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網絡社會單純依靠法治無法實現有效治理,應法治與德治并重。網絡社會治理法治、德治并舉,有利于提升公民道德意識,有效凈化網絡社會亂象和不良輿情,對穩定社會秩序、維護清朗的網絡環境具有重要作用。
【關鍵詞】網絡社會 治理措施 德法并重 【中圖分類號】D6 【文獻標識碼】A
網絡技術使網絡社會不再是學者界定的虛幻空間,而是存在現實社會中的事實。網絡社會因其開放、虛擬、隱蔽特性導致治理困難,對現實社會秩序帶來不小沖擊。治理網絡社會不能僅依靠法治,還需網民道德品質提升,法治與德治并重才是解決網絡社會治理之道。
采取單一法治手段治理網絡社會的缺陷
法律在網絡社會治理能力有限。法律能約束人的行為,但無法掌控人的思想,網絡社會中網民身份具有開放、隱蔽性,無法用法律約束其思想行為,這導致網絡空間容易出現詐騙、謠言、網絡攻擊等違法行為。這些網絡犯罪行為沒有物理形態痕跡不易察覺。隨著高科技不斷研發,網絡犯罪手段也花樣翻新不斷變化,高科技網絡犯罪給網絡社會治理帶來難題,網絡犯罪也由過去“單干”型發展到有組織的團伙犯罪,更難以收集違法犯罪證據。
網絡法律制定滯后,更新修訂成本高。相對于現實社會法律制定,網絡法律更新修訂周期大約需要兩年時間,這期間新修訂的法律條文會經多方調研、討論、修改、再審議。雖然網絡新問題不斷出現,但相關網絡法律更新修訂卻不能立刻執行。隨著網絡新問題不斷增多,這種滯后感愈發明顯,給政府網絡治理帶來更大的壓力和挑戰。由于立法預見能力有限,很多網絡新出現的違法現象無法預見,這導致解決新的網絡違法問題缺乏法律依據,法律更新修訂又需要周期無法調整而形成法律漏洞。由于網絡問題涉及主體面廣,對網絡問題的立法需要專家咨詢、論證,還需社會各階層人士多元參與,會以座談、聽證、問卷調查、論證等形式廣泛征詢公眾意見,要耗費大量人工勞動及經費報酬。同時,網絡立法需要高昂的技術檢測費用,政府采購用于電子數據取證、互聯網信息分析、職能手機檢測系統每套價格都在百萬上下,同時培訓專員技術人才也需要大量資金投入,這些成本疊加導致網絡法律修訂更新成本昂貴。
引入道德治理網絡社會的作用
道德可促進網絡法律治理效果。網絡社會亂象要想達到善治效果,道德引入必不可少。網絡社會道德的形成有利于網民提高個人自律性,能體現社會道德價值。網絡社會治理體系建設離不開道德的內在支撐,它可有效約束人的非法行為,能讓網絡主體對網絡行為正當與否、正義與否作出價值判斷,無形中能做到及時糾正錯誤減少觸犯法律的機率。當網絡法律無法適應新的網絡社會治理時,也是網民有了法律與道德都難以約束的行為缺陷。政府立法部門就應啟動修改程序,對網民新的不良行為進行約束,同時要獲得道德支持,使網民行為有來自道德和法律的雙重規范。網絡在道德介入法律整治后,網絡道德就會隨網絡社會發展而產生,隨著網絡環境逐漸良好穩定,網絡道德規范就成為網絡調控產物,成為網民之間、網民與網絡之間行為準則善惡評判標準,將有效調控網絡行為。道德融入有關網絡法律條例,可增加網絡法律對網絡亂象的治理規制能力,能獲得網民的法律認同和道德信念支持。
道德有助于網絡法治化公正裁決。網絡法治化不但施用于廣大網民,同時還敦促執法者具有良好的法律職業素養,這其中道德素養是衡量執法者自身職業素質的標準。網絡執法者所面對諸如金錢物質誘惑,如果缺乏道德責任心,偏離以法律為執法標準,會加重網絡治理混亂。因此,網絡執法者擁有職業道德,執法效果越好,執法手段越有說服力和公信力。如在執行“自由裁量權”過程中,網絡執法者根據公平正義原則,以符合倫理道德進行裁定,體現了執法者的道德認同和價值判斷,其裁決結果符合法律規制范疇,能獲得大眾接受。“法律推理”是網絡執法的組成之一,是為網絡執法裁決提供正當理由,需要執法者擁有法律依據和道德準繩,對案件進行邏輯推演,這需要法律執法者謹守道德良知和職業操守,發揮主觀能動性,確保作出公正合理裁決。
