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共享單車面世后得到了快速發展,但這一過程也出現了社會信用體系不完善、相關制度不健全等一系列問題。因此,必須將共享單車的發展納入法治管理的軌道,建立守信聯動激勵和失信聯動懲戒等機制,以保障其健康有序發展。
【關鍵詞】共享單車 信用管理 守信聯動 【中圖分類號】F294 【文獻標識碼】A
共享單車的推行,在提供了綠色出行的同時,解決了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共享單車是市場力量投入共享經濟的一個典型范例,社會力量的參與,不僅增加了市民的選擇權,也豐富了公共服務資源,讓市民可以享受到更先進便捷的服務。但是,共享單車這一共享經濟模式在最大程度發揮社會效益、整合資源的同時,也在發展中也出現了一系列亟待解決的新問題。
共享單車發展的困境分析
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民無信無以立”,一個人沒有信用將很難在社會中立足。擁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是公民個人順利開展社會交往的基本前提,也是社會公序良俗對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自古以來,中華民族就倡導為人守信,并將之視為美德。共享單車的產生和發展就是根植于這樣的信用土壤,其得以實現的前提就是假定用戶都有著良好的社會信用,并盡力維護自己的社會信用。基于此,共享單車企業設立了信用評價制度,通過自行車定位等方式評估用戶的信用等級,一旦發現用戶違背了自行車的管理規則便會扣掉相應用戶的分數,同時以增加車費或限制使用時間等作為懲罰。與此同時,手機終端還設立了舉報平臺,一些使用定位系統難以察覺到的違規操作便可以通過用戶舉報的方式提交給公司總部,并對相應用戶采取懲罰措施。但是,講信用不能只靠道德教育,更需要制度約束,如果不誠信沒有受到實質性懲戒或者犯錯成本很低,那就會有很多人忽視信用的價值,存在僥幸心理去違規。當前,信用體系建設在我國起步較晚且發展緩慢,面臨與共享經濟相適應的諸多復雜的現實問題,民眾征信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退出機制滯后,政府監督力度薄弱。制度的滯后是共享單車亂象的根源。如今,作為新的經濟模式的共享單車在全國范圍內仍沒有統一規范性的單車市場退出機制,僅部分城市出臺發展指導意見,對于企業約束監管能力較小,并出現了企業失信的現象。由于共享單車準入門檻低,導致企業在退出時充滿不確定性,出現押金難退等情況,背棄了用戶對于企業的信任,無法建立更深層次的經濟聯結,失去經濟交易動機。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所導致最為突出的事件便是共享單車的管理主體并未得到確定,呈現責任主體的不明晰情形,使得問題積少成多、積小成大。共享單車出現的人為肆意破壞以及亂停亂放等問題需要政府重視加以解決,但是共享單車發展速度過快,品牌和數量不斷增加,占用大量的公共資源,政府無法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嚴格管理共享單車的行業亂象,存在事前寬進、事后無法妥善處理的疏忽問題,而投資者也利用疏忽進行投機,嚴重地擾亂了行業正常的發展秩序。
企業供需不合理、運維能力差。當前,共享單車作為一種便民的交通形式,卻頻發用戶不誠信、影響使用的現象,如亂停亂放、私自上鎖、刻意毀壞單車二維碼等,許多單車企業倒閉主要是因單車丟失、被用戶盜竊等,而上述不誠信違法行為,除存在用戶個人素質問題外,還有單車產品供需不平衡、單車企業運維能力較差等方面的原因。單車投入市場不均、單車投放地點不合理,造成產品稀缺性,從而激發個別用戶的占有欲。由于很多用戶遭遇騎車時間遠遠低于找車時間的尷尬,加之單車故障問題較多,很難在短時間內找到合適的車輛,進一步刺激用戶不誠信行為頻發。單車企業的運維能力低效,還體現在對失信行為的制約能力不足上,現實中單車企業僅有限制用戶使用單車服務的權限,但對于認定用戶是否存在“偷竊”車輛存有爭議。這主要是基于單車企業沒有建立完整的實時追蹤、信用收集的數據對接平臺,從而使用戶的失信成本較低,加劇企業運營管理成本。
