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池活水”的思路來解決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和基層一線的人才集聚問題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要用“一池活水”的思路來解決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和基層一線的人才集聚問題。在區域差距仍然存在的前提下,要打破人才的所有制壁壘、跨越行業流動的壁壘,把“有限任期”和“長遠發展”結合起來,把“輸血”和“造血”結合起來,把區域建設與整個國家的人才隊伍建設結合起來,在人才個體的流動中實現人才群體的穩定,形成人才城鄉環流的態勢,發揮人才的集聚效應,為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和基層的發展建設提供持久而有力的人才保障。為了促進人才流動新導向的實現,有必要從以下方面健全人才流動的體制機制:
一是建立多方協作、上下聯動的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引導人才向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打破人才流動的各種障礙,涉及改革的方方面面,不是一個地域、一個部門、一個環節可以解決的,每一項具體工作都涉及到不同的部門、不同的層級。同時不同類型的人才在這些地區的發展過程中又具有階段銜接和角色變換的特征,其管理工作實質上是不同時段對不同角色的動態性調度。
如果沒有一個有效的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就很容易使這項工作出現碎片化和工作鏈條的斷裂。特別是黨的十九大召開以后,各地、各部門都會加大這方面的工作力度,如果沒有一個集中統一的領導,很難形成合力,達到工作的預期目標。這就需要進行系統的頂層設計,拿出一整套的改革措施,扎實推進。
因此,建議由中央牽頭,成立引導人才向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和協調,特別是做好戰略規劃和頂層設計,并指導地方抓緊落實。地方的工作重點主要體現在根據中央精神,結合本地情況,制定具體化的政策和措施,為人才搭建干事創業的平臺,保證中央精神得到貫徹執行。目前,需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制定整體規劃,以增強工作的合力和力度,形成一套中央引導與各部委及地方探索相結合的分工明確、協調有序、科學規范的上下聯動機制,以推動該項工作有序、穩定運行。
二是整合資源,優勢互補,提高人才使用效率。目前國家在引導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項目已有不少,且運行多年,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例如,大學生村官計劃通過吸引優秀人才的入口定位、多元流動的發展定位、解除后顧之憂的保障定位等方面的制度設計和配套措施,先后吸引了數十萬青年大學生參與其中,已經覆蓋了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形成了改革開放以來最大規模的青年大學生到農村最基層的行動,既為新農村建設提供了生力軍,又使青年人才得到鍛煉,成為我國人才隊伍的優秀后備力量。 “三支一扶”計劃、“西部志愿者”“選調生計劃”“特崗教師”等項目,也都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效。 此外,“第一書記”、對口支援、定點幫扶、干部援疆援藏等,都已形成良好的運行模式,發揮了積極作用。
然而,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這些項目雖然有不同的服務對象和服務內容,但由于不同的部門牽頭,基本上自成體系,難以形成合力。因此,如何根據各種項目的資源優勢和特色功能,實現項目的整合或優勢互補,是當前亟需解決的問題。這就需要由中央領導小組牽頭,在科學調查、合理測算不同地區對各種類型人才需求的基礎上進行協調,保持項目和人才的合理分布,使這些項目既能發揮自身優勢,又能與其他項目形成互補,避免人才浪費。
目前需要進一步總結經驗,拓展范圍,加大力度,保持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和基層一線的建設有人才持續不斷的參與,而經受過基層洗禮的人才或回到原有工作崗位發揮更大的作用,或源源不斷地輸送到各行各業,從而既形成了人才城鄉環流的良好態勢,又成為我國人才隊伍培養鏈條中的重要一環。這才是人才資源戰略意義的體現。
三是明確政策導向,激發人才活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才的流動是遵循市場規律的。但政府并不能只是一個旁觀者,而是應當和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結合起來。市場和政府的結合過程中,政府的首要作用是通過制定法律法規,規范和調整市場主體的行為和市場的競爭秩序;其次是制定政策,明確鼓勵什么、限制什么。
2016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的《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指出,“促進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研究制定鼓勵和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意見,提高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人才保障水平,使他們在政治上受重視、社會上受尊重、經濟上得實惠”。同時,還要注重基層人才培養培訓,鼓勵和支持基層一線人才積極參加定向培養、學歷培訓和各級各類業務培訓,不斷增強基層一線人才的業務水平和能力素質。
因此,在已有經驗的基礎上,應加快建立人才的跨區域、跨單位的法律保障機制,包括知識產權保護、合同化管理、服務年限、教育培養、服務配套、社會保障、進入退出機制等。同時,還應逐步健全和完善到基層去的人才評價機制、人才激勵保障機制、人才培養機制,使制度體系充分發揮引導和指導作用。
(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中國政法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導,中國人才研究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