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處理公與私的關系,克己奉公、一心為民,是對領導干部政德的基本要求。社會主義集體主義原則要求人們在處理公私關系時,把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個人利益結合起來;要將國家利益、集體利益放在第一位,個人利益放在第二位;當二者發生矛盾時,個人利益必須服從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反對一切損人利己、損公肥私、金錢至上、以權謀私的思想和行為。領導干部必須樹立界限分明的公私觀,把先公后私作為處理公私關系的基本原則,培養職業道德,恪盡職守。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這也是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政德建設的內在要求。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需要形成強大的法治威懾力,完善監察制度,與此同時,還需要加強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斷增強黨性修養,加強自律意識,“筑起思想道德和黨紀國法兩道防線”,最終實現“不想腐”。
要培養憲法意識和契約精神,對憲法法律始終保持敬畏之心。在現代社會,國家工作人員要把遵從憲法宗旨作為職業操守的準則,在內在的道德層次上自覺維護憲法。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建立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制度,就是要樹立政府官員的法律意識。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樹立憲法意識,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憲法宣誓就是為了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于憲法、遵守憲法,讓領導干部深刻認識到職位和權力來自國家的根本大法,在履行公職過程中將國家利益政治認同、思想認同和情感認同內化于心。
要培養職業道德,分清公與私的邊界,把握為官用權尺度。獲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位的渠道是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擇業的一種形式。報考人員選擇的是與自己的專業和興趣相符的職位,一些成員因為達到專業和技術要求而被組織選中,相關部門為其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環境、發揮專業特長的機會和相應的勞動報酬。公務員在工作中行使職權是由其職業決定的。業務分科、職務分層的科層制是現代組織的基本組織形式,其基本特征包括:合理分工,明確劃分每個組織成員的職責權限并以法規形式體現出來;嚴格遵守規章制度,任何管理行為都不能隨心所欲;組織管理非人格化,遵循組織的規定、紀律,履職過程中排除私人感情;依靠條例規范組織成員的行為,公私分明,實行事本主義。在新時代,國家需要通過制度創新營造職業精神提升的良好環境,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身在其位則必須把責任扛在肩上、事業放在心上,嚴格約束個人的行為和操守。
要樹立遵紀守法意識,創造“慎獨、慎初、慎微、慎欲”的法治環境。《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指出,“各級黨組織應當把信任激勵同嚴格監督結合起來,促使黨的領導干部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監督是一種制約機制,與信任激勵是車之兩輪,相互促進的關系。為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工作人員的約束,政府全面實施了“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通過輿論和大眾參與,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切實使黨員領導干部做到“慎獨、慎初、慎微、慎欲”。
“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如果說公而忘私是崇高境界,那么公私分明就是領導干部的基本職業操守。政德是社會道德建設的方向標,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自覺抵御社會各種誘惑對權力的侵蝕,不為私欲所動、不為私情所困,自覺做到履行職責為公,行使權力為民。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研究員)
責編/姜成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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