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安全是國家總體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從信息主權到信息國際化、全球化來審視信息安全的國際關系意義,有助于從整體上把握信息安全的多維度特性。在信息全球化推動下,圍繞信息疆域形成的一系列挑戰,我們應進行平等對話、交流,建立網絡治理新模式、新秩序,打造網絡命運共同體。如此,方能實現真正公正合理的全球安全秩序,從而防止或減少信息泄露事件的發生。
【關鍵詞】信息主權 信息全球化 網絡命運共同體 【中圖分類號】TP393 【文獻標識碼】A
信息革命開拓人類活動新的疆域,是繼陸地、海洋、太空之后,亟需規則、秩序、文明的“希望的田野”。然而希望的田野并不太平,和平的信息化時代并不安全,信息安全成為困擾各國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在西方社會,自2012年爆發斯諾登“棱鏡門”事件以來,信息泄露泄密事件頻頻發生。近幾年,西方各國信息泄露事件似乎都呈上升趨勢,不僅給各自或彼此的社會和政局帶來不穩定性,也給人類的未來增加了極大的不確定性。多國國內利益階層、國家集團以及某些全球性利益集團越來越將信息泄露作為權力和利益爭奪的工具。
建立怎樣的信息安全體系才能盡可能地防止信息泄露事件頻頻發生?我們可以從信息主權、信息國際化和信息全球化三個維度,就如何建立信息安全體系提供一些認識和思考。
信息主權是國家主權在信息領域的延伸和體現
信息疆域體現了國家對信息,尤其是虛擬網絡空間所能控制的最大范圍;信息主權是對信息疆域理念的再深化、再發展,將國家主權概念植入信息社會中。信息主權是國家主權在信息領域的延伸和體現,主要表現為國家對信息控制所擁有的一種至高無上的排他性權力。信息主權包括對信息控制對內最高權和對外獨立權。信息本身具有封閉性,它依賴于一定的存儲介質和一定環境狀態。比如,谷歌眼鏡、蘋果平板電腦等終端把人們組織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網絡環境中保存、交換、分享數據,從個人、企業到國家、國際組織每一層次的信息都被封閉在一定的意義層級中。大型電網、通訊設施由國家或者組織所有,信息主權屬性較大程度上體現為網絡空間對國家主權的依附性。信息安全更多意味著在信息疆域能否捍衛信息主權。當以網絡方式進行的信息犯罪(如泄露國家秘密、黑客攻擊、病毒入侵、散布顛覆國家政府的言論等)肆意傳播時,當極端主義、分裂主義思想在互聯網得到傳播時,一國主權就會面臨來自信息領域潛在或客觀的挑戰。從信息主權的角度講,任何挑戰或損害國家主權、危害國家安全的網絡信息泄露者,不管是誰,不管在哪里,都應該受到相關的法律制裁或懲罰。
誰能占據信息制高點,誰就能在新一輪競爭中爭得主動
國家疆域的競爭從陸地到海洋再到太空、網絡空間,由有界空間進入虛擬的無涯、無界競爭。如果說冷兵器時代限制了帝國的野心與實力,那么信息技術革命則充分釋放了帝國的霸權想象。從亞歷山大、凱撒的稱霸歐洲夢想到斯派克曼的“邊緣地帶論”、馬漢的“海權論”,都反映了列國征伐時代不斷擴充的戰略邏輯。而在信息革命時代,誰能抓住信息制高點,誰就能在新一輪競爭中占據主動。因此,信息是主權國家進行新一輪國際競爭的戰略制高點。
信息時代,競爭、合作、沖突的國際關系本質并未因新技術的出現而有所改變。信息強國利用其基礎設施和信息規范優勢對弱國、小國的國際政治干涉有增無減。例如,新世界信息秩序 (NWICO)和信息社會世界峰會(WSIS)雖分屬于不同時代,但是它們的失敗都體現了近30年間,以美國為代表的新自由主義邏輯對全球傳播領域的支配和宰治。美國開展對其他國家的絕密監聽“棱鏡”計劃、法國總統馬克龍大選中文件泄密事件等,使全球各國都感受到了信息安全的嚴重危機。和歷史學者艾瑞克·霍布斯鮑姆所形容的資本主義“中心—邊緣”體系類似,西方國家利用“數字鴻溝”以及信息技術形成了新的戰略優勢,美國等西方國家將信息作為進一步遏制新興大國崛起和發展的戰略工具。
信息安全面臨更多非傳統安全挑戰。約瑟夫·奈認為21世紀發生著權力過渡與權力擴散兩種類型權力轉移。前者表現為歷史慣性的霸權國與新興國之間的權力交替,后者主要表現為運用信息資源獲得偏好結果的網絡權力。網絡權力是一種擴散性權力轉移現象。盡管國家行為體仍是主要角色,但是,更多非政府組織、跨國組織、個人的權力得到相對增加。 如果說國與國之間的權力交替屬于平行權力關系,那么從信息中獲權則為垂直權力關系,權力存量減少,更多權力主體分享信息化權力。例如,恐怖分子借助互聯網不斷獲得聲勢與發展,互聯網為恐怖組織宣傳、培訓、招募等提供了溫床,全世界范圍內暴恐活動呈遞增趨勢。
全球化要義在于能否借助信息革命辦大事
盡管受到一定程度管控,但是信息最本質的特征在于去中心化、離散化。信息傳播就像云,既有形,又可能變幻為另外的云,頃刻間又能幻化為無形。這一特征決定了它在互聯網平臺上傳遞、交流時很容易逃脫國家的監管。這意味著信息的傳遞本質上具有開放性特征。傳播邊界正在消失,互聯網開啟再造文明的時代,整個社會運行方式發生改變,信息革命和社會變革賦予普通公眾更多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每個公民都可參與信息生產與制造,自媒體的發展嚴重動搖了官方的信息壟斷權。因此,信息全球化特點之一在于對普羅大眾賦權。信息給予非政府行為體、個人、跨國公司等賦權的本質,在一定程度上挑戰了國家主導的全球秩序格局。公眾在信息授權中可以成為全球公民,共享世界各地實時股票、房產交易、旅游等信息。云計算、大數據正是借助信息傳播特點,覆蓋人類社會方方面面。以數字技術為支撐的通訊革命將人類社會史無前例地連接在一起,人類以前所未有的程度被連接為一個網絡命運共同體。
信息全球化要義在于能否借助信息革命推動一個更為包容的全球安全秩序的形成。自地理大發現以來,英式全球化締造了一個資本與貿易稱雄的海洋強國,美國引領的全球化更加注重利用全球規則形成制度霸權。這兩波全球化浪潮根植于二元對立的思維邏輯框架,導致世界范圍內大小戰爭及沖突不斷,人類文明飽受摧殘。因此,信息全球化時代的安全意義在于,能否超越對立與分歧,通過日益緊密的人類聯系形成一種全球意義的共同安全架構,而這種架構又必須建立在充分尊重每一地區人類文明基礎之上,以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為核心訴求,以增進全人類福祉為目的。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特聘教授,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博士研究生江灝鋒對此文亦有貢獻)
【參考文獻】
①史安斌、張耀鐘:《構建全球傳播新秩序:解析“中國方案”的歷史淵源和現實考量》,《新聞愛好者》,2016年第5期。
責編/譚峰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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