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
1月5日 中共中央印發《關于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
1月31日 國務院印發《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
3月10日 胡錦濤在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講話,全面闡述科學發展觀的深刻內涵和基本要求。
3月22日 國務院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
4月27日 胡錦濤在會見中央實施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工作會議全體代表時指出,實施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是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戰略任務,是加強黨的理論建設的重大舉措。
7月7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宗教事務條例》。2017年6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修訂后的《宗教事務條例》。
7月28日 我國第一個北極科學考察站——黃河站在挪威斯匹次卑爾根群島的新奧爾松建成并投入使用。2013年,中國成為北極理事會觀察員。
9月16日-19日 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舉行。全會通過《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同意江澤民辭去中央軍委主席,決定胡錦濤為中央軍委主席。
11月7日 中共中央印發《關于在全黨開展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意見》。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全黨開展了這一教育活動。
11月8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互聯網管理工作的意見》。
12月24日 胡錦濤在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講話,提出新世紀新階段人民解放軍的歷史使命:為黨鞏固執政地位提供重要力量保證,為維護國家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提供堅強安全保障,為維護國家利益提供有力戰略支撐,為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二○○五年
1月3日 中共中央印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
2月18日 中共中央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
2月19日 胡錦濤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講話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同日 國務院印發《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從放寬非公有制經濟市場準入、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的財稅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36項政策措施。
3月4日 胡錦濤在參加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民革、臺盟、臺聯界委員聯組討論時,提出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系的四點意見。
3月12日 胡錦濤在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講話指出,要大力推進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3月13日 胡錦濤在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當選為國家中央軍委主席。
3月14日 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明確國家絕不允許“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4月27日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4月29日 胡錦濤在北京同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舉行正式會談。會后雙方共同發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愿景》。這是60年來國共兩黨主要領導人首次會談。
5月31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
6月23日 國務院、中央軍委頒發《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決定在全軍實行文職人員制度。2017年9月27日,國務院、中央軍委頒發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
7月21日 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宣布:自當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形成更富彈性的匯率機制。
10月11日 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2006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
同日 胡錦濤在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上講話指出,我國總體上已到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我們要自覺順應這一趨勢,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
12月23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
12月24日 國務院發出《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2015年11月25日,國務院發出《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
12月29日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于1958年6月3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在中國延續兩千多年的農業稅正式成為歷史。
12月31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指出,“十一五”時期,必須抓住機遇,加快改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滯后的局面,扎實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