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發現:
·東部沿海省份如廣東、浙江、江蘇的平臺就業規模最大,內陸省份如西藏、新疆、內蒙古等的平臺就業增幅最大,出行平臺對內陸地區具有顯著的新增就業促進作用。
·出行平臺的就業情況與各地經濟發展有較強的相關性,GDP總量越高的省份,新增就業總量越大。
·人均GDP增速與失業人群、去產能企業職工平臺就業數量呈負相關性,一些人均GDP增速較緩的省份,其失業人群、去產能企業職工在平臺就業的占比較高。
·滴滴平臺上的多數司機有本職工作,具有典型的共享經濟特性。司機構成多元,主要以企事業單位從業者、打零工或散工以及自雇、自由職業者為主;從行業類型來看,來自傳統制造業的司機占比最高。
·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共有2108萬人(含專車、快車、順風車車主、代駕司機)在滴滴平臺獲得收入。其中393萬是去產能行業職工,超過178萬是復員、轉業軍人,還有133萬失業人員和137萬零就業家庭在平臺上實現了新就業。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加快發展新技術、新產業、新產品,為經濟增長培育新動力。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在中高端消費、創新引領、綠色低碳、共享經濟、現代供應鏈、人力資本服務等領域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近年來,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新業態和新動能不斷壯大,為就業打開了新空間,提供了新渠道。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政策的引領下,以滴滴出行為代表的共享經濟平臺發展迅速,并在促進就業方面展現出巨大潛力。2017年初,滴滴政策研究院發布最新研究數據顯示,2016年全年滴滴出行平臺為1750萬人提供了平等、自由、靈活的就業和收入機會。
滴滴出行平臺新就業總量測算
滴滴出行平臺司機新增就業總量與發展趨勢
據統計,滴滴平臺上有2107.8萬專車、快車、順風車車主、代駕司機在最近一年(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獲得收入,相當于2016年全國第三產業就業人員的6.2%,占比較上一統計周期提高了0.6個百分點。其中,來自去產能行業(煤炭、鋼鐵以及其他產能過剩行業如煤電、水泥、化工、有色金屬等)的職工為393.1萬,比去年滴滴平臺公布的去產能職工就業總量增加了64.9%。還有178.8萬司機是復員、轉業軍人;平臺還為209.3萬女性提供了就業機會。值得注意的是,平臺解決了133萬失業人員的就業問題,他們中有超過12%的司機在加入平臺前已經失業1年以上。此外,還有137萬人來自零就業家庭。
以滴滴平臺為代表的共享經濟模式已經形成了就業新生態。線上出租車自2012年以來經歷了快速發展,以滴滴平臺為例,從平臺數據來看,自2014年8月滴滴專車上線以來至今,滴滴平臺就業總量保持高速增長,展現出了強大的經濟活力和就業吸納能力。
滴滴出行平臺新就業區域分布
滴滴業務覆蓋中國大陸所有省份的400多個城市,從平臺司機就業分布來看,廣東、浙江、江蘇等東部沿海省份的司機最多。而在所有內陸省份中,四川省是司機就業量最高的省份。從司機就業量增加情況來看,西藏、新疆、內蒙古、廣西、貴州等內陸省份增長最快,可見出行平臺對內陸地區有著顯著的新增就業促進作用。此外,湖南、上海、青海的司機就業量小幅增加;重慶司機就業量基本和去年持平,而浙江、北京、天津的就業總量略有下降。
出行平臺新就業與地區經濟發展的關系
出行平臺的就業量、就業的變化和各地經濟發展狀態密切相關,是各地經濟發展的指征。
不同省份滴滴平臺就業量和2016年GDP成正相關關系,也就是說,GDP越高的地區,加入到出行平臺的司機越多。從平臺就業增幅來看,則剛好相反:2016年人均GDP越低的省份,司機就業增幅越大。也就是說,在經濟相對不發達的地區,以滴滴為代表的共享出行平臺已成為新的就業選擇。
