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國民經濟總量世界排名靠前,居民的收入水平向中等收入國家水平邁進,傳統的“高投入、高增長、高污染、高能耗、低收益”的發展模式逐步退出,轉而被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模式代替。當前,需要通過推進簡政放權、拓展公共服務等措施,大力推動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為科技創新主體加油助力。
【關鍵詞】科技創新發展戰略 實施手段 政府職能轉變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2018年3月5日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我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優化創新生態,形成多主體協同、全方位推進的創新局面。”推進科技創新發展戰略不僅具有經濟效益,還能夠實現環境效益。具體來說,一方面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提高創新績效;另一方面要踐行“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保護資源環境。而在此過程中,政府作為其中的核心引領者,其職能轉變成為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抓手,具體則體現在簡政放權、公共服務、政府監管、人才建設、高端引領五個方面。
推進簡政放權,為科技創新主體“減負松綁”
深化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科技創新主體“減負松綁”是關鍵方法。在這一過程中需要多個部門的溝通交流與協同合作,科技部門作為其中的主力,并不是“一家獨大”,而是以科技部門為主,聯合其它相關部門共同合作,所以,真正的科技創新發展戰略應充分發揮非科技領域政府部門的重要作用,將眼光不再局限于“就科技看科技”的狀態。非科技領域政府部門的“減負”和“松綁”,更利于推動政府部門簡政放權工作的進展,為企業發展減少繁雜的申請及批復流程,提高企業發展的自主性和自由性。一方面,簡政。對于與企業等創新主體聯系緊密的工商、財政以及稅務等政府部門來說,加強審批流程簡化與改造,積極推進“三證合一”和“五證合一”政策,更有利于提高企業獲得優惠政策和資源配置的便利性。另一方面,放權。提高企業創新的自主性,減少政府部門對于企業科技創新的過度干預。尤其是企業日常的科技創新與經營活動,政府都應放手給其足夠的空間,從而激發創新主體的活力,提高科技創新水平。不管是“簡政”,還是“放權”,政府都應高度重視,真正實現科技創新主體的“減負松綁”。
拓展公共服務,為科技創新主體匯聚資源
全面實施科技創新發展戰略,為科技創新主體匯聚資源是重要內容。為了更好地提高資源的匯聚效率,拓展公共服務是一項行之有效的策略。政府相關部門的作用就在于從企業這一科技創新主體的切身利益出發,為其提供豐富的公共服務,以解決企業科技創新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一方面,拓展基礎性公共服務,即拓展“硬服務”。“硬服務”包括水電、道路、交通、土地等基礎性資源,通過出臺相關的優惠政策和降低使用門檻,為企業提供充足的“后勤保障”,從而全面解決科技創新主體在日常經營活動中遇到的基礎性資源問題。尤其對于初創型科技創新企業來說,為其提供基礎性的公共服務,更有利于企業快速進入科技創新進程,提高企業的發展水平。另一方面,建設科技創新平臺,即提供“軟服務”。“軟服務”包括科技創新信息數據庫構建、科技創新交流平臺、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平臺、科技創新項目交易平臺等等。通過“軟服務”為科技創新企業提供良好的創新環境,免除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后顧之憂,幫助企業及時了解最前沿的科技信息,增強科技創新企業之間的溝通與交流,促進科技創新企業與社會組織、高校、科研機構之間的聯系,形成科技創新主體之間的合作與創新,進一步推動科技創新企業的發展壯大。
加強政府監管,為科技創新主體營造良好環境
推進科技創新發展戰略,為科技創新主體營造良好環境是基礎工作。政府監管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科技創新環境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能夠對科技創新主體進行校正與規范,進一步營造科技創新環境,推動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首先,營造科技創新法律環境。對與科技創新主體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改進與完善,如《專利法》《知識產權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實現對科技創新主體成果的保護,同時也有利于構建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降低科技創新成果的負外部性,使科技創新人員的積極性有較大的提高。其次,鼓勵和引導科技創新主體履行社會責任。國家為社會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法律、資源、生態等多方面的環境支持,而作為科技創新主體,尤其是企業這一主體,它有義務履行社會賦予它的責任。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同時,也能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為企業贏得社會認可,有利于提高了企業的知名度,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發展空間。作為政府,對于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應進行全面的監管,包括環境保護、產品質量、生產安全、經營活動、工作環境等多個方面,幫助企業改善科技創新環境。最后,因地制宜實施直接性與間接性引導,破除行業壟斷現象。直接性引導,包括為科技創新主體提供貸款貼息、各項補貼等,間接性引導,包括為科技創新主體提供稅費減免等。同時適時規范市場秩序,促進資源共享,營造和諧科技創新環境。
加強人才建設,提升科技創新主體創造力
實施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人才是核心要素。科技創新驅動,本質上是人才驅動。科技創新過程中因為有了一流的人才,才有了不斷向前發展的優勢、動力以及主導權。在科技不斷進步的今天,人才資源成為第一資源,人力資本也理所應當成為最為關鍵的資本,人才的競爭也成為推動科技創新進步的重要驅動力。推動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必須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激發出各類人才的創造力,從而構建一個知識創造價值以及價值創造者得到合理回報的良好循環過程。首先,深入挖掘科技創新人才。建立科技創新人才挖掘小組,發現一批富有創新精神和能力的優秀人才,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創新,挖掘出一批具有前瞻性,適合創新創業的人才,以此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其次,加強培養科技創新人才。從各行業入手,建立專門的科技創新人才培訓組織,保障專門的培訓資金,對各行業科技創新人才加強知識及技術等方面的培訓。再次,構建科學的人才引進機制。以健全的激勵機制,引進人才、留住人才,為科技創新人才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與獎勵。比如引進人才學歷在博士以上,政府一次性給予資金性補貼,為其提供基本的住房要求,以此滿足人才基礎需求。最后,合理使用科技創新人才。一方面建立公平的評價機制,實現對科技創新人才的激勵,另一方面建立靈活的薪酬激勵與榮譽獎勵,以推動科技人才職業發展與自我價值的實現來促進科技創新工作順利實施。
強化改革攻堅,為科技創新主體提供活力
推進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改革攻堅是創新發展的新動能。從當前中國發展的現狀來看,不管是經濟,還是技術都正在經歷重大變革和結構調整。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日益深入,我國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的可持續性逐步凸顯。強化科技創新驅動發展動力,更有利于保障科技創新戰略的持續推進。以強化改革攻堅為路徑,更有利于強化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凸顯科技創新主體引領輻射帶動的作用,為其提供創新創業的活力。首先,明確各科技創新主體的功能定位。政府要協助企業構建其與高校、科研機構等多方協作的良好關系,建立科技創新聯動機制。充分發揮高校、科研機構的科技研發功能,同時聯合企業,充分發揮其在科技創新決策、科技創新投入、科技創新轉化過程中的主體功能,全力打造專業化的眾創空間和創新平臺。其次,打通科技、經濟結合通道“最后一公里”。針對科技創新成果轉化過程中存在的各項問題積極解決,各部門、各地區強化合作,通過科技創新成果權益管理改革、科學技術交易服務體系建設、稅收政策調整革等方式,優化要素組合,為實現科技創新效益最大奠定堅實基礎。
(作者為中共湖南省委黨校工商管理教研部副教授)
【參考文獻】
①江涌、陳敏、劉佐菁:《“五位一體”視角下的廣東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路徑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17年第2期。
②張媛媛:《習近平科技發展戰略思想探析》,《思想理論教育導刊》,2017年第7期。
責編/姜成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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