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加強網上正面宣傳,旗幟鮮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并且提出決不能讓互聯網成為傳播有害信息、造謠生事的平臺。目前,我國網絡立法不斷完善,網絡言論進一步規范,網絡空間得到良好凈化。但是,我國網絡治理仍面臨著許多挑戰,尤其是網絡言論治理矛盾突出,須要認真對待。
當前我國網絡言論治理面臨的挑戰
網絡言論治理規模較大
首先,我國網民規模位居世界第一,治理難度很大。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統計,截至2018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為8.02億,遠超歐洲人口總和,而且仍保持快速增長趨勢。其次,我國網民年齡結構中青少年群體占比較大、學歷不高。10-29歲群體占到全體網民人數的46.1%。在學歷結構中以中等學歷為主,其中初中、高中、中專、技校學歷的網民占比62.8%。因此,由于年齡、知識、閱歷等各種因素的影響,我國部分網民對復雜問題缺乏理性判斷和獨立思考能力,言論表達容易受到情緒影響和“輿論氣候”的控制,發表的言論難免有失偏頗,甚至引發網絡言論暴力現象,給網絡生態帶來嚴重負面影響。
網絡言論下沉,網絡輿情研判難度增大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矛盾與社會風險不斷顯化,社會綜合治理面臨的形勢更為復雜和嚴峻,網絡潛在輿論所蘊含的情緒、態度、意見是社會綜合治理的重要依據。目前許多網絡意見下沉到QQ群、微信群、線下聚會等私密空間。從網絡輿情研判來看,QQ群、微信群或線下私人朋友圈一般都是同質群體的聚合,意見往往具有高度一致性,且缺少開放意見平臺中的信息自我凈化機制和輿論對沖制衡機制,既會增大網絡輿情研判的難度,也容易使社會矛盾激化,給社會安全與穩定帶來潛在風險。
網絡言論治理重規制,輕激勵與保護
我國以《網絡安全法》為指導,相繼出臺了許多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前,有關網絡言論治理的立法和相關規定大多側重規定政府部門的管理權限和處罰措施,以市場準入限制、技術審查和行政處罰為主,注重強調網絡服務平臺和網絡用戶的責任和義務,對網絡用戶的權利保障較為薄弱。同時,對網絡服務平臺的內容管理和行業自律缺乏有效激勵措施,導致互聯網平臺對網絡言論治理動力不足。例如內容管理方面,對網絡服務平臺施以過重的內容審查責任,不僅沒有明確地限定范圍和標準,而且缺乏相應的激勵措施。
我國網絡言論治理的應對機制
培育網民的理性意識和責任意識
理性的網民教育是最大限度減少網絡言論失范、維護網絡安全的長久路徑。網民是網絡的原子,應該從基礎教育開始,在全社會大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增強網民責任意識,培養網民獨立思考和全面分析能力,避免網民群體性情緒化,使網民在網絡空間里能夠像在現實社會中一樣遵循基本的行為準則,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明辨是非,抵制網絡謠言和網絡言論暴力。
增強網絡包容性,“打撈”沉默的聲音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講,對待網民的觀點和想法,“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對建設性意見要及時吸納”。當前網絡言論治理中,一是要增強網絡包容性,正確對待不同聲音。在社會轉型期,要適度包容網民意見,讓網絡充分反映基層治理存在的矛盾,鼓勵網民提出意見訴求,這樣會使網絡成為民意表達的重要渠道和排泄社會情緒的“安全閥”,有利于政府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二是要重視“打撈”沉默的聲音。網絡公開意見表現的“風平浪靜”不一定就代表可以“高枕無憂”,還需要仔細把握網絡輿論的潛流和線下的社會問題,打撈沉默的聲音,讓群眾背后的訴求得以進入政策議程。
網絡言論治理轉向規制、保護與激勵并重
首先,積極改變目前側重規定政府的職權,忽視網民言論表達權利的保護現象,做到實施網絡言論治理與保護網民權利并重,不僅要明確管理部門的職權和處罰措施等,還要對網民自由表達權利予以積極保護,網絡言論治理必須合法、正當、必要。其次,對負有網絡言論治理責任的企業制定激勵措施,以企業信用評級、貸款稅收優惠政策等多種手段促進其積極主動承擔網絡治理責任。
發揮主流媒體傳播優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網絡素養
主流媒體和政府工作人員代表政府,具有權威性,必須以更大的責任意識引導網絡言論,傳播網絡“正能量”。一是主流媒體要成為社會輿論的“分流器”和“壓艙石”,應積極融合傳統媒體與網絡媒體,發揮好宣傳矩陣,在重大問題與熱點問題上及時把關、回應,對網絡上的信息去偽存真,引導網民言論。二是要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的網絡素養,通過網絡知識和技能培訓,促使廣大公務員學會用網絡思維來處理矛盾,積極回應網民關切,及時應對網絡危機。
實現網絡言論的協同治理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進步,網絡言論治理必將從“政府單一治理”向“社會協同治理”轉變。政府所發揮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同時也是無可替代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政府首先要從過去“一手包攬”“統包統攬”的思維向“多元共治”思維轉變,通過加強頂層制度設計,不斷賦予網絡服務提供者或網絡社會組織參與網絡言論治理的空間,最終形成“黨委領導、政府管理、企業履責、社會監督、網民自律等多主體參與”的網絡社會協同治理的合力,營造出一個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本文作者分別為吉林大學行政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導,吉林大學行政學院碩士研究生;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參與法治化研究” (項目編號:14ZDC010)、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公民有序網絡政治參與的法律保障研究”(項目編號14AFX009)研究成果】
責編:蔡圣楠 / 董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