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中政府責任的缺失,主要表現在老年慰藉與心理疏導服務缺失等。針對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中政府責任缺失的問題,應當從制度保障層面予以落實,加大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資金扶持力度,搭建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平臺。
【關鍵詞】農村老年人 精神關愛 政府責任 【中圖分類號】D669.6 【文獻標識碼】A
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供給不足,使得一些農村老年人患上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如老年癡呆癥和抑郁癥等。受經濟條件、物質設施等因素制約,農村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精神狀態問題常常被忽視。近年來,農村老年人因心理疾病而自殺的案例頻頻發生,給重視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敲響了警鐘。改善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需要農村老年人積極參與,更需要政府發揮主導作用。彌補政府在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中的責任缺失,需要從制度保障層面予以落實,加大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資金扶持力度,搭建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平臺。
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存在較大的供需矛盾
由于農村老年人口數量多,老年人口精神關愛服務重視不夠,導致我國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需求和供給之間存在較大的矛盾,一方面,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訴求不斷增多,另一方面,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供給不足。
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需求巨大。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村人口生活水平得到提高,農村老年人的物質幸福得到基本保障。然而,大量農村青壯年外出務工,使得留守老人缺少照顧和關愛,生活空虛,幸福感受低,生活滿意度不高,普遍存在焦慮、孤獨和無助等心理疾病。心理問題長期缺乏慰藉與疏導,進而產生更為嚴重的精神疾病,比如老年癡呆癥和抑郁癥,病情嚴重的導致自殺。與此同時,農村老年人的精神關愛訴求不斷增多,對精神關愛服務的需求增大。因此,關注并改善農村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已迫在眉睫。
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供給不足。受城鄉經濟發展水平、文體娛樂基礎設施建設等因素的限制,相較于城市,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供給不足,遠遠不能滿足廣大農村老年人的精神關愛服務需求。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供給不足主要表現在農村老年人心理慰藉與心理疏導服務缺乏,老年權益保障服務執行不到位,老年文體服務基礎設施投入不夠,精神關愛服務資金無保障等方面?,F階段,隨著國家財政投入的增加,新農村建設正如火如荼地推進,對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供給不足的現狀有所改善,但仍存在精神文化生活方式單一、心理健康關注不夠等問題。因此,仍需加大政府在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領域的投入力度。
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缺失的主要表現
老年慰藉與心理疏導服務缺失。老年人由于年邁體弱,患心理疾病的風險更高,然而,長期以來,與其他群體相比,老年人心理健康的問題更容易被忽視。尤其是農村老年人,由于子女外出務工,長期缺乏關愛照顧,倍感孤獨、空虛,消極的心理狀態沒有得到及時的慰藉與疏導,極容易發展成為嚴重的精神疾病,諸如老年癡呆癥和抑郁癥。受知識文化體系以及認知觀念的影響,農村老年人在心理健康領域的關注不夠,需要政府在農村老年人心理慰藉與疏導服務方面積極引導。當前,我國農村衛生站或者衛生所,只能開展有限的醫療救治,對于心理層面,則缺少專業設備與服務人員,因此,加大農村老年人心理疏導服務的投入力度至關重要。
老年文體服務滯后。農村老年人精神文化活動缺乏,精神文化生活方式單一,一定程度上制約著農村老年人的心理精神健康狀況。豐富健全的精神文化活動,使農村老年人身心愉悅,有益于身心健康。然而,我國廣大農村普遍存在精神文化活動供給不足的問題。政府在農村老年人文體領域服務滯后,遠遠不能滿足老年人的娛樂需求。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升,農村老年人已基本解決物質上的需求,對精神文化生活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政府應加大農村文體娛樂基礎設施投入,提升老年文體服務水平。
老年權益保障服務不力。受社會治安環境、普法宣傳缺失的影響,侵害農村老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時有發生,導致老年人財產權益受損,嚴重的直接影響到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我國農村普遍存在普法宣傳缺失的問題,一些老年人在權益受損后,往往選擇忍氣吞聲,并未尋求司法救濟,一些嚴重侵害農村老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對老年人造成致命打擊,甚至引發心理精神疾病。政府在農村老年人權益保障服務領域投入關注不夠,老年權益保障服務不力,同樣是政府在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領域責任缺失的重要表現。
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的彌補
加強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制度保障。彌補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責任缺失,制度應當先行。政府應在現有法律法規以及政策的框架內,加強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的制度保障。長期以來,農村老年人心理精神健康關注不夠,與政府在該領域的服務責任缺失有直接關系。從制度層面加大對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的投入,應當制定一系列優惠政策和措施,政府應積極引導并實施推動,調動企業、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中來。針對農村老年人的心理慰藉與疏導服務,應當從制度層面對專業人士的參與予以引導鼓勵;對于老年文體活動服務滯后的現狀,政府應制定優惠政策,積極引導企業踐行社會責任;對于老年權益保障不到位的問題,應加大農村老年人司法救助制度保障,為其權益保駕護航。
加大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資金扶持力度。提升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水平,彌補政府在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中的責任缺失,光有制度保障遠遠不夠,還需要加大精神關愛服務資金的扶持力度,消除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后顧之憂。一方面,政府應當在老年文體活動領域,加大基礎設施投入,為農村老年人開展精神文化活動創造條件;另一方面,應當積極引導企業以及愛心人士參與農村文化娛樂活動的投入。只有在資金扶持力度上加大投入,才能解決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的物質保障問題,對于積極參與農村老年人心理慰藉與疏導服務的志愿者,應對其予以基本的交通以及食宿補助保障。
搭建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平臺。彌補政府在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領域的責任缺失,最為重要的是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物力”以及“人力”。通過加大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的資金扶持力度,解決精神關愛服務的“物力”保障。與此同時,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離不開“人力”,離不開服務主體的積極有效參與。政府應加強農村老年人信息化管理,對其精神關愛服務需求建檔立案,保障精神關愛服務有的放矢?,F階段,一些農村依托村委會,由網格員具體負責實施,其成效良好。掌握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需求之后,應積極利用網絡技術搭建服務平臺,為企業、心理咨詢師以及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精神關愛服務提供便利。掌握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需求,為服務人員參與精神關愛服務搭建平臺,方能彌補政府在該領域的責任缺失。
我國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供需矛盾不容忽視,政府責任缺失是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供給不足的主要原因。彌補政府在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中的責任缺失,需要加強精神關愛服務制度保障,從制度保障層面予以實施推進;需要加大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資金扶持力度,解決精神關愛服務物質保障問題;需要搭建精神關愛服務平臺,暢通服務主體和服務對象對接的渠道。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
【參考文獻】
①韓振燕、李東林:《農村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體系研究——以江蘇省為例》,《江蘇農業科學》,2016年第3期。
②侯藺、嚴予若:《中國農村空巢老年人精神養老問題研究》,《老齡科學研究》,2017年第4期。
責編/張蕾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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