多措并舉保障共享單車健康發展
一是協同治理,完善配套法規制度。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要堅持開門立法、民主立法、透明立法的原則,充分調研并總結可供復制推廣的成功經驗。截至目前,一些地區已經率先完成了共享單車管理條例的制定。在發達城市共享單車的相關規定尤其值得借鑒:其一,在創新經濟運行的基礎上均建立了以人性化、創新性、規范化為前提的城市經濟運行原則,對共享經濟的運行和發展提供了指導。其二,對政府的職責進行明確劃分,尤其是對新興經濟主體的出現要及時進行責任劃分。并在責任劃分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問責體系,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問題一旦出現便能及時得到妥善解決。其三,對共享單車的經營形式進行了詳細規范,嚴格與本地區的法律條例統一起來。另外在保障企業權益的同時,還要保護好本地區共享單車用戶的權益,保障用戶個人與企業共同健康發展。
二是完善獎懲機制,引入第三方信用評級。講信用是社會對我們的共同要求和期待,也是我們對自身的規范和約束,既要靠道德,也要靠法律,需要在社會形成一個為大家所共同認可的社會體系,無論是單車用戶還是企業都要講信用,若違背就要受到譴責甚至是法律懲罰。從西方國家的社會信用制度來看,凡是經濟發展較為發達的國家,總會擁有一套完善的社會征信體系,居民的經濟活動會受到社會征信體系的約束和限制。目前,之所以會發生共享單車被肆意破壞等現象還是源于缺乏對這一現象的懲罰機制。鑒于此,我們要在如下方面下功夫:實時監督共享單車用戶、企業的誠信等級,并對用戶的用車行為進行監督,對用戶對違反條例行為進行嚴厲懲罰,并對檢舉違例行為的用戶給予獎勵;在手機終端中建立用戶個人信用賬戶,并對用戶的等級進行評分,根據分數的不同,給予相應的獎勵或懲罰。針對單車行業,要建立失信聯動懲戒、守信聯動激勵,加強對守信經營企業的支持力度,包括資金投入或指定稅收優惠政策等,反之就增加辦事的難度和成本;對于失信者要讓他們“處處碰壁”,列入市場經濟活動“黑名單”。此外,還可以引入第三方金融機構,確保每位用戶所交付押金得到有效的監管,防止單車企業挪作他用,實行專款專用;單車企業與金融機構深度合作,依靠其信用評估手段,以用戶積累的信用額度作為免押金的前提條件,從而加強對用戶的信用管理。
三是企業用戶合力,再造共享單車誠信之基。單車企業作為運營方,并不是簡單地投放單車就可以達到共享目的,應該將企業注意力放在服務與管理方面,完善單車的基礎設施,讓用戶體驗到真正的好處。例如,單車的投放規模應與城市區域人口密度相符,合理規劃停放區域,加強對損壞單車的維修、更新。共享單車是社會公眾人人都可以享受其便利的單車,可是只有在享受其帶來的便利的同時,注重對共享單車的維護,才能使這份便利更加持久地服務于我們。單車信用管理問題的根源在于共享單車的使用者往往只顧個人利益,幾乎從未想過要維持共享單車的長期使用。要想養成公民愛護公物的意識,首先要加強道德意識宣傳。加大公益廣告的投放,通過互聯網增加廣告的瀏覽量。可以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體等推廣公益小故事,加強人們提高信用的道德感受。此外,在公交站牌、地鐵站牌等地可以采用視頻播放、海報展覽等方式向大家宣傳如何遵守共享單車使用規則,以及如何對共享單車進行維護等問題。作為公民,要不斷提升共享意識,提升精神文明水平,規范行為舉止,努力做一名重信用的道德公民,與企業一同再造共享單車誠信之基。
(作者為中共唐山市委黨校副教授)
【參考文獻】
①張啟燕:《共享單車亂象及其法律規制探析》,《法制與經濟》,2017年第7期。
責編/張蕾 美編/楊玲玲 史航(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