的首要問題是生存,這樣經濟才能實現較快發展,但在企業發展進程中,伴隨規模的擴大、社會影響力的提升,其肩負的社會責任也逐漸增多。企業是在承擔社會責任前提下獲得利益,是按照法律來運作。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其承擔的社會責任為經濟法視野下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從目前的情況來講,企業肩負的社會責任主要是對消費者、員工、供應商、環境以及公益事業等多方面的責任。然而,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并非一成不變,尤其是伴隨著經濟發展,社會價值理念也會與時俱進,企業同社會之間的作用漸漸深化,企業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在發生變化的同時,也會出現一些新內容,企業應積極踐行社會責任,實現企業與社會的健康發展。所以,經濟法社會本位理念與企業的社會責任存在內在一致性,探索經濟法視野下企業肩負的社會責任具有重要現實價值。
建構完善的經濟法律體系和企業責任評價體系,提高法律執行力的同時加強企業自身道德建設
當前有關企業履行社會職責的法律主要是《公司法》,為此,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法》《社會保障法》《產品質量法》等,建立相對完善的法律體系,將現有的法律規定再進行細化。比如,《公司法》中可增設企業社會責任,明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范圍,如果不履行,明確企業應承擔的相應的法律后果,特別是要做好企業社會責任的評價工作,其他法律也要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企業社會責任。并且,發布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制度時,需要加入其對勞動者、消費者、債權人等的責任內容,以及環境保護、資源利用、社會發展、社會福利等方面的責任。
當前法律對社會責任的規定僅屬于原則性條款,企業在損害公共利益時,如果因為對法律認識不到位,致使法律本身的執行力不足,就起不到很好的懲戒、警示作用。只是完善相關立法,并不能有效保障實現企業社會責任的法治化,政府還需要做好執法工作,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行使執法權。執法機關在執法的過程中,也需要開展執法監督,對瀆職、貪贓枉法等行為進行懲處。特別是對于關涉到食品安全方面的案件,直接關系到人身、財產的安全,應引發人們的高度重視。
加強企業道德建設,建設責任評價體系。企業道德規范是調整企業、顧客及內部員工間行為規范的關系之和,從倫理的視角來看,堅持使用榮與辱、公與私等道德標準來評價與規范企業。企業道德、法規規范存在差異,其約束力、強制性不強,但其所展示的感染力、示范效應,在被人們認可、接受之后,就會產生自我約束的重要力量。所以,其呈現出很強的適應性,是約束企業及員工的科學方式。企業要強調抓好企業誠信道德建設,全面認識到誠信才是最亮品牌,自覺將誠信作為企業的行為規范與科學價值導向。
創建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將企業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較高的評價對企業來講是無形化資產,鼓勵其履行好社會責任,差評對企業來講則是一種督促和提醒。對企業開展社會責任評價,要圍繞社會、經濟和環境等方面,其中經濟指標是基礎性指標,因此,創建符合企業發展的社會責任評價體系,確保針對企業社會責任采取的管理機制與和國際社會實現有序對接。
做好企業社會責任監督工作,提高企業自身社會責任建設水準
要做好企業社會責任監督工作,政府首先要發揮對企業社會責任監督的主導作用。一是要界定政府經濟管理職能。政府應發揮市場的管理與自我調節的雙向效能,通過完善市場經濟結構來發揮市場機制的監督效能,科學指導社會做好企業監督工作,強調政府做好服務工作,并強化和企業實現互動,讓企業更好落實相關責任。二是建立社會責任評價指標。社會責任履行情況要密切結合企業實際,針對性地做好審計、會計等方面的工作,定期對其開展檢查,尤其是定期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履職報告,讓企業員工、社會各界對企業所履行的社會責任有整體認知。
行業協會也要做好社會責任監督工作。行業協會是開展相同經濟活動的組織,為維系其合法權益自愿組織起來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行業協會作為政府、市場與企業三者溝通的橋梁,是重要的社會利益協調組織,更是開展行業自律,確保公平競爭的社會性組織。行業協會要從行業的特點制定行約,規范行業及會員開展的生產經營行為,并開展規范化運作,幫助政府制定并修改相關的行業標準,強化行業與會員自律,積極組織會員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強化對企業經營、納稅的監管,加強行業自律,有效遏制壟斷行為,維護好市場公平競爭及社會大眾利益,也要強化產品及服務質量,配合政府開展好監督管理,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行業協會也要從行業未來發展的前景考量,負起責任,發揮好監督效用。
提高企業自身社會責任建設水準。厘清責權利相互間的關系。企業社會責任是基于權利來的,權利包含利益、權能,因為體制改革形成多元化產權,形成不同所有制類型的企業,對國有企業來講,財產屬于部分或者是全部勞動者,權力來自社會。企業所擁有的權力越大,其所承擔的責任自然就越大,所以,企業要科學對待權力觀,履行好社會責任。其次,提升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管理水平。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道德水平對企業影響是非常大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在擁有好的道德水準時,就會關心企業長遠利益,就會為廣大企業員工謀福祉,因此,提升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管理素養,對企業更好地承擔社會責任將發揮建設性作用,要承擔社會責任,突出責任倫理。最后,加強企業內部治理結構建設。企業對市場動態研判,制定相關政策,密切社會公共利益、利益相關者的關系,決定企業需要注重內部治理,全體員工對企業活動的監督,有助于企業的內部決策,提高內部制度管理效能,讓更多的企業相關者加入到公司治理中,進而能維護好自身權益。完善的內部治理機制,利于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獲取長遠利益。與此同時,企業也要堅持執行社會責任信息公開機制,以此能更好地發揮監督效能和更好地保護社會利益。
(作者單位: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教育院)
【參考文獻】
①程信和:《經濟法視野下的企業社會責任》,《甘肅社會科學》,2011年第2期。
②王燕銘:《基于經濟法視野下的企業社會責任》,《財經界》,2014年第11期。
③時燕君:《論企業社會責任的正當性基礎與制度保障——一個經濟法理論分析視角》,《南華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2期。
責編/宋睿宸 美編/楊玲玲
聲明:本文為人民論壇雜志社原創內容,任何單位或個人轉載請回復本微信號獲得授權,轉載時務必標明來源及作者,否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