平臺從業者的比例也體現了平臺對于區域勞動力市場就業的支持作用。人均GDP增速越緩慢的省份,滴滴平臺上容納的失業群體以及鋼鐵、煤炭等去產能職工比例就越高,即對于2016年人均GDP增速減緩的省區而言,有更多去產能企業職工、失業人員加入滴滴平臺。這也再次印證了滴滴平臺在區域勞動力市場中的就業蓄水池作用。當出現經濟增速下行引起對就業的沖擊時,滴滴平臺除了可以提供新的就業選擇外,還可以吸納大量因產能調整而出現的富余勞動力,為其創造獲得收入的機會,幫助受沖擊勞動者度過短期困難。
滴滴出行平臺新就業特征分析(以網約車司機為例)
滴滴平臺上的多數司機有本職工作,具有典型的共享經濟特性
調研顯示,大多數司機除了開網約車之外,還有本職工作,具有典型的共享經濟特性。與此同時,網約車司機的本職工作涉及的單位、行業類型非常廣泛,呈現多元化特征。他們主要以企事業單位上班的白領、打零工或散工以及自雇、自由職業者為主。
從行業類型看,網約車司機來源集中分布在傳統行業,尤其是傳統制造業。其中,網約車司機在傳統制造業(如紡織、機械制造、化工、水泥、鋁業等)的占比最大,達到25.69%,其次是傳統服務業(如住宿、零售、餐飲等),為18.36%。
上述分析可見,除了原本工作相對自由靈活的自雇、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打零工或散工者之外,傳統行業、企事業單位的從業者也更多地加入到共享經濟平臺上來。
本職工作之外開滴滴的司機中,有62.34%的司機是因為本職工作收入太低而選擇加入平臺,對于這部分人來說,原工作收入低、就業不充分,而滴滴提供了靈活的、回報率相對較高的工作機會;47.04%的司機認為工作清閑也是加入平臺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對傳統去產能行業的職工而言,有更大比例(71.12%)的煤炭、鋼鐵行業職工司機選擇在滴滴平臺是因為本職工作收入太低。同時,認為原工作存在下崗風險的比例(22.82%)也高于其他司機(16.36%)。
由此可見,有大量的自雇、自由職業者在滴滴平臺上獲得收入,他們已經突破朝九晚五的傳統工作方式,是共享經濟帶來的就業模式變革的典型案例。
更值得關注的是,在社會經濟轉型期,有大量的來自傳統行業、企事業單位的從業者選擇進入共享經濟平臺,以彌補在去產能、企事業制度改革進程中出現效益低下導致的收入下降,或收入長期沒有增長帶來的經濟損失。在這種不充分就業的情況下,以滴滴平臺為代表的共享經濟平臺已經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就業緩沖器、減震器,對社會穩定貢獻做出了巨大貢獻。
滴滴出行平臺就業呈現靈活性特征,就業選擇更加人性,可滿足不同群體尤其是一些特殊群體在不同時空環境下的就業需求
網約車司機的工作時長充分體現出共享經濟特點:每天工作不到2小時,通常順路賺外快的司機占比最大,為50.67%。且網約車司機每日在線時長與時間段分布寬泛,司機可以在任意方便時間段內進行接單。
這說明開網約車的本質是共享經濟下的工作模式,即工作時間靈活性強,進入與退出門檻低,司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愿意供給的勞動時間,絕大部分司機工作時間很短。這樣的工作模式更有利于參與者保持工作、平衡家庭,可以在其完成本職工作之余,賺取額外的收入補貼家用。
除了時間的靈活和自由支配度高外,與傳統商業環境中的報酬結構相比,網約車平臺的報酬結構更加簡單、透明。網約車司機收入的高低完全取決于自身的努力,有更穩定的投入產出預期和相對公平的勞動報酬。平臺的各項功能均以給司乘雙方帶來良好且便利的體驗為出發點。司機作為平臺用戶之一,平臺各項功能的設計與研發都充分考慮到了司機感受與喜好,為司機帶來了便利。其中“給付機制”是司機滿意度最高的功能。這與滴滴上線的全額墊付功能密切相關。2016年12月1日起,除部分有問題的異常訂單,普通訂單如果超過24小時未付款,滴滴平臺將為司機全額墊付。這種平臺先行墊付的機制也解決了傳統行業中存在的“拖薪”和“欠薪”問題,極大地降低了就業風險和糾紛。
滴滴出行平臺司機服務質量高,基于大數據的服務分系統,在保障司機提供優質服務的同時,實現平臺的自律監管
服務分是滴滴基于大數據形成的一整套司機服務評價體系,從接單、接駕、送客、行程后評價四個維度,選取超過100項核心數值進行大數據運算,以能夠更好地提升乘客的乘車體驗,也確保了服務好的司機獲得更多的訂單和更高的收入。服務分是健康、可持續的司乘生態系統的基礎,推廣效果已經初步顯現。服務分彌補了傳統出行服務事中事后管理不足、服務不可追溯等缺陷,形成了車主服務管理閉環,有效提升了服務水平,提高了民眾出行滿意度。通過服務分對選取的核心數值進行的計算,也實現了平臺從司機、乘客雙向入手的自律監管,有效減少了共享經濟中存在的監管盲區。