道德引導網民養成守法習慣。網絡道德與傳統社會道德有共性也有差異,如網絡道德典范的“計算機倫理十誡”所描述的不侵犯他人利益、不侵犯他人網絡空間知識產權等,這些網絡道德倫理是以“無害原則”為基準,其行為不對他人造成傷害,這也是網絡法律所容忍的最低限度。如果網民能遵守這些網絡道德標準,就不必擔心被法律追責,一旦觸犯網絡法律也就違反了網絡基本道德。因此網絡道德規范對廣大網民有著重要引領作用,是約束網民行為合法性的有效手段。
網絡社會“道德、法治”并重治理途徑和價值
多元共治、大眾參與。現代網絡社會治理是法理結合的公眾服務管理,政府不再作為單一權力機關控制網絡社會,而是聯合社會組織借助社會和民眾力量多元共治,使立法確立、執法運行得到公眾認同,有助于德治與法治在網絡治理中有效實施。政府制定網絡立法要遵循民主原則,通過公眾參與和征詢意見,將公眾認可的網絡道德規范升級為法律規范,有助于網民合理利用網絡,其行為更符合道德和法律規范。網絡社會治理也需要政府組織不斷提高自身建設,強化網絡執法行為合理性,政府在網絡社會外化執行力要體現德性認同,在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強化外部力量監督。而公眾參與對執法者監督有利于強化網絡社會治理,能促使政府執法機構以更嚴格、規范、文明態度執法。公眾參與監督有利于甄別網絡執法行為是否正當,能及時發現執法漏洞和權力濫用現象,有助于促進網絡執法整改,執法更有公信力;有助于提高執法者職業道德素養,強化網民綜合素質教育。網絡社會治理離不開高素質執法者,對執法者德性培育需要重視,強化執法者職業道德已成為亟需解決問題,要結合本職工作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優化師資力量,培養懂管理、懂技術、懂職業道德的專職教師人才,提升網絡執法者職業道德教育水平。對網絡執法職業道德教育方法進行創新,不斷從實踐中總結經驗并與教學理論相結合,讓網絡治理執法者體會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自覺強化職業道德意識。
網絡社會治理模式多元化,使網民個體既是網絡治理的主體,又是網絡治理參與者。網民道德素質對網絡社會治理至關重要,網民道德素養和法律意識提升除了自身個體表現外,道德和法制教育也起到重要作用。要堅持網絡道德與法制教育相結合,塑造人們道德品質和理想人格,正確引領道德理念價值,培育自覺自愿守法及公平正義法理觀念。網絡治理要側重對網民內心世界的凈化,補充規范網民行為,穩定網絡公共秩序。政府要承擔完善網絡道德與發展教育體系建設責任,普及網絡規范注重開展責任與義務教育,增加公眾對網絡法律的理解認知,強化網絡道德意識自覺遵守網絡法律與道德規范。單純依靠法律或道德都無法有效治理網絡秩序,更不能有效激發公眾參與網絡治理熱情。需要德行與法治并重,使網民在內心對遵紀守法形成信仰和規范,真正實現德治與法治有效統一、思想與行動一致,確保網絡社會治理有效。
(作者為吉林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
【注: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馬克思正義觀的復合結構研究”(項目編號:15BZX018)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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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劉娜:《互聯網時代網絡社會治理對策研究》,《黑龍江科技信息》,2017年第2期。
③黎慈、唐鳴:《論網絡社會治理中法治與德治的有效結合》,《中共天津市委黨校學報》,2017年第9期。
責編/張蕾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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