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重大歷史任務。當前鄉村文化建設面臨的最突出問題是城市化、工業化進程中農村公共文化空間的普遍弱化,表現為農村文化建設主體的空心化、政府公共文化供給失衡以及傳統鄉土文化價值認同危機。因此,重建農村公共文化空間,是未來實現鄉村文化振興的重要途徑。
【關鍵詞】鄉土文化 公共文化空間 公共文化服務 【中圖分類號】G127 【文獻標識碼】A
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當前,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在鄉村最為突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矛盾的必然要求。
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公布,提出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統籌推進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加快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意見》第五部分提出“繁榮興盛農村文化,煥發鄉風文明新氣象”,要求我們必須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農民精神風貌,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鄉村社會的文明程度。
鄉土文化振興應當成為鄉村振興戰略的靈魂
中國文化的本質是鄉土文化,中華文化的根脈在鄉村。費孝通先生在《鄉土中國》的開篇便指出:“中國社會的基層是鄉土性的。”人們常說的鄉土、鄉景、鄉情、鄉音、鄉鄰、鄉德等,都是鄉村文化的重要構成部分,也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基本內核。
然而,中國鄉土文化的價值一度因為戰爭破壞和經濟發展等原因被低估。自晚清以來,在主要是與“工業西方”比較中視中國為“農業國家”的人士里,把“鄉土”看作“落后者”的人居多數。而一旦在此二者間劃上等號,持這種看法的人自然便把中國落后的原因與出路都歸在了“鄉土”之上:鄉土既是落后的表現,又是落后的基礎。新中國成立以來,在工業化初始階段,通常是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提供前期積累,加之一些地區重經濟、輕文化的發展理念直接導致鄉土文化受到輕視,阻滯了鄉村文化的傳承。
在當前我國大力振興鄉村的背景下,鄉土文化的價值亟待被重新認識,鄉土文化振興應當成為鄉村振興戰略的靈魂。文化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重要方面,中國鄉村振興離不開鄉村文化振興。2018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山東代表團審議時提出“五個振興”的科學論斷:即鄉村產業振興、鄉村人才振興、鄉村文化振興、鄉村生態振興、鄉村組織振興。推動“鄉村文化振興”,要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和公共文化建設,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深入挖掘優秀傳統農耕文化蘊含的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范,培育挖掘鄉土文化人才,弘揚主旋律和社會正氣,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改善農民精神風貌,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煥發鄉村文明新氣象。鄉土文化在傳統鄉村治理以及現代文化建設過程中都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鄉村文化振興是鄉村振興戰略的題中之義。
鄉村文化傳承與發展的主體是農民,但是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農村人口加速向城市流動,越來越多的“空心村”出現,農村公共文化空間日益喪失,鄉土文化的傳承變得困難,鄉村文化振興任重而道遠。
城鄉二元結構帶來的影響日益加深,文化建設不平衡問題凸顯
農村公共文化空間是農村文化生發、傳承的載體,也是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的重要場所,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農民物質生活和精神世界的狀態,影響著鄉村社會的道德價值和秩序體系,對農村的穩定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日益加速的城鎮化進程推動農村人口大規模、持續性向城鎮遷移,基層農村文化呈現“空心化”與“格式化”的特征:傳統的基層社會關系結構逐步瓦解;農民文化需求不明確,表達機制不健全,公共文化服務內生動力不足;農村社區文化認同日益弱化;農村舊的社會結構瓦解,新的社會結構正在探索建立的過程中。
城鎮化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環境,但是物質生活的富足,越來越不能掩蓋精神荒漠的蔓延,而隨著城鄉二元結構帶來的影響日益加深,文化建設的不平衡問題更加凸顯,公共文化空間被逐步弱化。
一是農村文化建設主體空心化。農民是農村文化建設的主體,但是由于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大量農村人口出于生計或者發展考量,選擇前往城市工作或定居。2018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新型城鎮化戰略實施的5年來,我國城鎮化率從52.6%提高到58.5%,8000多萬農業轉移人口成為城鎮居民。武漢大學國家文化發展研究院2013年全國“農民工文化生活調研”數據顯示,農民工年齡大多集中在19到40歲之間,處在41到60歲之間的農民工約占總體的30%,而18歲以下和61歲以上的農民工相對較少,這說明在我國農民工團體中,青壯年農民工是其中的主力軍。城市化和市場化吸引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和文化精英離開鄉村,導致鄉村文化發展的公共資源(資金、技術、人才等)流失,從而削弱了鄉村文化發展的根基。而且以留守老人和兒童為主的農村社會,文化消費動力不足,公共文化參與率偏低,導致公共文化空間出現結構性陷落。
二是政府公共文化服務供給失衡。繁榮農村文化,煥發鄉風文明新氣象,頗為重要的一點就是加強農村公共文化建設,按照有標準、有網絡、有內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保障基層人民的基本文化權益。十八大以來,政府逐步推進一批高水平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持續促進了一系列面向城鄉、面向農村的重大公共文化設施建設項目扎實落地,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農家書屋工程、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工程等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在基層順利開展,基層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顯著提升。但是,受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由政府主導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管理模式相對固化、設施配置落后、文化服務內容單一等問題,與居民的文化生活不能有效銜接,造成一定的資源閑置和機構空轉。并且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日益完善,以及互聯網在農村地區的普及,農村居民的文化需求更加多元和自主化,傳統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模式與居民文化消費的自主性選擇之間出現了結構性失衡。
