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融合黨建”的實踐,可以從黨的領導視角進一步完善及拓展。黨的領導是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到人民群眾中,同時也把人民群眾的具體利益需求和利益表達吸納到黨和政府的政策與法律中,實現政治與社會融合的過程;黨的領導也是實現政治社會系統上下之間連接的過程,促進基層社會與地方黨委政府,以及中央這一更大范圍共同體的融合。
用發展基層民主的方式來實現黨對基層社會的領導。在這個過程中,黨的領導方式的改善,為基層民主的發展提供了動力和空間。不斷建立一種基層與上層民主有效對接的“上下聯動”機制,這樣來自于社會基層的利益表達才能通過黨的組織渠道反映到具有公共政策制定權的上級黨委和政府,防止基層和上層的脫節,建立上下聯動處理社會矛盾的體制和機制,為基層社會治理確立良好的體制保障。同時,更加注重黨和國家惠民政策的貫徹落實,建立健全中央政策貫徹落實的評估和反饋機制,為基層社會治理確立良好的動力與活力。各級黨委政府要常下基層,避免出現“制定政策的人不到基層去,到基層的人不制定政策”的政策與實踐脫節現象。黨要肩負起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培養人民群眾協商民主能力的領導責任,不斷提高人民對公共事務的參與熱情,培養人民的公民意識,正確處理好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這些都需要以開放的心態來正確對待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公民個體與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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