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優化社會環境、工作環境、政策環境、服務環境
一是營造愛才敬才的社會環境,破除“官本位、行政化”的用才模式,推進人事制度改革,營造“人人可成才、人人可成事”的濃厚氛圍。
二是創造有為有位的工作環境,著力打造建設了22個院士工作站、13個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81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各類創新平臺,組建了108個省級優勢創新團隊,為不同領域、不同類型的人才搭建有針對性、差異化的創新平臺,著力推動21家高新區、科技園、產業園、留學生創業園等各類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建設,鼓勵企業與科研院所、高校建立產業技術聯盟,探索產學研深度合作機制,加快科技成果轉化。
三是健全引才聚才的政策環境,通過在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選拔任用、流動配置、激勵保障等方面推出鼓勵創新的人才政策,找準政策先行突破的方法,組織部門加大政策落實力度。
四是改善拴心留人的服務環境,在出入境、落戶、住房等多方面開辟“綠色通道”,定期開展以“建設富裕和諧秀美家園,江西專家在行動”等為主題的咨詢服務活動,舉辦“人才服務月”、選派衛生人才服務團等形式,讓人才走出“象牙塔”,走向基層一線,確保高層次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
上海:著重“升級”人才發展體制機制
一是實施更積極、更開放、更有效的海外人才引進政策,推動將外籍高層次人才工作團隊成員納入直接申辦永久居留證范圍,進一步提高持B證人員的市民待遇,加快推進外國專家證和外國人就業證“兩證合一”試點,充分發揮戶籍政策在人才引進集聚中的激勵和導向作用等。
二是創新科學高效的人才管理制度,深化“雙自聯動”建設國際人才試驗區;保障和落實用人主體自主權;完善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模式;改進創新型科技人才支持方式;推進青年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促進創新創業人才雙向流動;引導人才向重點發展區域和基層一線流動;優化科研教學機構學術領導人員管理方式等。
三是在強化人才創新創業激勵機制方面,推出完善科技成果使用、處置、收益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獎勵機制,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稅收政策;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工作機制;加大創新創業人才激勵力度;進一步完善科研項目資金管理。
四是進一步優化人才創新創業的生態環境,提出要完善創新創業法治環境;加強創新成果知識產權保護;拓寬人才創新創業投融資渠道;加強“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營造人才宜居宜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