服務分系統是滴滴平臺連接供需雙方的重要價值體現,其提升了交易雙方的信任度、降低了交易成本、增加了司乘匹配效率。這種運用信息技術優勢改善供需雙方體驗、提升服務水平的方式是共享經濟平臺新就業形態的典型特征。
共享經濟平臺推動新就業的意義及價值
兼具靈活性和穩定性的新就業形態,有效支持了國家經濟轉型期的新舊動能轉換。近年來,通過深化“放管服”等改革、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各類新業態、新模式、新產業蓬勃興起,不僅為經濟發展培育了新動能,也為保障就業提供了堅實支撐。據國家統計局測算,在去年全國新增的就業當中,新動能貢獻率達到了70%左右。以滴滴為代表的共享經濟平臺創造了千萬級的就業增量,降低了國家產業結構調整帶來的結構性失業風險,為國家經濟轉型期新舊動能的轉換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出行平臺的新就業模式引領了就業模式的變革,平臺上的工作呈現出大數據技術驅動的新特點。平臺經濟、信息經濟迅速發展帶來了生產要素和生產方式的變革。伴隨其發展產生的新技術也在就業模式變革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技術驅動是平臺服務司機、提升效率的重要抓手。基于海量數據積累,平臺不斷創新技術,服務司機群體,保障了司機在平臺獲得收入的安全性、高效性以及收入及時性。平臺通過駕駛行為監測、車內沖突預測等技術,保障司機安全;平臺研發領先的服務分系統,讓提供優質服務的司機獲得更高的收入;此外,平臺還通過智能派單策略提升司機接單效率,保障司機收入穩定性。
新就業模式改變了原有的個人與單位之間單一、排他的雇傭關系,突破了現有的勞動關系以及社會保障制度的邊界。滴滴出行平臺上的就業靈活且自由,司機所做的“是否在平臺工作”以及“何時在平臺工作”的決定是完全自由的,不必遵循傳統雇傭關系中雇主對于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的要求。平臺司機以有本職工作的司機為主,且本職工作多元,涉及單位類型非常廣泛,包含了國有企業、外資企業和自雇人員等不同群體。現有社會保障政策、稅收體系和勞動法律關系主要是基于工業革命時代以來的傳統雇傭關系基礎建立起來的。將傳統的社會保障政策、勞動法律關系等套用到共享經濟新就業形態,既可能使政策無法落地,也可能無法有效保護勞動者。
共享平臺為大量下崗失業人員、去產能企業職工、復員轉業軍人、零就業家庭提供了就業機會,為處在就業過渡期的人提供了收入來源,起到了就業蓄水池和社會穩定器的作用。共享出行平臺的工作門檻和成本較低,進入和退出平臺相對自由,為經濟轉型中暫時失業的人們帶來了更多選擇和機會。對于長期失業人群,新的工作機會幫助他們重振信心、開啟生活的新起點;對于零就業家庭,他們通過辛勤的勞動獲得了經濟來源;而對于去產能企業職工,在經濟效益下滑或去產能導致的崗位減少的情況下,他們加入滴滴平臺獲得一份相對穩定的收入,能夠使他們渡過短期困境,也有利于去產能企業職工保持與社會的聯系,為再次獲得就業機會做好準備。
“移動出行行業去產能幫扶計劃”等項目的成功實踐,為傳統行業升級轉型提供了新的思路。在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支持與指導下,2016年底,滴滴平臺啟動了“移動出行行業去產能幫扶計劃”。例如在與山西焦煤集團的合作中,雙方探索出了一條滿足安置職工現實需求,保障安置職工合法權益的新路子,即由滴滴對加入平臺的去產能司機給予現金獎勵,由焦煤集團為去產能職工提供社會保險和基本生活保障的新模式。同時,焦煤集團抓住與滴滴合作契機,推動內部創新創業,涌現出了多個創業典型。這種幫扶模式,是政府與平臺型企業、去產能企業多方合作解決社會問題的創造性嘗試,對緩解產業轉型升級對就業的沖擊等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責編:趙鑫洋 / 李 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