三是傳統鄉土文化認同危機。由于我國長期以來的城鄉二元結構對立和農村地區欠發達等因素制約,我國一些地區的鄉村發展一直處于滯后狀態。中國著名社會學專家賀雪峰教授指出,農民外出務工有兩種不同的邏輯,一種是為了提升村莊生活質量,務工邏輯服從村莊生活的邏輯。另外一種是積攢進城安居所需的費用,或者說是積攢逃離村莊的費用。由于城市在經濟和文化上的優勢地位,第二種務工邏輯將日益成為主流,越來越多的農村人選擇追求更現代化、更主流的城市生活。在現代化、市場化和網絡化的裹挾下,農村地區的文化生活內容和生活方式逐漸向城市靠攏,致使傳統鄉土文化陷入認同危機。
農村公共文化空間重建:激發農村內生文化力量,克服傳統文化管理和供給模式弊端
現代化、城鎮化進程給傳統農村社會結構和生活方式帶來了顛覆性的改變,作為一種強大的力量,現代化和城鎮化所具有的經濟理性和社會流動性沖擊著傳統農村社會的共同體意識和社區文化模式,瓦解了傳統社區結構,基于農村社區“差序格局”的公共性準則松動,農村文化建設的“空心化”和“格式化”將呈現出一種過渡形態。作為農村居民人際交往、信息集散的重要空間,農村公共文化空間無疑是激發農村內生文化力量、克服傳統文化管理和供給模式弊端、振興鄉村文化的重要途徑。
農村公共文化空間是農村居民參與文化生活的場所和載體,不僅具有地理學上的空間意義,還具有社會學意義上的公共精神和歸屬意識,在農村文化的發展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農村公共文化空間具體包括以日常文化生活為主的公共文化空間,如集市茶館,甚至是房前屋后等與農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場所和場景;以傳統文化活動為主的公共文化空間,例如宗廟、祠堂等宗族祭祀場所等;以政府文化福利為主的公共文化空間,主要包括政府提供的以“三館一站”公共文化設施和“文化下鄉”文藝演出為代表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以及各種文化惠民福利設施。
公共文化空間在農村文化的建設和發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生活類型的公共文化空間作為農村居民日常的社交場所,通常是一個村落的信息集散地,是吸引人們走出私性文化空間的“文化磁場”。在文化同質化日益加劇的今天,傳統文化空間往往是一個村落特殊的文化標識,對鄉村文化的傳承具有重要意義;政府提供的福利型文化空間不僅承擔著文化服務功能,還是實現鄉村文化治理的重要平臺。在鄉村振興戰略的背景下,針對當前農村公共文化空間出現不同程度弱化的問題,重構農村公共文化空間可以從以下幾點出發:
一是激發農民的文化自主性,保護原生公共文化空間。農民是鄉村文化建設的主體,鄉村文化建設成果與農村居民的文化參與意愿息息相關。原生的公共文化空間包括日常生活類型的公共文化空間和傳統文化空間,是鄉土文化和智慧的集中體現。要發揮農民在農村文化建設中的主體作用,應該尊重農村文化生成法則,將原生公共文化空間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支持范圍,將農村文化能人和自發文化組織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隊伍,實現對原生公共文化空間的保護,為鄉村文化的傳承與發展保留人才和空間。
二是優化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拓展福利型公共文化空間功能。國家主導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以及文化惠民工程所形成的公共文化空間,在提升農村居民文化福利和農村文化治理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提升福利公共文化空間的使用效率,建議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在增加“資源總量”的同時,進一步優化基層公共文化資源配置,構建集宣傳教育、信息服務、科學普及、文化娛樂、體育活動等于一體的多功能、體驗性強的公共文化空間。不僅為農村的留守老人和兒童打造日常休閑娛樂的空間,也為從城市返鄉的人員提供了更多文化消費選擇。
三是協調政府與市場,創新農村公共空間運行機制。農村文化建設需要持續推進制度創新,打破壁壘,形成基層文化建設中的政府和市場合力,鼓勵探索制定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文化建設的政策,加快形成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多方聯動、多方協同的文化管理體制。各地政府應充分關注基層群眾的文化需求,建設一批個性化、綜合性的農村公共文化空間,進一步提高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效率,更好地保障農村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
鄉村振興是國家發展戰略及未來一段時期內國家現代化建設的重點,其中文化建設是鄉村振興的重要方面,也是解決基層社會主要矛盾的抓手之一。當下鄉村文化建設的主要任務是重建鄉村公共文化空間,通過激發農民的文化自主性,創新公共供給模式和公共空間運行機制,使之成為傳承鄉土文化、培育現代文化精神、保障農民文化權益和實現鄉村文化治理的重要平臺。當然,農村公共文化空間的重構不是一蹴而就的,無論是在理論建構還是在實踐操作層面,都亟待開展更多的研究探索。
(作者為武漢大學國家文化發展研究院副院長、教授、博導;武漢大學國家文化發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侯雪言對此文亦有貢獻)
【注: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新型城鎮化背景下我國農村公共文化空間機制設計研究”(項目編號:17BGL14)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費孝通:《鄉土中國》,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
②徐新建:《“鄉土中國”的文化困境——關于“鄉土傳統”的百年論說》,《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年4月。
③陳波、耿達:《城鎮化加速期我國農村文化建設:空心化、格式化與動力機制——來自27省(市、區)147個行政村的調查》,《中國軟科學》,2014年第7期。
④賀雪峰:《鄉村社會關鍵詞——進入21世紀的中國鄉村素描》,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2010年。
責編/王妍卓 美編/宋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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