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農業農村部聯合財政部、水利部等11部委于4月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空殼社”專項清理工作,針對“無農民成員實際參與”“無實質性生產經營活動”等6類主要問題進行清理整頓。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團結農民脫貧奔小康的重要組織,應當充分發揮作用。
什么是農民專業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廣大農民群眾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是村民以抱團形式發展現代農業、連接市場的有效載體,能解決傳統農業分散、組織化程度不高等問題,對打贏脫貧攻堅戰、實現鄉村振興有著重要意義。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業產業化經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一是把千家萬戶小生產的農民組織起來,抱成一團,使農民真正成為千變萬化大市場的主體,提高農業標準化、規模化、市場化程度,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二是為農民的專業化生產提供產前、產中和產后服務,有利于推廣應用先進的農業科學技術,提高農民抵御市場風險、經營風險和自然風險的能力。三是專業合作社通過規范和約束農民、農業企業、農產品市場的行為,化解行業內外的矛盾,更好地維護農業市場秩序和農民、相關市場主體的經濟利益。
當前有些合作社淪為“空殼社”
自2007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施行以來,我國合作社發展迅速。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了合作社數量不實、質量不高的問題,有不少合作社有其名無其實,淪為“空殼社”,給合作社整體社會形象造成不利影響。當下,各地存在的“空殼社”主要有三種類型:
一是“撈油水、套資金”型。各地政府為扶植合作社,會在市場準入、財稅補貼、政策等方面給予優惠,一些動機不純的農民、農資經營戶、涉農企業或公司為了拿到政府補助、騙取扶貧資金、享受政策紅利,就成立一個合作社,卻沒有心思考慮合作社的真正發展。
二是“糧草未備、兵馬先行”型。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需具備人才、資金、優勢特色產業等資源。一些農村缺乏各類資源,即使面臨農產品特色優勢不明顯等現狀,仍然要求基層成立合作社,合作社發展自然不容樂觀。
三是“栽盆景、堆假山”型。一些地方政府為完成脫貧考核指標,或者出于政績宣傳的考慮,盲目追求合作社成立的數量、農民入社率,催生了一批“要我發展”的合作社。再加上一些地方合作社辦理門檻很低,隨便拉幾個人,到工商部門一登記,就可成立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發揮實效
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突出抓好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兩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啟動家庭農場培育計劃,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深入推進示范合作社建設,建立健全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對發展好和規范好農民專業合作社提出了要求。
此次針對“空殼社”進行專項清理,就是針對各類問題,分類處置、對癥下藥,注銷一批、規范一批、引導一批、服務一批,讓“合作”不僅僅體現在墻頭、表現在紙上,讓更多具有“實料”的合作社出現,讓老百姓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真正成為幫助群眾致富、助力鄉村振興的有力載體。
根據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等11部委聯合下發的《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空殼社”專項清理工作方案》,將對“無農民成員實際參與”“無實質性生產經營活動”“因經營不善停止運行”“涉嫌以合作社名義騙取套取國家財政獎補和項目扶持資金”“群眾舉報的違法違規線索”“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如變相高息攬儲、高利放貸和冒用銀行名義運營等”等六類合作社進行清理。方案要求部級統籌推進、省級加強指導、縣級組織落實、各部門加強協同,對問題合作社進行摸底排查、精準甄別、分類處置、嚴格依法懲處。
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一方面應做好“空殼社”清理,同時,應讓合作社真正發揮作用,建設好合作社。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要求,發展好農民專業合作社,充分發揮合作社作用。對于合作社的建設要做好政策引導和業務指導,真正把運行規范的合作社作為政策扶持重點。加強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發揮好示范合作社的示范和引導作用。同時,注重加強合作社人才和智力支撐,努力造就一支善經營、會管理、懂技術的合作社隊伍。讓合作社成為“實實在在”的合作社,為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鄉村振興發揮實效。
(據人民日報、農業農村部網站、陜西日報等綜合整理)