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是終身學習的開端,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辦好學前教育、實現幼有所育,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黨和政府為老百姓辦實事的重大民生工程,關系億萬兒童健康成長,關系社會和諧穩定,關系黨和國家事業未來。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學前教育事業快速發展,資源迅速擴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管理制度不斷完善,“入園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同時也要看到,由于底子薄、欠賬多,目前學前教育仍是整個教育體系的短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十分突出,“入園難”、“入園貴”依然是困擾老百姓的煩心事之一。主要表現為:學前教育資源尤其是普惠性資源不足,政策保障體系不完善,教師隊伍建設滯后,監管體制機制不健全,保教質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學化”傾向,部分民辦園過度逐利、幼兒安全問題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切實辦好新時代學前教育,更好實現幼有所育,現就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學前教育規律,牢牢把握學前教育正確發展方向,完善學前教育體制機制,健全學前教育政策保障體系,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對學前教育工作的領導,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在學前教育領域深入貫徹,確保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到位,確保學前教育始終沿著正確方向發展。
——堅持政府主導。落實各級政府在學前教育規劃、投入、教師隊伍建設、監管等方面的責任,完善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堅持公辦民辦并舉,加大公共財政投入,著力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
——堅持改革創新。突出問題導向,統籌兼顧、綜合施策,破解制約學前教育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補齊制度短板,激發辦園活力,鼓勵引導規范社會力量辦園,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
——堅持規范管理。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實施科學保教,健全治理體系,堵住監管漏洞,完善學前教育法律法規,實現依法依規辦園治園,促進幼兒健康快樂成長。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80%。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成,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辦園體制和政策保障體系基本完善。投入水平顯著提高,成本分擔機制普遍建立。幼兒園辦園行為普遍規范,保教質量明顯提升。不同區域、不同類型城市分類解決學前教育發展問題,大型、特大型城市率先實現發展目標。
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本專科為主體的幼兒園教師培養體系,本專科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規模達到20萬人以上;建立幼兒園教師專業成長機制,健全培訓課程標準,分層分類培訓150萬名左右幼兒園園長、教師;建立普通高等學校學前教育專業質量認證和保障體系,幼兒園教師隊伍綜合素質和科學保教能力得到整體提升,幼兒園教師社會地位、待遇保障進一步提高,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
到2035年,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建成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形成完善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辦園體制和政策保障體系,為幼兒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優質的學前教育。
二、優化布局與辦園結構
(四)科學規劃布局。各地要充分考慮人口變化和城鎮化發展趨勢,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制定應對學前教育需求高峰方案。以縣為單位制定幼兒園布局規劃,切實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列入本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土地招拍掛建設項目成本,選定具體位置,明確服務范圍,確定建設規模,確保優先建設。公辦園資源不足的城鎮地區,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園。大力發展農村學前教育,每個鄉鎮原則上至少辦好一所公辦中心園,大村獨立建園或設分園,小村聯合辦園,人口分散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可舉辦流動幼兒園、季節班等,配備專職巡回指導教師,完善縣鄉村三級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
(五)調整辦園結構。各地要把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作為重點任務,結合本地實際,著力構建以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辦園體系,堅決扭轉高收費民辦園占比偏高的局面。大力發展公辦園,充分發揮公辦園保基本、兜底線、引領方向、平抑收費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實現普惠目標的要求,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偏低的省份,逐步提高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到2020年全國原則上達到50%,各地可從實際出發確定具體發展目標。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規范營利性民辦園發展,滿足家長不同選擇性需求。
三、拓寬途徑擴大資源供給
(六)實施學前教育專項。國家繼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逐年安排建設一批普惠性幼兒園,重點擴大農村地區、脫貧攻堅地區、新增人口集中地區普惠性資源。
(七)積極挖潛擴大增量。充分利用騰退搬遷的空置廠房、鄉村公共服務設施、農村中小學閑置校舍等資源,以租賃、租借、劃轉等形式舉辦公辦園。鼓勵支持街道、村集體、有實力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特別是普通高等學校舉辦公辦園,在為本單位職工子女入園提供便利的同時,也為社會提供普惠性服務。對于軍隊停辦的幼兒園,要移交地方政府接收,實行屬地化管理,確保學前教育資源不流失。
(八)規范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使用。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制定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健全發展改革、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等部門聯動管理機制,做好配套幼兒園規劃、土地出讓、園舍設計建設、驗收、移交、辦園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情況進行專項治理,2019年年底前整改到位。老城(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居住區建設、易地扶貧搬遷應將配套建設幼兒園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并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予以建設,確保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兒園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對存在配套幼兒園緩建、縮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問題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辦理竣工驗收。
(九)鼓勵社會力量辦園。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更多舉辦普惠性幼兒園。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進一步完善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通過購買服務、綜合獎補、減免租金、派駐公辦教師、培訓教師、教研指導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辦園發展,并將提供普惠性學位數量和辦園質量作為獎補和支持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