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對使用行為的研究分析,發現當前主要的實證研究是利用已經成熟的行為研究模型和理論研究用戶使用互聯網醫療的行為,尚未進行有針對性的、符合互聯網醫療特色的行為分析。
社會影響研究。互聯網醫療的社會影響研究主要關注使用該服務產生的影響,包括對用戶、醫生和社會醫療資源等方面產生的影響。
對用戶層面的影響主要研究使用互聯網醫療對患者健康和醫療決策的影響。Doolittle and Spaulding(2005)對患者使用在線癌癥服務的影響進行了分析,發現獲得正確、相關的在線醫療信息會幫助癌癥患者理解線下醫療程序,但是在線醫療信息也會產生信息沖突和錯誤等方面的負面影響。Yan and Tan(2014)研究了患者參與在線醫療社區產生的影響,發現用戶可以從其他患者和參與在線社區中改善自己的健康狀況,也可以幫助他們更好地進行健康管理。Ramachandran et al.(2007)驗證了基于手機的疾病管理可以顯著地提升心臟病患者的生活質量。對醫生層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使用互聯網醫療對醫生產生的影響。Murray et al.(2003)發現患者獲取在線醫療信息并提供給線下醫生,會顯著地改善醫患關系。Guo et al.(2017)驗證了醫生向患者提供在線醫療咨詢服務會顯著提升醫生的經濟收入和社會聲譽。Gao et al.(2015)發現患者對醫生的在線評價可以部分地反映醫生的服務質量,但是有較低服務質量的醫生會得到較少的在線評論。對社會層面的影響主要關注互聯網醫療的興起對社會、醫療資源產生的宏觀層面的影響。Goh et al.(2016)研究了在線醫療社區的社會價值創造過程,發現在線社區可以讓城市的醫療知識提供者向農村提供知識,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城鄉之間的醫療資源不均衡。Venkatesh et al.(2016)發現通過互聯網技術傳遞醫療信息可以促使農村孕婦尋求專業的醫療服務,從而降低新出生嬰兒死亡率。
通過對互聯網醫療影響的研究發現,當前研究主要就單一角度關注其產生的影響,而較少從整體層面研究互聯網醫療對各個參與方及社會醫療資源產生的影響。
互聯網醫療遇到的問題
行業發展中的問題。(1)國家政策不清晰。我國針對互聯網醫療服務的政策處于探索時期。2015年7月,國務院發布《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提出推廣在線醫療衛生模式,發展基于互聯網的醫療衛生服務。直到2017年衛計委出臺的《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才對互聯網醫療進行了定義,指利用互聯網技術為患者和公眾提供疾病診斷、治療方案、處方等服務的行為,但是限定了服務提供商只能是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的機構,而且僅限于對慢性病管理進行輕問診,對行業和服務范圍進行了限定。當前多數互聯網醫療提供商的服務超過了此范圍,存在于政策的灰色地帶。進一步來看,當前并沒有法律為互聯網醫療服務中的責任界定、隱私保護、定價機制等問題提供政策依據。(2)現有醫療體制制約。我國現有的醫療模式是以醫院為主,主要的醫療資源集中在實體醫療機構。醫療知識的提供者(醫生、護士)也有自己隸屬的醫院,參與互聯網醫療服務活動只是業余工作,不能與互聯網醫療企業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另一方面,居民的醫療數據存儲在實體醫療機構,其他企業很難獲取并利用,因此互聯網企業必須依賴實體醫療機構對患者做出的檢查和診斷,在服務范圍和規模上受到了限制。(3)商業模式未成熟。當前互聯網醫療的服務模式主要是作為中間商的角色而存在,例如建立平臺幫助患者和醫生交流,從患者向醫生的付費中收取提成。該模式利潤單一、可模仿性強,互聯網醫療企業如計劃長遠發展,必須尋找新的服務模式,從數據分析、個性化醫療、專業化服務等方面探尋成熟的商業模式。(4)居民健康素養低。我國居民的健康管理方式還停留在花錢治病的思維上,對疾病預防、疾病監測方面的重視度不夠。山東省2016年的調查顯示,僅有12%的居民具有基本的健康素養。部分互聯網醫療服務是針對疾病預防和監控的,而對疾病的治療還是主要依靠實體醫療機構,因此導致多數居民還未能意識到互聯網醫療服務的重要性。
研究進展中的問題。(1)未能結合互聯網醫療特色。當前研究主要是將已有的理論和方法應用于互聯網醫療背景下,研究其服務設計、使用和產生影響的過程,未能結合互聯網醫療方面的特性進行研究,從而體現研究的獨特性,進行理論和方法上的創新。例如,互聯網醫療涉及到多方的參與、醫療與信息技術的融合、服務的在線傳遞等,未能在研究中得到體現。因此,當前研究未能反映出互聯網醫療的特色,不能對行業發展產生較強的指導意義。(2)未能融合多數據源。當前研究主要從單一數據源入手,研究基于單一數據源進行互聯網醫療服務的設計,未能結合多數據源進行全面的服務設計研究。居民的健康數據有多方面來源,例如醫院數據、社交媒體數據、日常健康監測數據、家庭遺傳數據、服務流程數據等。從單一數據源進行研究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多源數據獲取的難度大,服務提供商一方很難打破多方壁壘。但是基于單一數據源進行的服務設計無疑會降低服務的準確性和針對性,從而設計的服務較難對居民產生吸引力。(3)未能重視醫療文本的價值。當前研究主要關注用戶的健康體檢數據和用戶產生的客觀數據(例如對服務的需求、服務使用過程、對醫生的評價等),而忽略了線上和線下醫療活動中產生的文本信息的價值。從線下來看,電子病例系統的實施為常年保存患者診療、醫生決策文本和圖像數據提供了可能,實現了海量醫療數據的累積;從線上來看,醫患之間、醫醫之間、患患之間通過在線服務和平臺的交流互動,也產生了大量文本數據。此方面數據涵蓋了大量的醫療活動過程,具有較大的醫學價值,但是當前研究較少涉及到此方面數據的分析。(4)未能有效應用大數據技術。隨著信息技術的普及和發展,產生了大量用戶生成數據,進而促進了大數據存儲、管理和分析技術的發展。當前大數據技術已經被應用于產品營銷、輿情監控、企業管理等領域,但是互聯網醫療方面的大數據應用和研究還相對較少。其原因可能是多數據源獲取存在著壁壘,也可能是還未發現大數據與互聯網醫療的有效結合點。未能有效地利用大數據技術將會使互聯網醫療不能有效地提供部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